文化藝文一般民眾雇主企業長期開放
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
適用對象:一般民眾、雇主/事業單位。補助以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進行創作、翻譯、配音、改編,並以紙本、影像、音樂、有聲書、數位等形式出版或公開傳輸。每年受理2次,鼓勵運用多元媒介保存與推廣本土語言。洽詢電話 (02)8512-6000。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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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00 萬元/案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設立之法人或團體、公私立學校
- 個人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限創作者本人)
- 計畫須使用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
以下情況不符合:
- 使用華語為主之計畫不適用
- 非創作或推廣性質之純學術研究
補助內容
每案約20萬至100萬元,依計畫規模核定
申請步驟
- 1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
- 2上傳語言創作或推廣計畫書
- 3經審查委員會評選
- 4獲補助者依計畫執行並提交成果
必備文件
- 身分證或立案證明
- 語言創作/推廣計畫書
- 使用語言之說明
- 經費預算表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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