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文雇主企業長期開放
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從事國際文化交流活動
適用對象:雇主/事業單位。補助國內表演藝術團體赴海外進行演出、參加國際藝術節或展演交流。補助內容含國際機票、運費、場租及佈展費等。每案依巡演規模核定,上限約200萬元,鼓勵臺灣團隊走向國際。洽詢電話 (02)8512-6000。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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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200 萬元/案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經政府立案之演藝團體或文化機構
- 獲國際藝術節或展演單位正式邀請
- 計畫具國際文化交流價值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純觀摩旅遊不補助
- 未獲國際邀請者不得申請
補助內容
每案依巡演規模核定,上限約新臺幣200萬元
申請步驟
- 1取得國際展演單位正式邀請函
- 2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
- 3經審查核定補助金額
- 4出國執行計畫後提交成果報告
必備文件
- 立案證明
- 國際邀請函
- 巡演計畫書與預算
- 團隊簡歷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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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團體國際交流補助
補助國內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包含海外展演、藝術節參展、國際研討會及雙邊文化交流等。補助金額約20萬至200萬元,涵蓋國際機票、場租及運輸費用。隨時受理,線上提出申請。
一般民眾雇主企業
最高 200 萬元/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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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產業補助(團體/公司)
補助已立案之文創事業進行產品開發、品牌行銷與通路拓展。補助範圍涵蓋16項文創產業(設計、工藝、時尚、數位內容等),每案約50萬至300萬元。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以會員身分線上申請。
創業者雇主企業
最高 300 萬元/ 案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 不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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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社區營造整合補助
適用對象:雇主/事業單位。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由地方政府統整轄區內社區營造資源並執行。111至116年為期6年之中長期計畫,每年補助各縣市約300萬至2,000萬元不等。
雇主企業
最高 2000 萬元/ 年/縣市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 不限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