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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文原住民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南島語族文化交流補助

原住民族團體或文化機構與南島語族國家進行文化交流活動,含互訪、共同創作及展演,每案最高 100 萬元。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同一計畫不得重複申請其他補助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8512-6000

文化部

主管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00 萬元/案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原住民族立案團體或文化機構
  • 與南島語族國家合作
  • 提出文化交流計畫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同一計畫不得重複申請其他補助

補助內容

每案最高 100 萬元。

申請步驟

  1. 1備齊申請文件
  2. 2向文化部或所屬機關提出申請
  3. 3經審查委員會評選
  4. 4核定後簽約執行

必備文件

  • 申請書
  • 計畫書
  • 身分或團體立案證明
  • 預算書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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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

最後確認時間: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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