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文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台南市東區地方文化節慶活動補助
台南市東區公所補助區內團體辦理在地文化節慶、民俗藝陣、社區音樂會等藝文活動,每案最高 80,000 元,展現在地特色文化、豐富居民藝文生活與社區凝聚力,歡迎符合資格的民眾踴躍申請。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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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台南市東區公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台南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8 萬元/案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申請單位為東區轄內立案之藝文團體、社區組織或里辦公處
- 活動內容具在地文化特色或藝文推廣性質
- 活動辦理地點位於本區範圍內且對民眾公開
- 需於活動前 45 日提出申請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純商業性質之演出或展覽
- 已獲文化局全額補助之同一活動
補助內容
依計畫內容核定 10,000–80,000 元,需自籌部分經費。
申請步驟
- 1撰寫活動企劃書及經費預算
- 2於公告期限內向台南市東區公所人文課提出申請
- 3區公所審查會議審核
- 4核定後辦理活動並留存紀錄
- 5活動結束 30 日內完成核銷
必備文件
- 文化活動補助申請書
- 活動企劃書含節目表及預算
- 團體立案證明
- 前次補助成果報告(首次免附)
要去哪裡辦
台南市東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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