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文一般民眾雇主企業已截止
文化部所屬生活美學館藝文推廣補助
由文化部所屬5館(北中南東及臺東)生活美學館辦理,補助在地團體辦理藝文推廣活動、展覽、工作坊等。每案補助約5萬至30萬元,鼓勵基層藝文活動蓬勃發展,落實文化平權。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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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補助已截止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明年同期可能再次開放,請留意官方公告。
主管機關
文化部所屬生活美學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1/31
補助金額
最高 30 萬元/案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依法立案之在地藝文團體、法人或社區組織
- 計畫須於該生活美學館轄區內辦理
- 活動內容與藝文推廣相關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政治活動不補助
- 跨區活動應向主要辦理地之美學館申請
補助內容
每案約5萬至30萬元
申請步驟
- 1向所屬地區之生活美學館提出申請
- 2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交
- 3經美學館審查核定
- 4獲補助者辦理藝文推廣活動並提交成果
必備文件
- 立案證明
- 藝文推廣計畫書
- 經費預算表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所屬各生活美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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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200 萬元/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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