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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般民眾學生長期開放

家扶基金會 國內認養計畫(受扶助兒少端)2026

家扶國內認養計畫由認養人每月捐款 1,000 元,其中 850 元直接補助受扶助兒少之生活、教育、營養與醫療。受扶助對象為家有 18 歲以下兒少(或就學中大專生)、因父母死亡/喪失工作能力/重大疾病等致家庭經濟困難之家庭。除月扶費外,並提供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業輔導、才藝培育、親職教育、夏冬令營、就業輔導等多元服務。全國 24 家扶中心皆受理申請,由社工到府訪視評估後核定。

最後核對:待重新驗證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4-2206-1234

家扶基金會會本部(台中市西區民權路 228 號)

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台中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家有 18 歲以下兒童/少年,或就學中大專生(含五專、二專、四技、大學)
  • 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少正常生活與學習發展
  •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罹患精神或身體疾病無法工作/服刑中/離婚單親/出走棄養/家庭子女眾多/需照顧身心障礙家人
  • 戶籍或居住地位於該家扶中心服務縣市轄區
  • 經家扶社工到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經濟扶助需求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家庭已領有政府『中低收入戶兒少生活扶助』全額補助且經濟改善者(避免重複)
  • 兒少已年滿 18 歲且非在學者(在學大專生不在此限)
  • 家庭資產或不動產明顯逾標、無實際經濟困難者
  • 拒絕家扶社工到府訪視評估或不願簽署服務同意書者

補助內容

月扶費 850 元/月直接撥給受扶助兒少(年約 10,200 元),另含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輔、才藝、夏冬令營等專業服務。

申請步驟

  1. 1撥打戶籍或居住地家扶中心電話初步詢問(家扶會本部 04-2206-1234 可代轉)
  2. 2至家扶官網『我需要申請扶助』填寫線上初篩表單,或親洽家扶中心索取申請表
  3. 3備齊戶籍謄本、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在學證明等基本文件
  4. 4預約家扶社工到府訪視(評估家庭實際狀況、兒少需求)
  5. 5經中心評審會核定後簽署服務同意書,每月 850 元月扶費直接撥入家庭指定帳戶,並編入後續獎助、課輔、活動等服務

必備文件

  •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 近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近一年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 兒少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 佐證文件(依個案):低收/中低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單親證明、收入切結書
  • 扶助申請表(家扶中心索取或官網下載)

要去哪裡辦

家扶基金會會本部(台中市西區民權路 228 號)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4-2206-1234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近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近一年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家庭已領有政府『中低收入戶兒少生活扶助』全額補助且經濟改善者(避免重複)
  • ·兒少已年滿 18 歲且非在學者(在學大專生不在此限)
  • ·家庭資產或不動產明顯逾標、無實際經濟困難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台中市」補助最高 1.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學生」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學生,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4-2206-1234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雲林縣單親媽媽帶 3 名國小子女、月薪 28,000 元

30,600 TWD

3 名兒少各領 850 元/月 × 12 月 = 30,600 元/年;另獲寒暑假獎助學金每人 3,000 元、夏令營全免名額、急難救助金 1 萬元。

情境 2屏東祖孫家庭、阿嬤 70 歲撫養 1 名國中孫女

10,200 TWD

孫女領 850 元/月 × 12 月 = 10,200 元;另由家扶安排每週 2 次免費課輔、寒暑令營、青少年生涯探索方案。

情境 3台北爸爸罹癌無法工作、媽媽全職照顧、就讀私立大學的女兒

10,200 TWD

大專生女兒領 850 元/月 × 12 月 = 10,200 元;上下學期另獲扶幼獎助學金各 8,000 元,重病急難救助 2 萬元,年度總值約 5 萬元。

常見問題

Q1. 家裡不是低收入戶,也能申請家扶月扶費嗎?
可以。家扶的扶助標準『不限定』必須具有低收/中低收身分,重點在『家庭實際經濟壓力』。常見可申請情形:(1) 父母一方失能、長期病、入獄而另一方獨立扶養多個孩子;(2) 隔代教養、祖父母年邁無工作能力;(3) 父母失業、低薪、子女眾多入不敷出;(4) 家中有身障者或重病者需長期照顧。社工會綜合評估全戶所得、財產、開銷與兒少需求,採『個案彈性原則』,即使所得略高於低收門檻仍可能納入扶助。建議先打電話到戶籍所在地家扶中心初步諮詢,無資格亦不會留下不良紀錄。
Q2. 850 元怎麼撥?是直接給孩子還是給家長?
月扶費 850 元由家扶中心『直接匯款至兒少之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指定帳戶』(戶名須為法定代理人姓名)。若兒少已成年(18 歲以上在學大專生),可由本人開戶接受撥款。家扶會要求家長將該筆款項用於兒少之生活費、學費、伙食、營養品、文具、交通等就學與生活所需,並由社工不定期家訪稽核使用情形。每月 1,000 元的另外 150 元中,35 元為認養方案行政經費、115 元用於兒少之心理輔導、家庭輔導、醫療補助、課業輔導、夏冬令營等專業服務。
Q3. 除了 850 元月扶費,家扶還會提供什麼服務?
家扶提供『3 大類 10 多項』整合服務:(1) 經濟類 — 月扶費、急難救助金(5,000-30,000 元)、節日紅包、營養補充金、寒冬助學金;(2) 教育類 — 寒暑假獎助學金、扶幼獎助學金、課業輔導、才藝培育(音樂、美術、運動)、語言與證照補助、升學輔導;(3) 培力類 — 兒童啟力計畫、少年展力計畫(生涯探索)、青年構力(自立準備)、家長就業培力、創業微型貸款、親職教育、家族治療、夏冬令營、戶外體驗活動。受扶助兒少並可由認養人寫信、相見歡,建立長期關懷網絡。
Q4. 我已經申請了政府的『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還能領家扶嗎?
可以併領,但社工會綜合評估。政府的『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屬短期紓困(最長 12 個月),家扶屬長期扶助(可服務至兒少 18 歲或大專畢業)。實務上常見組合:(1) 緊急扶助過渡期 → 銜接家扶長期扶助;(2) 兩者併領但家扶會視政府補助金額調整月扶費(若政府已給足生活費,家扶可能改以教育、輔導、活動等專業服務為主)。請於申請時主動告知正在領取的政府補助項目與金額,社工會依個別需求規劃最適合之服務組合,不會重複給付相同名目。
Q5. 從申請到開始領月扶費要多久?社工訪視會問什麼?
完整流程約 4-8 週:(1) 初步電話諮詢 → 1 週內預約社工訪視;(2) 社工到府訪視 → 60-90 分鐘,了解家庭結構、收入支出、兒少需求、住屋環境、健康狀況、教育情形;(3) 文件審核 → 約 2 週;(4) 中心評審會議 → 每月 1 次;(5) 核定後當月或次月起撥款。社工常問題目:父母工作與收入、家庭成員健康/障礙狀況、子女就學情形、住屋是自有或租賃、每月固定支出(房租、水電、醫療、貸款)、家中是否有支援系統、近期重大事件(失業、生病、意外)。準備好相關證件與帳單可加速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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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牧單親/家暴家庭服務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全台 45 處服務據點提供單親家庭、家暴受害婦幼、目睹暴力兒少、中輟生、新住民與原住民脆弱家庭之個案服務,內容含個案管理、親職教育、親子團體、心理諮商、法律諮詢及經濟/住宅/就業資源轉介;服務多屬免費個案陪伴,部分急難經費依社工評估核定。

基金會一般民眾學生新住民
免費服務
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 · 不限地區
其他130 天後截止

元大公益圓夢計畫 Dream Big

元大文教基金會自 2017 年舉辦『Dream Big 元大公益圓夢計畫』,每屆開放社福團體、偏鄉學校、有教育需求學校提案,每案最高 30 萬元圓夢金。第 9 屆已於 2025 年 9 月 1 日截止;第 10 屆預計 2026 年 6 月再次開放。三大計畫方向:教學創新、社區營造/地方創生、其他教育議題。三階段審查:書審→訪查→面審。

企業 CSR一般民眾學生
最高 30 萬元
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 · 不限地區
其他長期開放

紅十字會急難救助

近 3 個月內家中生計負擔者因死亡、重大傷病、失業、失蹤、入獄或天災意外失去穩定經濟來源而陷入困境的個人或家庭,可由社工、學校、社福機構或公所轉介,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申請生活、醫療、喪葬或助學急難救助;金額依個案訪視評估核定,須於事故發生 3 個月內提出,同一事由每年限申請一次。

立案社團一般民眾學生
視個案核定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 不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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