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GetGrant台灣補助全攻略
其他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公務人員撫卹給付 2026

銓敘部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51-66 條辦理,公務人員於現職病故、意外死亡或因公殉職時,由其遺族按服務年資、死亡原因申請『一次撫卹金』+『月撫卹金』。一次撫卹金以最後在職本俸 2 倍計算 1.5-15 個基數;月撫卹金為本俸 2 倍×年資×2% 之 1/2,最長 20 年。因公殉職者另加給死亡賠償金 1,500 萬元(最高),由國家安全與經費負擔。受領遺族順序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未成年兄弟姊妹。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銓敘部退撫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會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銓敘部退撫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會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8967-4671

銓敘部退撫司撫卹科(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

主管機關

銓敘部退撫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5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公務人員於現職在職期間死亡(含留職停薪期間病故)
  • 請領人為遺族,依順序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未成年兄弟姊妹、祖父母
  • 因公殉職須由服務機關出具公務行為與死亡因果關係證明
  • 遺族須於公務員死亡後 5 年內提出申請(除有不可抗力事由)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退休後死亡者不適用本撫卹給付(請改申請『遺屬年金』)
  • 故意致公務員於死之遺族不得請領(如保險法詐領條款)
  • 遺族經法院判決喪失繼承權者
  • 領取月撫卹金期間遺族再婚(配偶)或成年(未成年子女)即停發

補助內容

病故:一次撫卹金為本俸 2 倍×(1.5+年資×0.5)基數,最高 15 個基數;月撫卹 1/2×年資×2%×本俸 2 倍,最長 20 年。因公殉職加給:危險職務最高加 1,500 萬元;冒險救人加 1,200 萬元;忠勇殉職加 1,000 萬元。

申請步驟

  1. 1公務員死亡後 30 日內,服務機關人事室主動填具撫卹申辦書並通知遺族
  2. 2遺族檢附死亡證明、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送服務機關初審
  3. 3服務機關函送銓敘部審定撫卹標的、年資、給付類別(病故 / 因公)
  4. 4銓敘部核定後通知退撫基金管理會撥款,一次撫卹金 30 日內入帳
  5. 5月撫卹金自核定生效日次月 1 日起每月 1 日匯入;遺族每年 2 月、8 月需配合存活確認

必備文件

  • 公務人員撫卹案申辦書(服務機關人事室提供)
  • 死亡證明書、相驗屍體證明書(意外或他殺)
  • 戶籍謄本(記事不省略,證明遺族身分)
  • 公務員履歷表、銓敘審定函影本
  • 因公殉職案件:警察/消防/海巡之事故報告、監視器、目擊者筆錄等因果證明
  • 遺族身分證、印鑑證明、撥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要去哪裡辦

銓敘部退撫司撫卹科(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8967-4671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公務人員撫卹案申辦書(服務機關人事室提供)、死亡證明書、相驗屍體證明書(意外或他殺)、戶籍謄本(記事不省略,證明遺族身分)…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已退休後死亡者不適用本撫卹給付(請改申請『遺屬年金』)
  • ·故意致公務員於死之遺族不得請領(如保險法詐領條款)
  • ·遺族經法院判決喪失繼承權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150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8967-4671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55 歲薦任 8 等公務員,年資 30 年,現職病故;配偶 50 歲、子女 22 歲就學中

1,100,000 TWD

一次撫卹金:本俸 49,360×2×(1.5+30×0.5)=本俸 2 倍×16.5 基數→上限 15 基數=1,480,800 元;月撫卹金:1/2×30×2%×本俸 2 倍=29,616 元/月,給付 20 年;配偶與子女按比例分領。

情境 232 歲消防員,因救災殉職(冒險犯難),年資 8 年,配偶 + 2 名未成年子女

17,000,000 TWD

一次撫卹金 15 基數約 90 萬;因公殉職加給 1,500 萬;月撫卹 1/2×8×2%×本俸 2 倍≈8,000 元/月,給付 20 年;另加警消人身保險 500 萬。整體約 1,700 萬一次給付 + 月撫卹至子女成年後仍續領。

常見問題

Q1. 我先生是警察,因執勤遭歹徒槍擊殉職,遺族可以領多少?
屬『冒險犯難殉職』,依退撫法第 53 條:(1) 一次撫卹金 15 個基數(本俸 2 倍 ×15 基數);(2) 月撫卹金 1/2× 年資 ×2%× 本俸 2 倍,最長 20 年;(3) 因公加給死亡賠償 1,200-1,500 萬元;(4) 警察人員另加『警察人員人身保險』500 萬元(內政部辦理);(5) 子女未滿 25 歲且就學中得續領至畢業。整體一次性給付通常達 1,500-2,000 萬元,加上月撫卹金每月約 4-6 萬元。
Q2. 公務員自殺死亡,遺族還可以領撫卹嗎?
可以,但屬『病故』非『因公』。退撫法不以『自殺』排除請領撫卹。但若調查證明係因積欠公款、貪污案被查獲後自殺,遺族仍可領一次撫卹金(病故標準),月撫卹金則依規定不發或扣減;若死後仍須清償公款,撫卹金將先抵償後再發放。建議遺族先洽服務機關人事室確認案情性質。
Q3. 公務員過世時尚未結婚但有同居人,同居人能領撫卹嗎?
不能。依民法及退撫法,撫卹金請領順序限於『法定遺族』(配偶、子女、父母等),同居關係不具法律地位。但公務員生前可預立遺囑指定『遺贈』部分一次撫卹金(非月撫卹金)給同居人,遺族同意者可依遺囑分配。或同居人若有與公務員之非婚生子女且經認領,該子女可代位請領子女應得部分。
Q4. 申請後多久能領到?我家經濟困難等不到月撫卹金怎麼辦?
一次撫卹金通常於銓敘部核定後 30 日內撥款,從遺族提出申請到入帳約 60-90 日(含機關函審期)。月撫卹金則自核定次月 1 日起發放。若家境困難急需,可同時申請:(1) 服務機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最高 30 萬元;(2) 銓敘部『遺族慰問金』5-10 萬元(公務員死亡 6 個月內);(3) 子女就學者向就讀學校申請『公教遺族子女學雜費全免』;(4) 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緊急救助金』。
Q5. 我父親是退休公務員,過世後我能領撫卹金嗎?
退休後死亡屬『遺屬給付』而非『撫卹給付』。依退撫法第 43 條,遺族(配偶結婚 2 年以上且 55 歲、未成年子女、無謀生能力父母)得擇領:(1) 遺屬年金(原月退俸 1/2);(2) 遺屬一次金(依未領一次退之餘額計算)。申請程序與撫卹案類似,向退撫基金管理會送件,無 5 年時效但建議於死亡後 6 個月內辦理免影響權益。月退俸於死亡當月仍全額發給,次月起改發遺屬年金。

延伸閱讀

你可能也會想看

繼續探索相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