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月 3,000 元,最長 12 個月)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針對未滿 18 歲、設籍或實居高雄市、家庭因父母失業/服刑/重病/藥酒癮戒治/離婚/死亡等緊急事故陷困之兒少,每人每月發給 3,000 元緊急扶助金,扶助期 6 個月為原則;經評估如有延長必要可再補助 6 個月(合計最多 12 個月)。家庭收入須每人月低於最低生活費 1.5 倍、動產每人 15 萬元以下、不動產 650 萬元以下。應於事故發生 6 個月內申請,由區公所受理初審、社工家訪評估後核定。線上申請可透過全國社福資訊系統。2026 年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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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領取性質相同之政府生活補助(同期間之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特境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擇一)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7)334-4885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3.6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未滿 18 歲兒童或少年
- 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或實居高雄市超過 6 個月之無戶籍人口
- 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
- 家庭符合下列緊急困境之一:父母一方失業致家庭收入大減、父母經判刑確定入獄、父母罹患重大傷病或精神疾病、藥酒癮戒治、父母離婚、一方死亡、未婚生子致生活陷困、家暴離家、其他經評估之緊急事故
- 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低於高雄市當年最低生活費 1.5 倍
- 家庭動產(含存款、投資)每人平均低於 15 萬元
- 家庭不動產合計低於 650 萬元
- 事故發生於申請日前 6 個月內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接受公費安置者
- 已領取性質相同之政府生活補助(同期間之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特境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擇一)
- 家庭經濟超過所得財產門檻
- 事故已超過 6 個月才提出且無正當理由
- 同一事由已申領過 1 次
補助內容
每人每月 3,000 元;6 個月為原則,可延長 6 個月,合計最多 12 個月(最高 36,000 元)。同一事由補助 1 次為限。
申請步驟
- 1撥打 (07)334-4885 諮詢,確認資格與所需文件
- 2備齊申請表、身分證、戶籍資料、學生證、財稅證明、困境證明、存摺
- 3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臨櫃送件(亦可洽家庭服務中心協助)
- 4或線上至全國社福資訊系統 swis2.sfaa.gov.tw 申辦
- 5區公所初審財稅與資格,由社工家訪評估困境真實性
- 6社會局核定後按月撥款;6 個月期滿前社工複評,符合者延長 6 個月
必備文件
-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
- 兒少國民身分證;15 歲以上少年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 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清單與財產歸屬清單
- 緊急困境證明(離婚判決、死亡證明、診斷書、入監執行證明、家暴保護令、失業證明等)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7)334-4885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兒少國民身分證;15 歲以上少年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已領取性質相同之政府生活補助(同期間之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特境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擇一)
- ·家庭經濟超過所得財產門檻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3.6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學生」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學生,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7)334-4885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王同學 13 歲,父親酒癮接受戒治機構治療 8 個月、母親離家失聯。由 70 歲祖父扶養,祖父退休金每月 18,000 元。社工家訪確認家庭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 1.5 倍。
情境 2:林家有 3 名兒少(5、9、12 歲),母親罹癌住院化療無法工作,父親派遣工每月收入 30,000 元。家庭每人每月 7,500 元(低於最低生活費 1.5 倍 22,038 元)。
常見問題
Q1. 和「弱勢兒少生活扶助」(每月 2,661 元)差別在哪?▼
Q2. 可同時領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嗎?▼
Q3. 12 個月扶助期滿後還有困難怎麼辦?▼
Q4. 父母離婚進入訴訟中,沒有判決書能申請嗎?▼
Q5. 外籍配偶子女設籍未滿 6 個月可以申請嗎?▼
Q6. 兒少存摺名字可以是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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