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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台灣補助全攻略
農漁補助農漁民創業者長期開放

苗栗大湖草莓農村亮點推廣活動補助

由水保局(現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大湖地區農會辦理之大湖草莓農村亮點推廣活動,結合在地農會、社區、商家及景點,推廣大湖草莓、桶柑、草莓加工品(草莓雪花冰、草莓鬆餅)等農村特色商品,並安排社區表演、童趣藝人秀、免費品嚐。對象為農會、產銷班、地方文化團體與大湖地區商家,主管苗栗縣政府與大湖地區農會合辦。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苗栗縣政府(會同大湖地區農會、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台中分署)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37-322150(苗栗縣政府總機);大湖地區農會:037-991005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 大湖地區農會推廣股

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會同大湖地區農會、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台中分署)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苗栗縣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80 萬元/案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於苗栗縣大湖鄉設籍或設立之農會、產銷班、社區發展協會或地方文創團體
  • 提案內容須結合大湖草莓、桶柑等地方特色農產品
  • 活動須具開放性、可吸引外縣市遊客參與
  • 搭配草莓季產期(每年 11 月至隔年 5 月)辦理為佳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純商業性產品銷售而無公益推廣性質之活動
  • 與草莓、地方農村文化無實質關聯之活動
  • 已自其他中央或地方計畫獲得相同經費補助者

補助內容

依年度推廣活動規模補助執行單位(農會、社區),常見額度自 10 萬元起,至 80 萬元等級不等;包含舞台、文宣、農產試吃、表演及行銷費用。實際金額以當年度核定為準。

申請步驟

  1. 1備齊活動企劃書與經費表
  2. 2向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或大湖地區農會洽詢年度計畫額度
  3. 3於公告期限前送件
  4. 4經審查後簽訂補助契約並執行活動
  5. 5活動結束後 30 日內檢據核銷

必備文件

  • 活動企劃書(含日期、地點、流程、預算明細)
  • 申請單位立案/登記證明
  • 草莓相關產業關聯說明
  • 預算經費表與經費補助申請表

要去哪裡辦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 大湖地區農會推廣股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37-322150(苗栗縣政府總機);大湖地區農會:037-991005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4 項)

要備齊 活動企劃書(含日期、地點、流程、預算明細)、申請單位立案/登記證明、草莓相關產業關聯說明…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農保身份是多數農補的門檻

沒加入農民健康保險(農保)的人,很多農漁補助都拿不到。建議先辦農保:持續從事農業 6 個月以上、耕地達 0.1 公頃、年收入 30% 以上來自農業,向所在地農會申請。天災現金救助要在災後 7 天內報損失,不然就太晚了。

容易踩到的雷

  • ·純商業性產品銷售而無公益推廣性質之活動
  • ·與草莓、地方農村文化無實質關聯之活動
  • ·已自其他中央或地方計畫獲得相同經費補助者
  • ·僅限設籍 苗栗縣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苗栗縣」補助每案最高 80 萬元,以下是幾個農漁民、創業者/中小企業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戶籍設於苗栗縣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苗栗縣政府(會同大湖地區農會、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台中分署)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農會辦小型推廣(核定 15 萬)

150,000 TWD

舞台佈置 5 萬 + 表演團體 4 萬 + 文宣印刷 2 萬 + 試吃材料 3 萬 + 雜支 1 萬 = 15 萬

情境 2產銷班串聯草莓季主題月(核定 60 萬)

600,000 TWD

主題市集 25 萬 + 表演與 DIY 18 萬 + 行銷文宣 10 萬 + 接駁交通 4 萬 + 行政管銷 3 萬 = 60 萬

常見問題

Q1. 我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申請大湖草莓農村亮點推廣補助?
申請者需為設籍或設立於苗栗縣大湖鄉的農會、產銷班、社區發展協會或地方文創團體,且活動內容須結合大湖草莓、桶柑等地方特色農產品,具開放性,能吸引縣外遊客參與。建議搭配每年 11 月至隔年 5 月的草莓產期辦理。詳細名額與經費以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或大湖地區農會年度公告為準。
Q2. 申請金額大概多少?是一次給付嗎?
依年度推廣活動規模補助,常見自 10 萬元起,至 80 萬元等級皆有,可涵蓋舞台、文宣、農產試吃、表演及行銷費用。一般採先簽約執行、後檢據核銷方式,完成活動 30 日內須提供經費收支表與成果報告,依比例撥款;實際金額以核定為準。
Q3. 需要準備哪些申請文件?
至少包含:活動企劃書(含日期、地點、流程、預算明細)、申請單位立案或登記證明、草莓相關產業關聯說明、預算經費表,以及由縣政府或農會提供的補助申請表。建議再附上往年活動成果或合作商家承諾書,可大幅提高審查通過機會。
Q4. 可以從哪裡查詢公告與申請?
可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農業處頁面,或直接洽詢大湖地區農會推廣股了解年度推廣活動的執行單位徵求情形。亦可透過 1999(縣內)或 037-322150(外縣市)諮詢。
Q5. 草莓農村亮點推廣活動的補助與其他地方創生補助衝突嗎?
若活動已自其他中央計畫(如農業部地方創生、文化部社造補助等)獲得相同經費項目補助,不得重複申請;但活動可同時整合多元經費來源,前提是各筆經費對應的工作項目不重疊,並於申請書中明確切割。建議事前與承辦單位討論避免日後核銷爭議。
Q6. 活動結束後要做什麼後續核銷?
活動完成後 30 日內,須檢具:成果報告書(含照片、新聞剪報、媒體露出統計)、經費支用明細表、原始憑證影本與單位用印;依補助契約所載比例撥款。建議活動現場安排媒體攝影,並蒐集遊客滿意度問卷,便於成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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