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教育部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家境清寒、努力向學之僑生如期完成學業,依「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核發清寒僑生助學金。補助對象為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臺就學之在學清寒僑生,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按月支給;每次支給年限1年(自當年9月至次年8月),應屆畢業生支給至次年6月止。學生須提供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必要時由學校函請僑務委員會查證。就讀二年級以上者,前一學年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及格,且大專校院未受申誡以上、高級中等學校未受小過以上懲處,方可申請。115學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2026年9月至10月,由就讀學校彙整初審後送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複審核發。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領取教育部其他獎助學金且名目相同者不得重複領取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主管機關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每年最高36,000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核准來臺就學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僑生
- 學生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必要時由學校函請僑務委員會查證屬實
- 二年級以上學生前一學年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及格,且未受小過或申誡以上懲處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研究生、延長修業期限學生不在補助範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先修班及國語文特別輔導班留班重讀生不在補助範圍
- 已領取教育部其他獎助學金且名目相同者不得重複領取
補助內容
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每年最高36,000元)
申請步驟
- 1於每學年9月至10月間向就讀學校僑生輔導單位索取或下載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
- 2備妥海外財力或清寒證明、成績單、在學證明等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
- 3學校彙整審核後造冊送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複審
- 4經教育部核定後由學校代收代發每月助學金至學生指定帳戶
必備文件
- 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教育部統一格式)
- 海外財力證明或當地僑團、僑務委員會核發之清寒證明
- 在學證明書及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 僑生身分證明文件(僑居地居留證或僑委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
- 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助學金匯款用)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教育部統一格式)、海外財力證明或當地僑團、僑務委員會核發之清寒證明、在學證明書及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獎學金可以同時申請,但發放時擇優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僅得擇一領取」。若你同時上榜,通常系辦會問你要領哪個。建議先找金額高或條件寬鬆的,小額的可以放棄。GPA 低於 3.0 的同學建議找「弱勢助學金」路線,條件會比「優秀獎學金」寬鬆很多。
容易踩到的雷
- ·研究生、延長修業期限學生不在補助範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先修班及國語文特別輔導班留班重讀生不在補助範圍
- ·已領取教育部其他獎助學金且名目相同者不得重複領取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大學在學學生,家庭收入中等以下、GPA 達要求
獎學金類多數要求 GPA 2.5 以上,金額0 元/學期。
清寒助學金 vs 優秀獎學金:清寒看家庭收入、優秀看成績。可以同時送 2–3 件,系辦會擇優審核。
不適合 ·已領取同學年度其他獎助學金的學生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擇一領取」,同時上榜要自己選擇。
常見問題
Q1. 115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高最多可以領多少錢?▼
Q2.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多久會核准?▼
Q3. 我符合資格嗎?怎麼確認?▼
Q4. 可以和其他補助一起領嗎?▼
Q5.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Q6. 要去哪裡申請?怎麼申請最快?▼
延伸閱讀
你可能也會想看
教育部 師資培育公費生培育計畫(畢業
教育部依《師資培育法》第 14 條及《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辦理師資培育公費生制度,與全國師資培育大學合作辦理招生與校內甄選,提供高中應屆畢業生或在學師培生公費名額。公費生在學期間每月領取生活津貼,並享免學雜費、住宿費、書籍費等待遇;畢業並取得合格教師證後,須至教育部公告之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含原住民重點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服務最低 6 年,違反者須償還公費。本計畫旨在解決偏鄉師資荒,2026 學年度由全國 6 校 15 系組招收約 17 名(依年度公告滾動調整)。
教育部 2026 學海築夢計畫(國外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學海計畫」系列中的「學海築夢」,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遴選優秀學生赴海外企業、機構、研究單位從事專業實習,培養具國際視野與實作經驗的專業人才。學海築夢專指「赴海外從事專業實習」,不含參訪、課程、訓練、研究等其他形式。教育部補助款至少 80% 須於學生出國前撥付,獲補助學生最遲應於核定隔年 10 月 31 日前出國,配合學校提供之機票、生活費補助,協助學生實踐國際職涯、累積跨國工作經驗,是台灣大學生海外實習最重要的官方資源。
教育部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奧運/
教育部體育署依《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辦理,凡我國運動選手代表國家參加奧運、亞運、世運、世大運及國際單項錦標賽獲得名次者,可申請國光體育獎章與獎助學金。獎金分三等九級,奧運金牌一次發 2,000 萬元,或選擇月領 12.5 萬元終身獎助學金;亞運金牌 300 萬元、世大運金牌 150 萬元,並依不同名次與賽會等級頒發。應於賽事結束後 1 個月內由組團單位檢具成績證明、競賽規程及國家代表隊名單向體育署提出申請,由 9–11 人審查會核定後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