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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台灣補助全攻略
教育獎助學生一般民眾已截止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

教育部提供外國學生來臺至大學附設語言中心研修華語的獎學金,受獎期間每月補助 25,000 元,研習期間 2 至 12 個月。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於各駐外館處受理申請;招生對象須年滿 18 歲、具高中以上學歷,且不具中華民國國籍及華僑身分,亦不得曾在臺研習華語。

最後核對:2026-04-26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公告為準。

此補助已截止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明年同期可能再次開放,請留意官方公告。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7736-7000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主管機關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3/31

補助金額

最高 2.5 萬元/月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年滿 18 歲且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之外國人士
  • 不具中華民國國籍及華僑身分
  • 未曾於臺灣領取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或臺灣獎學金
  • 未曾在臺研習華語
  • 品德優良、未曾受刑事處分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華僑身分者
  • 曾於臺灣大專校院取得學位者(部分國家例外)
  • 目前已受領其他臺灣政府或大學獎學金者

補助內容

每月新臺幣 25,000 元生活獎助。研習期間 2 至 12 個月(暑期班 2 個月、學期班 3 / 6 / 9 / 12 個月),不含學費補助。

申請步驟

  1. 1於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前至所屬國家或地區之我駐外館處(含教育組)索取簡章並備齊文件
  2. 2向駐外館處提出申請並完成書面審查
  3. 3通過初審者由駐外館處安排面試評選
  4. 4正取生於 6 月底前接獲錄取通知,並由駐外館處協助辦理來臺研習程序
  5. 5受獎生須於受獎期間遵守獎學金作業要點,每月達語言中心出席率規定方可續領

必備文件

  • 獎學金申請表
  • 護照或身分證件影本
  • 高中以上學歷證明(中、英文)
  • 學校成績單
  • 兩封推薦信
  • 華語能力證明(如有)
  • 計畫研習動機說明書

要去哪裡辦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3-31,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只能臨櫃或郵寄的話,用掛號並保留收據。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7 項)

要備齊 獎學金申請表、護照或身分證件影本、高中以上學歷證明(中、英文)…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獎學金可以同時申請,但發放時擇優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僅得擇一領取」。若你同時上榜,通常系辦會問你要領哪個。建議先找金額高或條件寬鬆的,小額的可以放棄。GPA 低於 3.0 的同學建議找「弱勢助學金」路線,條件會比「優秀獎學金」寬鬆很多。

容易踩到的雷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華僑身分者
  • ·曾於臺灣大專校院取得學位者(部分國家例外)
  • ·目前已受領其他臺灣政府或大學獎學金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每月最高 2.5 萬元,以下是幾個學生、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大學在學學生,家庭收入中等以下、GPA 達要求

獎學金類多數要求 GPA 2.5 以上,金額2.5 萬元/學期。

清寒助學金 vs 優秀獎學金:清寒看家庭收入、優秀看成績。可以同時送 2–3 件,系辦會擇優審核。

不適合 ·已領取同學年度其他獎助學金的學生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擇一領取」,同時上榜要自己選擇。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陳同學(19 歲)獲核 6 個月華語文獎學金,於師大華語中心研習,每月 25,000 × 6 = 150,000 元,學費由家長自行支付。

150,000

情境 2Olivia 大三利用暑假赴政大華語中心研習 2 個月,獲獎 50,000 元生活費,回國後申請 TOCFL 通過 B1 等級。

50,000

常見問題

Q1. 華語文獎學金每月可領多少?需要繳學費嗎?
受獎期間每月可領取新臺幣 25,000 元生活費獎助,採當月匯入指定臺灣銀行帳戶。學費及語言中心註冊費由受獎生自行支付,多數大學附設華語中心提供受獎生折扣或減免,請於申請語言中心時一併洽詢。
Q2. 可以同時申請臺灣獎學金嗎?
不可以。華語文獎學金、臺灣獎學金及任何中華民國政府機關之獎助為擇一受領。已領過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者,原則上不得再次申請相同方案;臺灣獎學金與華語文獎學金屬不同方案,但同年度只能擇一申請。
Q3. 申請文件要送到哪裡?需要先取得語言中心入學許可嗎?
申請文件一律送至所屬國家或地區之我駐外館處(含教育組),不接受直接寄至教育部。建議於申請獎學金時同步申請臺灣大學附設語言中心入學,並於 6 月錄取後提供入學許可文件以便辦理停留簽證。
Q4. 獎學金期間可以打工嗎?休學會被取消嗎?
受獎期間禁止從事有酬工作,違反者撤銷資格並追繳已領金額。出席率未達語言中心規定(多數要求每月 80% 以上)將停發獎學金;連續 2 個月不及格或無故缺課 7 天以上,駐外館處可主動廢止受獎資格。
Q5. 可以延長受獎期間嗎?最長能領幾個月?
獎學金最長 12 個月,採每 3 個月一期續評。受獎生若初次申請為 3 個月,可於期滿前向語言中心及駐外館處申請延長,總期間不得超過 12 個月,且須通過華語能力評估。
Q6. 不來自邦交國的學生也能申請嗎?
可以。本方案不限於邦交國,凡符合資格之外國人士皆可於該國 / 地區之我駐外館處或駐外辦事處(含教育組)提出申請。各國家分配名額及申請條件略有不同,請以該駐外館處公告之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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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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