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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三地門鄉婦女生育津貼補助(自治條例階梯式 1/2/3 萬)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依《屏東縣三地門鄉婦女生育津貼補助自治條例》發放生育津貼,凡新生兒於本鄉完成出生登記,父或母一方連續設籍本鄉滿 1 年以上者可申請。第一胎 1 萬元、第二胎 2 萬元、第三胎以上每胎 3 萬元,雙胞胎或多胞胎依胎數倍數計算。可與屏東縣府 2 萬/3 萬元生育津貼及中央補助併領,原住民排灣、魯凱族部落家庭一胎累計可達 6-8 萬元。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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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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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8-7991104 分機 506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社會課(901 屏東縣三地門鄉三地村中正路二段 100 號)

主管機關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屏東縣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3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新生兒於三地門鄉完成出生登記設籍
  • 新生兒父或母一方在本鄉連續設籍滿 1 年以上(以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
  • 第二、三胎以上新生兒父或母其中一方須連續設籍本鄉分別依序滿 2、3 年以上
  • 新生兒之兄、姊亦須連續設籍本鄉滿 2 年以上(出生登記設籍未曾遷徙者不在此限)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養子女及設籍為「寄居」者皆不予補助
  • 未婚生子者,新生兒胎次不得累計(非婚生子女雖經生父認領亦同)
  • 再婚或復婚者之生產胎次自新婚姻開始重新計算

補助內容

第一胎 10,000 元、第二胎 20,000 元、第三胎以上每胎 30,000 元;雙胞胎或多胞胎以胎數倍數計算

申請步驟

  1. 1新生兒在三地門鄉完成出生登記設籍
  2. 2備妥申請表、出生證明、新式戶口名簿、身分證影本、存摺封面影本
  3. 3親送或郵寄三地門鄉公所社會課
  4. 4公所審核設籍年資與胎次
  5. 5審核通過後依胎次標準匯入指定帳戶

必備文件

  • 申請表(鄉公所索取或下載)
  • 新生兒出生證明書
  • 新式戶口名簿(含新生兒設籍)
  •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 申請人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要去哪裡辦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社會課(901 屏東縣三地門鄉三地村中正路二段 100 號)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8-7991104 分機 506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申請表(鄉公所索取或下載)、新生兒出生證明書、新式戶口名簿(含新生兒設籍)…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新生兒補助要「30 天內」到戶政登記

出生 30 天內辦理出生登記,補助才能追溯自出生日起算。若是外籍配偶或長期居住海外才回台生產,文件會更複雜。建議同時申請: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生育獎勵金三種,不衝突可同領。

容易踩到的雷

  • ·養子女及設籍為「寄居」者皆不予補助
  • ·未婚生子者,新生兒胎次不得累計(非婚生子女雖經生父認領亦同)
  • ·再婚或復婚者之生產胎次自新婚姻開始重新計算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屏東縣」補助最高 3 萬元,以下是幾個原住民族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家中有 0–6 歲幼兒、需要托育或教育輔助的雙薪家庭

這類補助多半針對實際送托、就學的家庭,補貼部分托育 / 學費,減輕每月固定支出。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排灣族夫妻在三地門鄉設籍 5 年,生第一胎

30,000 TWD

鄉公所第一胎 1 萬元 + 屏東縣府 2 萬元 = 3 萬元;若中央 10 萬元上路,總計 13 萬元

情境 2魯凱族家庭第三胎雙胞胎

120,000 TWD

鄉公所第三胎 3 萬 ×2 = 6 萬元 + 屏東縣府 3 萬 ×2 = 6 萬元,合計 12 萬元(不含中央給付)

常見問題

Q1. 三地門鄉的生育津貼金額是多少?跟屏東縣府的津貼可以一起領嗎?
依《屏東縣三地門鄉婦女生育津貼補助自治條例》,第一胎 1 萬元、第二胎 2 萬元、第三胎以上每胎 3 萬元,雙胞胎或多胞胎依胎數倍數計算。鄉公所津貼可與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第一胎 2 萬、第二胎以上 3 萬)合併申請,因屬不同主管機關核發,互不衝突,因此第一胎在三地門鄉合計 3 萬元、第三胎合計 6 萬元;若再加計中央 10 萬元生育給付(已立法),同一名新生兒最高可達 16 萬元。
Q2. 我是嫁入三地門的排灣族媳婦,剛遷入未滿 1 年可以申請嗎?
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父或母任一方須連續設籍三地門鄉滿 1 年以上才符合第一胎資格;若不滿 1 年,建議由設籍滿 1 年的配偶(如先生)作為申請人。第二胎以上要求滿 2、3 年,且新生兒之兄、姊也要設籍滿 2 年以上(在本鄉出生登記未曾遷徙者除外)。設籍年資以戶政事務所登記為準,外籍或大陸籍配偶因法令尚未設籍者,需有合法結婚證明且居留證地址在本鄉轄內。
Q3. 雙胞胎、三胞胎可以領幾倍?
依條例規定「雙胞胎或多胞胎者,每增一人依胎數金額發給」,意即按該胎次的單胎金額倍數發放。若第一胎雙胞胎,可領 1 萬 ×2 = 2 萬元;若第一胎三胞胎,可領 1 萬 ×3 = 3 萬元。若該胎為第三胎且為雙胞胎,則可領 3 萬 ×2 = 6 萬元。實際以該胎次認定為主,建議辦理出生登記時即向公所諮詢,並備齊每位新生兒的出生證明書及戶口名簿副本。
Q4. 養子女、收養的小孩可以申請嗎?再婚的胎次怎麼算?
養子女、寄居設籍者皆不予補助,僅限於申請人親生且新生兒於三地門鄉完成出生登記者。未婚生子者新生兒胎次不得累計,即使後來生父認領也一樣。再婚或復婚者的生產胎次不論對象為何,自新婚姻開始重新計算(即第三段婚姻所生第一胎仍視為「第一胎」),非延續前婚姻的胎次累計。胎次認定以戶政實際登記為準。
Q5. 申請期限多久?需要哪些文件?沒辦戶籍登記也能申請嗎?
需在新生兒出生 3 個月內向三地門鄉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多數鄉公所慣例),逾期可能不受理。應檢附:(1) 申請表;(2) 新生兒出生證明書正本;(3) 新式戶口名簿(含新生兒設籍);(4)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5)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新生兒必須先在三地門鄉完成出生登記,否則不符申請資格。建議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順便影印戶口名簿備用。詳情可洽 08-7991104 分機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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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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