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每月 3,000 元,最長 12 個月)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針對未滿 18 歲、設籍或實際居住桃園市超過 6 個月、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父母失業、入獄、重病、離婚、家暴、死亡等)、家庭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 1.5 倍、動產每人 15 萬元以下之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發給 3,000 元緊急扶助金,扶助 6 個月為原則,社工評估後可再延長 6 個月。本市另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 2,155 元)長期補助至滿 18 歲。2026 年持續辦理,全年滾動受理。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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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3,000 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未滿 18 歲兒童及少年;設籍或實際居住桃園市超過 6 個月
- 家庭符合下列困境之一:父母失業、入獄、重病、離婚、死亡、家暴離家、未婚生子等
- 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1.5 倍(115 年度桃園為 21,279 元/人月)
- 動產每人平均 15 萬元以下;不動產符合規定
- 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接受政府公費安置或同性質生活扶助者
- 家庭經濟超過所得財產門檻
- 事故已超過 6 個月才提出(特殊狀況須附說明)
補助內容
緊急扶助每人每月 3,000 元(6-12 個月);長期生活扶助每人每月 2,155 元(至滿 18 歲)
申請步驟
- 1撥打 (03)332-2101 轉 6319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諮詢
- 2備齊申請表、切結書、完稅證明、財產證明、兒少存摺、困境證明
- 3向戶籍地或實居地區公所社會課、桃園市 15 個家庭服務中心臨櫃申請;或上桃園網路 e 指通線上申辦
- 4區公所或家服中心受理後送社會局,由社工進行家訪評估
- 5審核通過者按月撥款;6 個月期滿前社工複評,符合者延長 6 個月
必備文件
-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
- 切結書
- 完稅證明(最近 1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財產歸屬清單)
- 兒少存摺封面影本
- 困境事實證明文件(離婚判決書、死亡證明、診斷書、入監執行證明、家暴保護令等)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切結書、完稅證明(最近 1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財產歸屬清單)…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已接受政府公費安置或同性質生活扶助者
- ·家庭經濟超過所得財產門檻
- ·事故已超過 6 個月才提出(特殊狀況須附說明)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3,000 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學生」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學生,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客服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
情境 2:
常見問題
Q1. 和「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月 2,155 元)差別在哪?▼
Q2. 可以線上申辦嗎?▼
Q3. 事故已經超過 6 個月還可以申請嗎?▼
Q4. 外籍配偶或新住民可以申請嗎?▼
Q5. 申請後多久可以領到?▼
Q6. 扶助期間可以同時打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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