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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托育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雲林縣虎尾鎮生育獎勵金(每胎10,000元,114年元旦起實施)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為配合縣府「萬寶龍」催生政策、鼓勵在地生育,自114年(2025年)1月1日起發放虎尾鎮新生兒生育津貼每胎10,000元。父或母任一方須設籍虎尾鎮連續滿6個月並持續在籍,新生兒須在虎尾鎮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於出生後6個月內向虎尾鎮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本獎勵金可與雲林縣政府萬寶龍生育津貼(前3胎每胎6萬元、第4胎起每胎13萬元)及中央衛福部10萬元生育給付同時請領。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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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5-6322127

雲林縣虎尾鎮中山路1號 虎尾鎮公所社會課

主管機關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雲林縣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新生兒於11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
  • 父或母任一方設籍虎尾鎮滿6個月並持續在籍
  • 新生兒在虎尾鎮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
  • 於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新生兒於11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 父母均未設籍虎尾鎮者
  • 設籍未滿6個月者
  • 已逾出生後6個月期限者

補助內容

每名新生兒一律10,000元,不分胎次。114年1月1日起實施。

申請步驟

  1. 1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後,至虎尾鎮公所網站下載申請書或臨櫃索取
  2. 2備齊申請書、戶籍謄本、身分證、存摺等文件
  3. 3於出生後6個月內將文件送至虎尾鎮公所社會課(臨櫃或郵寄)
  4. 4公所收件審核設籍與出生登記資料
  5. 5審核通過後將10,000元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約1-2個月)

必備文件

  • 虎尾鎮新生兒生育津貼申請書
  • 新生兒及父母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 申請人本人或共同帳戶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領據(公所提供)

要去哪裡辦

雲林縣虎尾鎮中山路1號 虎尾鎮公所社會課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5-6322127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虎尾鎮新生兒生育津貼申請書、新生兒及父母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新生兒補助要「30 天內」到戶政登記

出生 30 天內辦理出生登記,補助才能追溯自出生日起算。若是外籍配偶或長期居住海外才回台生產,文件會更複雜。建議同時申請: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生育獎勵金三種,不衝突可同領。

容易踩到的雷

  • ·新生兒於11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雲林縣」補助最高 1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剛生第一胎、由父母自己帶孩子的家庭

父母(或其中一方)辭職或減班在家帶孩子,家庭年所得落在綜所稅率 20% 以下。每月1 萬元雖然不多,但用在奶粉、尿布、副食品上實際有感。

第 2 胎起會加碼 1,000–2,000 元,若規劃生二胎請先確認加碼規則。

適合 ·請育嬰留職停薪中的雙薪家庭(在職的一方月薪中等以下)

育嬰留停期間沒有薪水,還能額外領勞保育嬰留停津貼 + 這筆津貼,合計可補貼家用 50–70%。建議先規劃留停時間。

不適合 ·已經把孩子送到合格保母、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的家庭

此類津貼和托育補助(準公共化保母每月 8,500 元、公共托嬰 5,500 元)為二擇一,不可重領。

👉 如果你已送托,應該申請「托育補助」而非這筆,金額通常更高。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陳先生設籍虎尾鎮10年,115年3月生第1胎

70,000 TWD

虎尾鎮公所獎勵金 10,000元 + 雲林縣府萬寶龍第1胎 60,000元(生育津貼3萬+營養禮金3萬)= 70,000元;另可申請中央衛福部10萬元生育給付。

情境 2林家115年5月生雙胞胎,父母均設籍虎尾鎮多年

140,000 TWD

虎尾鎮公所獎勵金 2人 × 10,000元 = 20,000元 + 雲林縣府萬寶龍前3胎合計 120,000元(雙胞胎視為第1、2胎,2 × 6萬)= 140,000元。

常見問題

Q1. 虎尾鎮的1萬元可以和雲林縣府萬寶龍6萬元同時領嗎?
可以!這是兩筆完全獨立的補助。雲林縣府萬寶龍計畫前3胎每胎發放生育津貼3萬元 + 新生兒營養禮金3萬元(共6萬元),第4胎起每胎13萬元,由縣府社會處發放;虎尾鎮公所這筆10,000元由鎮公所社會課發放。第1胎合計可拿到70,000元(6萬+1萬),再加上中央衛福部10萬元生育給付,總計可達170,000元,是雲林縣相當優渥的生育福利之一。
Q2. 為什麼雲林縣府要求設籍8個月,虎尾鎮卻只要6個月?
兩者由不同機關訂定不同自治規範,標準各自獨立。雲林縣府萬寶龍計畫設籍要求為8個月(自113年7月1日起新規),虎尾鎮公所自治條例設籍要求為6個月。實務上若您只設籍虎尾鎮6-8個月,可以先領鎮公所這筆1萬元;待設籍滿8個月後若仍符合資格再申請縣府那筆。建議計畫生育的家庭提早將戶籍遷入,以同時取得兩筆補助。
Q3. 新生兒在113年12月底出生,申請時已是114年初,可以領嗎?
依虎尾鎮公所公告規定,本獎勵金以新生兒『出生日』為準,須為11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才符合資格。11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新生兒,即使在114年才申請也不適用本獎勵金(屬新制範圍)。建議產婦如預產期落在114年元旦前後,可請醫生協助評估自然產時程,但醫療因素不可強求。113年底出生者仍可申請雲林縣府那筆6萬元。
Q4. 雙胞胎或多胞胎可以分別領嗎?
可以。每名新生兒各自為一個請領單位,不分胎次一律10,000元。雙胞胎合計領20,000元、三胞胎合計領30,000元。請於申請時將每名新生兒分別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每名新生兒之出生登記資料,公所將分別審核並合併撥付。多胞胎家庭也可向中央衛福部申請多胞胎特別補助。
Q5. 申請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還能補申請嗎?
依虎尾鎮公所現行規定,申請期限為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逾期原則上不再受理。實務上若有不可抗力因素(如新生兒住院ICU、申請人重大事故等),可備齊證明文件向社會課專案陳報,由公所裁量是否受理,但不保證通過。建議於辦理出生登記後立即至公所申辦,或撥打05-6322127詢問最新申請流程。
Q6. 申請後何時能領到錢?
正常案件公所收件後約1-2個月內完成審核並核撥款項。文件齊備、設籍清楚的案件多數可在1個月內入帳。請使用雲林縣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以避免跨行匯費。如逾2個月未入帳,可洽虎尾鎮公所社會課(05-6322127)查詢辦理進度,承辦人可協助查詢核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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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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