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最常被誤導的觀念是「拿到身分證才能申請補助」。事實上,依親居留階段就有許多補助可申請;某些補助甚至沒有居留階段限制。本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新住民基本法》與相關函釋整理 3 個階段的補助資格邊界。

本篇以新住民取得我國國籍前的「外籍配偶」階段為主,不含完成歸化後(取得身分證)情境。

01

3 個居留階段的法律定義

  • 1. 依親居留(外籍配偶):與我國國民結婚後申請的居留證。需每年延期,最常見階段。
  • 2. 永久居留:依親居留滿一定年限(離婚或喪偶 3 年、結婚 4 年含 1 年合法工作)後可申請。
  • 3. 歸化取得我國身分證:放棄原國籍後辦理歸化取得我國國籍。
02

依親居留階段(最常見)可申請的補助

依親居留階段 = 已有居留證但無身分證。可申請:

  • 1. 健康保險:取得居留證滿 6 個月後可加入全民健保(依《健保法》第 9 條)。
  • 2. 育兒津貼(孩子有戶籍):孩子設籍於我國即可申請,不要求母親身分。多數縣市以孩子戶籍為審查依據。
  • 3. 托育補助 / 公幼學費補助:孩子設籍於我國即可。
  • 4. 生育獎勵金:多數縣市要求父母任一方設籍,新住民媽媽未取得身分證時,由父親設籍申請。
  • 5. 勞保 / 國民年金:合法就業後即可加保。新住民媽媽工作後與本國勞工同等加保權益。
  • 6. 急難救助:中央與地方急難救助通常不要求中華民國身分證,看實際居住事實。
  • 7. 新住民發展基金 9 大項目:照顧服務、識字課程、職前訓練、社會參與、子女教育、家庭服務、生活適應、權益保障、產業創新。
  • 8. 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孩子在我國就學者可申請,不限母親國籍。
  • 9. 1990 新住民多語諮詢專線:依親階段即可使用,含越南、印尼、泰、柬、英 5 語。
  • 10. 性別平等與家暴保護:保護令、安置、緊急生活扶助不要求身分證。
03

依親居留階段不能申請(限制)的補助

  • 中低收入戶 / 低收入戶身分:依《社會救助法》第 4 條,需『中華民國國民』方得認定。新住民未歸化前不能申請。
  • 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屬中華民國國民老年福利,需身分證。
  •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
  • 原住民身分相關補助:需具原住民族身分(基本上新住民不適用)。
  • 榮民身分相關補助:需軍人服役歸國身分。
  • 公務員 / 軍公教福利:需任職該系統。
04

永久居留階段的特別權益

取得永久居留證後,多數限制與依親居留一致,但新增:

  • 1. 工作權更開放:可從事大多數職業(仍排除部分公務員、立法委員等)。
  • 2. 出入境免簽證:可自由出入境我國。
  • 3. 居留證效期:永久有效(不需再延期)。
  • 4. 部分縣市的永久居留新住民加碼補助:少數縣市對永久居留者開放比依親居留更多福利。

永久居留仍非『中華民國國民』,故對中低收等社福身分認定仍受限。

05

歸化取得身分證後的補助開放

歸化取得我國身分證後(多數新住民歷時 4-6 年),可申請:

  • 全部與本國國民同等的福利(包括中低收入戶、敬老福利、原住民身分認定等)。
  • 部分縣市對『取得身分證未滿 5 年』有額外要求的福利,會延後到滿 5 年。
  • 選舉權 / 被選舉權。
  • 公務員考試報考資格。
06

新住民第二代的特別資源

新住民子女(第二代)即使母親未取得身分證,孩子若設籍我國即享有完整國民福利。額外資源:

  • 1.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移民署):國小 3,000、國中 5,000、高中職 8,000、大專 12,000-15,000,每年 1 次。
  • 2. 新住民第二代多元文化培育營:免費 2-3 天活動。
  • 3. 教育部新住民母語傳承課程:免費。
  • 4. 教育部新住民及子女海外教育交流:補助赴母國學習費用。
  • 5. 新住民學習中心 27 處:免費識字、職訓、生活適應課程。
  • 6. 新住民第二代產業專班(部分高職、大學):補助學雜費 + 實習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