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都市更新基金 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重建方式)
依《都市更新條例》與「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補助都市更新會以重建方式自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訂費補助上限新臺幣 500 萬元(依人數計);權利變換計畫擬訂費補助上限 300 萬元;都市更新會設立費補助上限 80 萬元。基地面積逾 3,000 平方公尺或所有權人逾 400 人之特殊案件可酌予提高。補助額度以人數為基礎:50 人以下 150 萬元、超過 50 至 100 人每增加 1 人加 1.5 萬、超過 100 人每增加 1 人加 1 萬。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自其他政府機關獲相同項目補助者(不得重複)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主管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5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都市更新會(依都更條例組成、核准立案者)
- 依法成立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重建、整建或維護均可申請)
- 更新單元已劃定或屬地方政府公告劃定範圍內
- 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達都更條例規定同意比例
- 於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前提出申請(重建方式)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未依法成立之住戶自治組織
- 已自其他政府機關獲相同項目補助者(不得重複)
- 未經地方主管機關初審通過之案件
- 純粹建商主導、無都市更新會自主性者
補助內容
重建方式:事業計畫擬訂費補助上限 500 萬元、權利變換計畫擬訂費補助上限 300 萬元、都市更新會設立費上限 80 萬元。補助額度依所有權人數計算:50 人以下 150 萬元;超過 50 至 100 人每增加 1 人加 1.5 萬元;超過 100 人每增加 1 人加 1 萬元。基地逾 3,000 平方公尺或所有權人逾 400 人可酌予提高。
申請步驟
- 1都市更新會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2地方主管機關初審:綜合評定自籌款比率、住宅使用比率、整合難度等因素
- 3經地方初審通過後轉送執行機關(國土管理署)複審
- 4由內政部核定補助額度與分期撥款比例
- 5依核定計畫執行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擬訂作業
- 6完成階段性成果並檢具支出憑證後,分期請款
必備文件
- 申請書(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申請書)
- 都市更新會立案核准函或事業機構登記證明
- 更新單元劃定範圍圖與所有權人名冊
- 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採購/委託契約
- 支出憑證(發票、收據)與付款證明
- 所有權人同意書與比例證明
- 其他經執行機關要求之文件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8771-2345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7 項)
要備齊 申請書(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申請書)、都市更新會立案核准函或事業機構登記證明、更新單元劃定範圍圖與所有權人名冊…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租屋補助需要房東配合報稅
這是房租補貼最大的關卡——很多房東不願意讓你申報租賃支出(擔心要繳房屋稅)。建議簽約前就和房東協商,或找已有合法報稅的物件。若房東拒絕配合,可改申請「包租代管」型補貼,由第三方處理稅務。
容易踩到的雷
- ·未依法成立之住戶自治組織
- ·已自其他政府機關獲相同項目補助者(不得重複)
- ·未經地方主管機關初審通過之案件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50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8771-2345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5 樓公寓 8 棟連棟自組都更會,自主重建為 12 樓電梯華廈。
情境 2:舊型國宅自主更新,基地面積 3,800 平方公尺。
常見問題
Q1. 都市更新會跟建商主導都更最大差別在哪?補助會比較多嗎?▼
Q2. 我們社區只有 30 戶,可以領多少補助?▼
Q3. 申請補助需要先成立都市更新會嗎?還是可以邊跑邊申請?▼
Q4. 我們基地有 4,500 平方公尺、所有權人 480 位,是不是可以申請更多?▼
Q5. 如果我們申請了臺北市 / 新北市的地方補助,還可以再申請中央嗎?▼
Q6. 整建或維護方式(不重建)也可以申請中央都更基金嗎?▼
延伸閱讀
你可能也會想看
無障礙住宅改善
身心障礙者或 65 歲以上長者之住宅,進行無障礙改善(如扶手、坡道、浴室改造等),每戶最高補助 10 萬元。向各縣市社會局或建管處申請,核定後施工再請款。
都更獎勵容積
位於都市更新地區之老舊建物,經核定都更事業計畫後,可獲得法定容積 1.5 倍以內之獎勵容積,並可申請都更基金補助規劃費用最高 550 萬元。洽各縣市都更處辦理。
危老重建補助
屋齡 30 年以上或經評估有危險之建築物,100% 所有權人同意即可申請重建,享有容積獎勵最高基準容積 1.3 倍,並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向各縣市建管處申辦。 補助內容:容積獎勵最高基準容積 1.3 倍;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