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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屋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0403 花蓮震災復原自用住宅重建補助(賑災基金會 + 內政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與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配合花蓮縣政府辦理「0403 花蓮震災復原自用住宅重建補助案」,協助 113 年 4 月 3 日花蓮地震中遭強制拆除紅單建築物之自用住宅所有權人辦理原地重建。每戶補助 50 萬元,分兩期撥付:取得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後撥付 60%,取得使用執照後撥付剩餘 40%。同時配合弱層補強上限由 450 萬元提高至 1,500 萬元、租金補貼、短期旅宿安置等措施。截至 2026 年仍持續受理震損社區更新與危老重建整合,並由花蓮縣政府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輔導團協助。

最後核對:2026-04-26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花蓮縣政府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花蓮縣政府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花蓮縣政府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花蓮縣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自用住宅重建每戶補助 50 萬元(分兩期 60% / 4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0403 花蓮震災中經紅單強制拆除合法建築物之自然人所有權人
  • 該建築物以自用住宅為限,不含商業、工廠或其他用途
  • 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災害發生時設籍並有居住事實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商業、工廠或非自用住宅用途建築物不在補助範圍
  • 非合法建築物或法人所有之建物不適用本補助

補助內容

自用住宅重建每戶補助 50 萬元(分兩期 60% / 40%);弱層補強上限 1,500 萬元;租金補貼依方案核給;短期旅宿安置由縣府支應

申請步驟

  1. 1向花蓮縣政府工務處或國土管理署辦理紅單強拆認定
  2. 2辦理重建設計、申請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
  3. 3檢附建照、開工證明、領據送花蓮縣政府申請第一期 60% 補助
  4. 4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後,再申請第二期 40% 補助款撥付

必備文件

  • 建造執照影本(第一期請款)
  • 申報開工證明與工程進度報告
  • 使用執照影本(最後一期請款)
  • 請撥領據與印領清冊(縣府核定)
  • 受災戶身分證、戶籍謄本與災損證明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建造執照影本(第一期請款)、申報開工證明與工程進度報告、使用執照影本(最後一期請款)…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租屋補助需要房東配合報稅

這是房租補貼最大的關卡——很多房東不願意讓你申報租賃支出(擔心要繳房屋稅)。建議簽約前就和房東協商,或找已有合法報稅的物件。若房東拒絕配合,可改申請「包租代管」型補貼,由第三方處理稅務。

容易踩到的雷

  • ·商業、工廠或非自用住宅用途建築物不在補助範圍
  • ·非合法建築物或法人所有之建物不適用本補助
  • ·僅限設籍 花蓮縣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 ·金額依「個案審核」彈性決定,實領金額通常比「最高金額」少 30–50%,別期待領滿額。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花蓮縣」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租屋自住、租約還有 1 年以上、房東願意配合申報的租客

0 元對年輕人是每月最大固定支出補貼。租約上承租人必須是申請人本人。

300 億元中央租金補貼不會主動通知房東,申請人資料不會給國稅局,大可放心。

適合 ·剛獨立在外租屋的 20-35 歲青年,家庭年所得中等以下

多數租金補貼針對「家庭年所得低於縣市平均 1.5 倍」的族群,單身小資族通常符合。

適合 ·戶籍設於花蓮縣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花蓮縣政府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不適合 ·房東堅持不配合、不願意讓租客申報者

若房東拒簽同意書或拒絕提供房屋稅籍資料,多數補貼無法送件。

👉 改找「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物件,由政府直接承租再轉租給你,房東不用經手。

常見問題

Q1. 0403 花蓮震災復原自用住宅重建補最多可以領多少錢?
自用住宅重建每戶補助 50 萬元(分兩期 60% / 40%);弱層補強上限 1,500 萬元;租金補貼依方案核給;短期旅宿安置由縣府支應 注意:這是「法定上限」或「核定額度」,實際發放會依個人條件、預算額度、當年度排序有所不同。建議以「可能領到額度的 70%」為規劃基準,避免預期落差。
Q2.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多久會核准?
申請時程:長期開放 從送件到核准,一般流程: 1. 文件初審(3–7 個工作天) 2. 若補件,每次補件會延長 10–14 天 3. 正式核定(2–4 週) 4. 撥款入帳(核定後 2–6 週) 整體常見時間是 2 個月內到帳,長照類、急難救助類會加速處理。
Q3. 我符合資格嗎?怎麼確認?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0403 花蓮震災中經紅單強制拆除合法建築物之自然人所有權人 2. 該建築物以自用住宅為限,不含商業、工廠或其他用途 3. 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災害發生時設籍並有居住事實 若有任何一項疑慮,建議直接撥打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花蓮縣政府 官方客服 確認,不要自己推測。問到的答覆最好記下日期+承辦人姓名,以免認定爭議。
Q4. 可以和其他補助一起領嗎?
有衝突規定,以下情況擇一: · 同性質補助通常不可重複 大原則:不同目的補助通常可疊加(例:育兒津貼 + 租金補貼),同目的則擇一。申請前先問清楚承辦單位最保險。
Q5.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必備文件: 1. 建造執照影本(第一期請款) 2. 申報開工證明與工程進度報告 3. 使用執照影本(最後一期請款) 4. 請撥領據與印領清冊(縣府核定) 5. 受災戶身分證、戶籍謄本與災損證明 小技巧: · 戶籍謄本建議申請「3 個月內」版本,太舊可能被退件 · 所得證明找國稅局臨櫃申請或財政部 e 化網下載最快 · 存摺封面要清楚看到戶名和帳號,帳戶必須是申請人本人 · 影本也要準備一份,有些機關會要求留存
Q6. 要去哪裡申請?怎麼申請最快?
可用申請方式:臨櫃辦理 申請流程: 1. 向花蓮縣政府工務處或國土管理署辦理紅單強拆認定 2. 辦理重建設計、申請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 3. 檢附建照、開工證明、領據送花蓮縣政府申請第一期 60% 補助 4. 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後,再申請第二期 40% 補助款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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