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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文一般民眾創業者6 天後截止

文化部 藝文補助(含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學/影視聽等類別)2026

文化部依「文化部獎補助條款」開放藝文工作者與團隊申請年度補助,涵蓋文學、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戲劇、音樂、舞蹈、跨領域)、視聽媒體藝術、文化資產、社區營造等類別。每年 4 月、10 月兩梯次受理,個人與團體皆可提案。補助金額依類別與計畫規模核定 5 萬至 200 萬元,補助比例不超過總經費 70%。文化資產與社區營造類別比例可較高。線上送件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文化部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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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文化部 公告為準。

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獲文化部其他專案補助同一活動者不得重複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85126000

文化部各業務司(依類別對接:藝術發展司、人文及出版司、文資局、影視局等)

主管機關

文化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4/30

補助金額

最高 2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申請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依法立案之團體、法人、學校或文化機構
  • 計畫內容須符合所申請類別之主題與目的
  • 提案須具備藝術價值、文化推廣或公共性
  • 需編列完整經費並說明自籌或其他補助來源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純商業性活動(如門票收益主導之演出)視情況降低補助比例
  • 已獲文化部其他專案補助同一活動者不得重複
  • 尚未結案之前期計畫未繳交核銷者暫停受理新案

補助內容

每案核定新臺幣 5 萬至 200 萬元,補助比例不超過總經費 70%(特定類別可至 100%)。

申請步驟

  1. 1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grants.moc.gov.tw)註冊帳號並選擇申請類別
  2. 2下載對應類別之作業要點與申請文件,撰寫計畫書與經費表
  3. 3於 4 月或 10 月 1-30 日線上送件並上傳附件,必要時郵寄正本
  4. 4通過評審後簽訂契約執行計畫,分期撥款並依規定繳交期中與結案報告

必備文件

  • 申請表與完整計畫書
  • 團隊或個人簡歷、過往作品集
  • 經費概算表與自籌經費證明
  • 立案證明(團體)或身分證影本(個人)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各業務司(依類別對接:藝術發展司、人文及出版司、文資局、影視局等)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4-30,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可以線上申請的話優先用線上,避免郵遞延誤。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4 項)

要備齊 申請表與完整計畫書、團隊或個人簡歷、過往作品集、經費概算表與自籌經費證明…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純商業性活動(如門票收益主導之演出)視情況降低補助比例
  • ·已獲文化部其他專案補助同一活動者不得重複
  • ·尚未結案之前期計畫未繳交核銷者暫停受理新案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20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創業者/中小企業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創業者/中小企業」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創業者/中小企業,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85126000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個人視覺藝術家申請年度個展補助

200,000 TWD

核定 20 萬,含展覽空間租借 8 萬、作品輸出與裱框 5 萬、開幕茶會與印刷品 3 萬、攝影紀錄與圖錄 4 萬,自籌另 10 萬。

情境 2獨立劇團申請 1 年期戲劇創作與巡演補助

1,500,000 TWD

核定 150 萬,含創作研發 30 萬、製作費(舞台、服裝、燈光、音樂)50 萬、人事費 40 萬、巡演交通住宿 20 萬、行銷與紀錄 10 萬,自籌與票房補足 65 萬。

常見問題

Q1. 我是獨立藝術家/個人創作者也能申請嗎?
可以。多數類別(如視覺藝術、文學、跨領域)開放個人申請,須以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檢附身分證、近年作品集與創作 CV 提案。少數類別(如演藝團隊年度獎補助)僅限立案之團體或公司申請;建議申請前先閱讀對應類別之作業要點,確認資格。個人申請者通常獲補金額略低於團體(約 5-30 萬),但行政程序較單純、決策彈性高,是初次申請者推薦的入門路徑。
Q2. 兩梯次(4 月、10 月)有何差別?該選哪一梯?
兩梯次經費總額分配相近,主要差別在「執行期程」:4 月送件多用於下半年(7 月起)開始執行的案子;10 月送件多用於翌年上半年案子。若你的活動或創作有時效性(如配合特定節慶、書展、影展),請反推送件時程;若計畫彈性大,4 月梯通常競爭略高(藝文圈年度規劃集中),10 月梯有時較易脫穎而出。建議搭配年度作品節奏選擇,避免趕在截止日前匆忙提案降低品質。
Q3. 70% 補助比例怎麼算?自籌可以是場地或人力折抵嗎?
補助比例計算為「文化部補助金額 ÷ 計畫總經費」≦ 70%。自籌經費部分可包括:現金(自有資金、票房收入、企業贊助、群募)、實物贊助(場地租借、印刷、餐飲)、志工人力(依公定鐘點折算)。實物與人力折抵需於提案時明列並附證明(如場地提供函、贊助合約),結案時亦需檢附憑證。文資與社造類別補助比例可高於 70%(部分達 100%),其餘類別建議保留至少 30% 自籌空間,更有競爭力。
Q4. 200 萬上限和 5 萬下限有什麼樣的計畫差別?
5 萬級別通常為個人小型創作或單場活動(如小型書展、新銳展覽、單場音樂會);30-80 萬為個人中型或小團體計畫(如季度系列展、主題創作計畫);100-200 萬為中大型團體完整年度計畫(如劇團整年製作、視覺團體大型策展、跨領域節慶)。提案時請依規模合理編列,過低會被質疑深度不足、過高會被質疑可行性與比例。建議參考歷年獲補助名單(文化部官網公開)了解類似規模的核定金額。
Q5. 結案要繳什麼?被打回重做怎麼辦?
結案文件包含:(1) 成果報告書(含執行紀錄、媒體曝光、影像照片);(2) 收支結算表與發票黏貼憑證;(3) 創作成品(書籍、影音、展覽照片或實體作品紀錄);(4) 觀眾回饋或評論。若結案被退回補正,最常見原因是經費單據缺漏、項目不符原核定、自籌證明不足。請盡量在執行期間即建立支出單據檔案、影像紀錄、媒體剪報,避免結案前才整理。如有疑問可主動致電業務司窗口諮詢,部分業務承辦人態度友善願意協助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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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文化部

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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