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GetGrant台灣補助全攻略
住宅租屋一般民眾上班族37 天後截止

綜合所得稅 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每戶 18 萬)

115 年 1 月起施行(114 年度開始適用,2026 年 5 月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由原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且由 12 萬調高為 18 萬。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自住、非供營業使用者,每戶每年最高 18 萬元,無須再選列舉,採定額自動適用。設排富:適用稅率達 20% 或基本所得額逾 750 萬不適用。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各區國稅局)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財政部(賦稅署/各區國稅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800-000-321

財政部各區國稅局服務中心

主管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各區國稅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5/31

補助金額

最高 18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承租房屋作自住居住使用
  • 未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
  • 申報戶適用稅率未達 20%、基本所得額未達 750 萬

以下情況不符合:

  • 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租金
  • 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同一年度有房屋出租登記為房東
  • 高所得家庭(排富)

補助內容

每申報戶每年最高 18 萬元(114 年度起,由列舉改為特別扣除)

申請步驟

  1. 15 月 1-31 日使用電子申報軟體
  2. 2「租金支出特別扣除」欄位輸入年度租金總額(上限 18 萬)
  3. 3上傳租賃契約 + 匯款證明(或保留備查 5 年)
  4. 4符合排富者送出申報;超出排富門檻系統會提示不適用

必備文件

  • 租賃契約書影本
  • 支付租金證明(匯款/轉帳紀錄、收據)
  • 本人或配偶在承租地址居住之證明(戶籍、水電費單)

要去哪裡辦

財政部各區國稅局服務中心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5-31,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只能臨櫃或郵寄的話,用掛號並保留收據。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3 項)

要備齊 租賃契約書影本、支付租金證明(匯款/轉帳紀錄、收據)、本人或配偶在承租地址居住之證明(戶籍、水電費單)。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租屋補助需要房東配合報稅

這是房租補貼最大的關卡——很多房東不願意讓你申報租賃支出(擔心要繳房屋稅)。建議簽約前就和房東協商,或找已有合法報稅的物件。若房東拒絕配合,可改申請「包租代管」型補貼,由第三方處理稅務。

容易踩到的雷

  • ·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租金
  • ·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同一年度有房屋出租登記為房東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18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受雇上班族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租屋自住、租約還有 1 年以上、房東願意配合申報的租客

18 萬元對年輕人是每月最大固定支出補貼。租約上承租人必須是申請人本人。

300 億元中央租金補貼不會主動通知房東,申請人資料不會給國稅局,大可放心。

適合 ·剛獨立在外租屋的 20-35 歲青年,家庭年所得中等以下

多數租金補貼針對「家庭年所得低於縣市平均 1.5 倍」的族群,單身小資族通常符合。

申請期至 2026-05-31 截止,建議備齊文件後 1 週內送件。

不適合 ·房東堅持不配合、不願意讓租客申報者

若房東拒簽同意書或拒絕提供房屋稅籍資料,多數補貼無法送件。

👉 改找「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物件,由政府直接承租再轉租給你,房東不用經手。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新北上班族年薪 70 萬,月租 22,000 元

180,000 TWD

全年租金 26.4 萬 > 18 萬,享上限 18 萬扣除;加標準扣除 13.1 萬與薪資特扣 21.8 萬,當年度可少繳稅約 2.16 萬。

情境 2雙薪夫妻租屋,月租 18,000 元

180,000 TWD

全年租金 21.6 萬 > 18 萬,享上限 18 萬,搭配標準扣除 26.2 萬與雙薪資特扣 43.6 萬,效益大幅提升。

常見問題

Q1. 和 113 年度比有什麼不同?
113 年度(2025 年 5 月申報)租金 12 萬「列舉扣除」,須選列舉才能用;114 年度(2026 年 5 月申報)改為「特別扣除」18 萬,可同時搭配標準扣除(13.1 萬/26.2 萬)!等於房租 12 萬 → 18 萬 + 不再排擠標準扣除。
Q2. 房東不願申報租金所得我能扣嗎?
可以。報稅戶申報房租特扣是你的權利,但國稅局可能事後查到房東漏報;建議於租約即明定「房客可申報」條款,避免房東反彈。
Q3. 我也買房(房貸利息),可以兩個都扣嗎?
不可以。已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最高 30 萬)者,不得同時享租金特扣。同年度只能擇一。
Q4. 租金 25,000/月可以扣多少?
全年 30 萬租金 > 18 萬上限,最多扣 18 萬;按家戶稅率 12% 約少繳 2.16 萬元。
Q5. 我和朋友合租,租約只列我,他能分扣嗎?
不行。承租人須為申報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且須在申報戶內。共同承租之朋友不在同一申報戶,無法各自扣除。

延伸閱讀

你可能也會想看

繼續探索相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