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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裝潢/設備/藥品開辦最高50萬/機構1次)2026

衛生福利部(MOHW)依《離島建設條例》第13條第1項授權,訂定「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民國109年1月15日修正),鼓勵醫事人員、長期照顧服務專業人員至離島地區開業(設立診所、藥局、護理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改善離島居民就醫可近性與長期照顧資源。補助對象為「於村(里)內無同類型機構之離島地區」新開業之醫事機構(含西醫診所、中醫診所、牙醫診所、藥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語言治療所、心理諮商所等)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社區式服務、住宿式服務)。獎勵項目共5類:(1)裝潢及結構安全鑑定費(含耐震評估、消防修繕、無障礙改善),最高新臺幣20萬元;(2)電子紀錄、遠距會診、健保申報所需之電腦、軟體及週邊設備,最高20萬元;(3)藥品(含基本藥品儲備),最高10萬元;(4)醫療器材或護理設備(X光機、超音波、氧氣鋼瓶、護理床、輪椅、復健器材等),最高30萬元;(5)每機構獎勵總額上限新臺幣50萬元,補助一次為限。為健保《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及醫事人力派駐之配套支持工具。

最後核對:2026-04-26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期照顧司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衛生福利部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期照顧司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期照顧司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5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於離島地區(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琉球等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區域)開業之醫事機構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 申請機構所在村(里)內無同類型機構(避免重複補助、確保資源不浪費)
  • 已取得開業執照(醫事機構)或設立許可證書(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 申請時點為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
  • 能提供當地居民實際醫療或長期照顧服務(非掛牌營業)
  • 為個人開業之診所、藥局、機構等獨資或合夥事業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非離島地區(離島建設條例第二條所列範圍以外)開業之機構
  • 申請機構所在村(里)已有同類型醫事機構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避免重複)
  • 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生效已逾6個月
  • 已申請過本獎勵且核發完畢者(每機構限1次)
  • 已獲其他政府機關同性質補助之相同項目(避免重複)
  • 無實際提供服務之掛牌機構

補助內容

依《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第3條:(1)裝潢及結構安全鑑定費:每機構最高新臺幣20萬元(含耐震評估、消防、無障礙);(2)電子紀錄、遠距會診、健保申報所需電腦及設備:最高20萬元(含主機、平板、攝影機、軟體、防火牆);(3)藥品(基本儲備):最高10萬元;(4)醫療器材或護理設備:最高30萬元(X光機、超音波、氧氣鋼瓶、護理床、輪椅、復健器材);(5)每機構獎勵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補助一次為限。所有獎勵須檢附支出憑證實報實銷。

申請步驟

  1. 1醫事人員或長期照顧專業人員確認擬開業地點屬於離島地區(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琉球),且該村(里)內無同類型機構
  2. 2依《醫療法》、《藥事法》、《長期照顧服務法》申請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正式開業並提供服務
  3. 3於開業/設立6個月內,至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80)下載本辦法及申請書
  4. 4備齊支出憑證(裝潢、設備、藥品、器材發票)、開業執照影本、村里無同類機構證明等資料,向所在地縣市政府衛生局提出申請
  5. 5縣市衛生局初審(無同類機構認定、支出合理性、設備清單合規)後,函轉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或長期照顧司
  6. 6衛福部依5項目額度核定獎勵金額(最高50萬),撥款至機構帳戶;機構應依規定保留憑證5年備查

必備文件

  • 獎勵申請書(含機構名稱、開業日期、村里地址、負責人、申請項目)
  • 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影本
  • 支出憑證(裝潢工程合約、發票、設備採購發票、藥品/器材清單)
  • 村(里)內無同類型機構之證明(地方衛生機關出具)
  • 機構平面圖及設備清單
  • 負責醫事人員/服務人員執業執照或證書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獎勵申請書(含機構名稱、開業日期、村里地址、負責人、申請項目)、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影本、支出憑證(裝潢工程合約、發票、設備採購發票、藥品/器材清單)…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長照評估由 1966 派員到府,不是你自己跑

撥打 1966 後,照管專員會在 7 個工作天內到府訪視,評估 CMS 等級(1–8 級)。這個等級會決定你能用多少補助額度,務必如實陳述失能狀況。失智症照顧者別忘了同時申請「喘息服務」,每年有 21 天免費。

容易踩到的雷

  • ·非離島地區(離島建設條例第二條所列範圍以外)開業之機構
  • ·申請機構所在村(里)已有同類型醫事機構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避免重複)
  • ·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生效已逾6個月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50 萬元,以下是幾個創業者/中小企業、受雇上班族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家中長輩 CMS 等級 2 級以上(有失能狀況),需要居家 / 日照服務

長照 2.0 給付依 CMS 等級分 8 級,額度 10,020–36,180 元/月。一般戶自付 16%、中低收戶 5%、低收戶免費。

還沒評估過?直接打 1966,照管專員會在 7 天內到府,全程免費。

適合 ·家屬已經身心俱疲、需要「喘息服務」的主要照顧者

每年有 21–30 天免費喘息服務,可以讓照服員短期接手,或把長輩送機構短住,讓家屬喘口氣。很多人不知道這個權益。

不適合 ·長輩仍能完全自理、只是年紀較大的家庭

CMS 1 級以下不符合長照補助,但可以申請「預防延緩失能」課程(每週 1–2 次團體活動)。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澎湖望安鄉某中醫診所 開業獎勵

情境 2金門縣某居家服務機構 設立獎勵

常見問題

Q1. 本辦法適用哪些離島地區?東沙、南沙、太平島可以申請嗎?
依《離島建設條例》第2條,「離島」指與臺灣本島隔離之島嶼,包括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琉球等地區。本辦法所指「離島地區」與離島建設條例同範圍。東沙、南沙、太平島雖為國境海域島嶼,但因屬國防部與海巡署駐守、非一般民眾居住地,「無一般醫事機構需求」,故不在本辦法主要適用範圍。當地醫療由國防部軍醫局派駐軍醫官、海巡署衛生官或衛福部專案派駐護理人員提供,民間機構難以開業。建議離島醫事人員以澎湖、金門、馬祖、琉球、綠島、蘭嶼為主要開業地點。
Q2. 「村(里)內無同類型機構」怎麼認定?
(1)以申請機構所在村(里)為認定範圍,依各縣市村里行政區劃;(2)「同類型機構」指:A. 西醫診所看西醫診所、中醫診所看中醫診所、牙醫診所看牙醫診所;B. 藥局看藥局;C. 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住宿式長照各為一類;(3)若同村里已有1家西醫診所,則新開西醫診所不符合條件,但可開中醫、牙醫;(4)認定由縣市衛生局依公告醫事機構/長照機構名冊查證,並出具「無同類機構證明」。建議申請前先向當地衛生所或衛生局確認村里現有機構類別。
Q3. 已開業3個月可以申請嗎?發票要保留多久?
(1)可以,本辦法規定「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3個月仍在期限內;(2)若已逾6個月(如已開業1年),即不得申請;(3)支出憑證須為「開業前後合理期間」之發票(一般為開業前6個月至開業後申請日止);(4)獎勵金核發後,機構應依《會計法》及衛福部要求保留原始憑證5年備查;(5)相關支出憑證若涉及採購法(公務或法人受託),須符合採購法資料保存規定(最長10年)。
Q4. 我想到澎湖開業中醫診所,可以申請哪些項目?
假設您於澎湖縣望安鄉某村(該村目前無中醫診所)開業中醫診所,可申請:(1)裝潢費20萬:含診間隔間、候診區裝修、消防、無障礙坡道;(2)電子設備20萬:診療電腦、健保 IC 卡讀卡機、視訊問診平板、印表機、防火牆軟體;(3)中藥品10萬:基本中藥儲備(科學中藥、傳統中藥粉);(4)醫療器材30萬:脈診儀、針灸床、艾灸用具、超聲波治療器、紅外線燈、煎藥機;(5)總額上限50萬,需依5項目實際支出決定,例如裝潢花15萬、設備花15萬、藥品花5萬、器材花25萬、總計60萬,可獲補助50萬上限。
Q5. 與健保 IDS 山地離島計畫有何不同?
(1)IDS 計畫(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健保署主辦,補助大型醫院(特約醫院)派員至離島駐診、巡迴醫療、24小時急診,年度經費約6億元;補助對象為「醫療機構」非個人開業;(2)本獎勵辦法:衛福部主辦,補助「個人或法人」於離島新開業之診所、藥局、長照機構,提供開辦設備獎勵金(最高50萬一次性);(3)兩者互補:本辦法支持「設立階段」開辦費、IDS 支持「持續營運階段」服務量;同一機構可同時參加兩計畫,但同一筆設備不得重複請款。建議離島開業醫師於設立後即申請本辦法,後續加入縣市 IDS 合約取得持續性服務報酬。
Q6.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也可以申請嗎?哪些類型?
可以。本辦法110年修正後,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明確納入適用範圍,包括:(1)居家式服務機構(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能);(2)社區式服務機構(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小規模多機能、社區式失智照顧);(3)住宿式服務機構(一般護理之家、長期照顧型之家、失智症團體家屋);(4)綜合式服務機構。獎勵項目同樣為裝潢、電子設備、藥品(含照顧用品)、醫療/護理設備(電動床、移位機、復能器材),總額上限50萬。長照業者於設立後6個月內向縣市衛生局或長照管理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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