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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上班族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勞動部勞工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律師費+訴訟期間生活費)2026

勞動部依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免費或補助勞工因勞動事件(資遣費、退休金、職災賠償、加班費、終止契約等)所需律師費(每審級 4-10 萬,複雜案件 6-20 萬)、必要費用(每案最高 10 萬)、訴訟期間生活費(按勞保最低投保薪資 60% × 6 個月,45 歲以上或身障者 9 個月)。月收入 ≤ 6.5 萬、扣除自用住宅資產 ≤ 300 萬即可申請;職災重傷或死亡者免資力審查。

最後核對:2026-04-26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法律扶助基金會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法律扶助基金會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1955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法律扶助基金會

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法律扶助基金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2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與雇主發生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職災保護法、就業保險法等勞動事件爭議
  • 已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調解(需檢附調解紀錄)
  • 需向法院聲請勞動調解、起訴、保全、強制執行或刑事告訴
  • 月收入總計不超過新臺幣 65,000 元(律師費+生活費皆需此資力審查)
  • 扣除自用住宅外,資產總額不超過新臺幣 300 萬元
  • 職災致重傷或死亡者免資力審查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純民事消費借貸、租賃糾紛(非勞資爭議)
  • 未先進行行政調解即逕行起訴者(特殊情形除外)
  • 已委任律師且律師費已自付完畢者(事後不得補請)
  • 案件已逾起訴時效
  • 受僱於非適用勞基法之機關(如部分公部門)

補助內容

律師費每審級 4-10 萬(複雜案件 6-20 萬);必要費用每案最高 10 萬;生活費用按勞保第一級 60% × 6 個月(約 16,154 × 6 = 96,924 元),45 歲以上或身障者 9 個月

申請步驟

  1. 1先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必經程序)
  2. 2調解不成立 → 至國稅局申請所得+財產清單
  3. 3律師代理扶助:洽法律扶助基金會各縣市分會(全國專線 412-8518,手機加 02)
  4. 4生活費用扶助:填寫申請書並備齊文件,郵寄至「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207 號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
  5. 5勞動部審核資力與爭議案件性質(約 4-6 週)
  6. 6核定後律師費由法扶會直接撥付律師、生活費撥入申請人帳戶
  7. 7案件結束後檢附判決書、律師費收據結案

必備文件

  • 申請書(勞動部官網下載)
  • 勞資爭議調解紀錄影本
  • 勞動契約、薪資單、勞保投保證明
  • 近 1 年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
  • 近 1 年財產清單(含不動產、股票、存款)
  • 起訴狀或法院通知書影本
  • 委任律師契約(事後請款用)
  • 存摺封面影本

要去哪裡辦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法律扶助基金會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1955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8 項)

要備齊 申請書(勞動部官網下載)、勞資爭議調解紀錄影本、勞動契約、薪資單、勞保投保證明…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純民事消費借貸、租賃糾紛(非勞資爭議)
  • ·未先進行行政調解即逕行起訴者(特殊情形除外)
  • ·已委任律師且律師費已自付完畢者(事後不得補請)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20 萬元,以下是幾個受雇上班族、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受雇上班族、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受雇上班族、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1955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月薪 4.5 萬,被資遣 6 個月後雇主仍未付資遣費 18 萬;月收入 0、資產 50 萬

情境 2職災重傷,免資力審查;案件複雜需鑑定

常見問題

Q1. 我月薪 5 萬但有房貸,扣完還剩多少不到 6.5 萬,會被退件嗎?
資力審查以「申請人月收入總計」(薪資、利息、租金、補助等所有來源加總)為準,並非可支配所得,房貸不扣抵。不過若您與配偶分財產、負債佔資產 50% 以上,可向審查委員提出「特殊情狀」說明,部分案件會放寬。
Q2. 職災後雇主未付醫療費,我也沒有勞資爭議調解紀錄,可以直接申請嗎?
職災案件原則仍須先調解,但若雇主完全無回應、或已惡意倒閉跑路,可檢附「職業災害認定書」或「勞動檢查紀錄」逕行申請。職災重傷/死亡案件免資力審查,律師費可一律補助至每審級 10 萬元上限。
Q3. 律師費補助是先付後請款,還是法扶直接付給律師?
兩種模式並行:(1) 由法扶基金會「指派扶助律師」者,律師費由法扶直接核發、申請人不必出錢;(2) 自行委任律師者,先簽委任契約並付律師費,事後檢附發票與判決書向勞動部請款,由勞動部撥入申請人帳戶。建議優先採模式 1(額度高且不墊付)。
Q4. 生活費補助 6 個月怎麼計算?最多領多少?
依「核定扶助時」勞保最低投保薪資(2026 年第一級 26,400)的 60% × 6 個月 = 95,040 元(約 15,840/月)。45 歲以上或領有身障證明者延長至 9 個月,最高 142,560 元。需逐月檢附訴訟進行中證明(開庭通知或律師聲明)。
Q5. 我已先請了律師,付了 8 萬律師費,後來才知道有補助,可以追補嗎?
原則上「申請日」當下尚未結案的部分可請款。例如一審已結束、進入二審才申請,僅能請二審 4 萬上限;一審已自付的 8 萬無法回溯。建議勞資爭議調解一不成立即同步申請扶助,以利全額補助。
Q6. 雇主是非適用勞基法的私立學校或宗教團體,可以申請嗎?
本補助主要針對「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勞工。若雇主為私校教職員(適用教師法)、宗教法人專任神職等非勞基法對象,請改循教育部教師申訴或法扶會「弱勢扶助」管道;庶務工友、技工、駕駛等仍適用勞基法者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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