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優質廣電節目補助 202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補助製播電視節目作業要點」辦理 2026 年優質廣電節目製播補助,鼓勵電視台與節目製作公司製作兒少、新住民、客語、原住民族、本土人文紀錄等多元節目,每案最高補助 600 萬元,補助比例最高為製作費 50%。2026 年受理期間 3-5 月,採線上申請(broadcastquality.ncc.gov.tw),由 NCC 外部評審委員會書審與簡報後核定,優先補助公益性、文化性、原創性節目。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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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獲文化部影視局或客委會、原民會等機關針對同一節目補助者(不得重複)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主管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5/15
補助金額
最高 6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申請人為國內依法立案之電視事業(無線、衛星、有線)或依法登記之節目製作公司
- 節目須於國內首播,並於 NCC 監理下之頻道或 OTT 平台播出
- 節目類型為兒少節目、新住民節目、客語節目、原住民族節目、文化人文紀錄、優質戲劇之一
- 節目長度須符合:兒少節目每集 ≥20 分鐘、紀錄片 ≥40 分鐘、戲劇 ≥60 分鐘
- 申請公司近 3 年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或廣播電視法重大裁罰紀錄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新聞、政論、宗教傳教、購物、娛樂競賽類節目
- 純廣告或置入性行銷為主之節目
- 已獲文化部影視局或客委會、原民會等機關針對同一節目補助者(不得重複)
- 代理進口外國節目或單純翻譯配音節目
- 近 3 年違反 NCC 兒少保護或內容分級規定 3 次以上者
補助內容
單一節目案最高補助 600 萬元,補助比例最高為製作費 50%;長片紀錄片或高品質戲劇得專案核給;分首期款 30%、期中款 40%、結案款 30% 撥付。
申請步驟
- 1至『NCC 優質廣電節目補助系統』(broadcastquality.ncc.gov.tw) 註冊事業帳號
- 2於 3-5 月受理期間線上填寫申請表並上傳企劃書、預算表、播出意向書
- 3NCC 形式審查(2 週)→ 外部評審書審(1 個月)→ 入圍簡報(30 分鐘)
- 4核定結果於 8 月公告,獲補助者簽訂契約並領取首期款(30%)
- 5節目製作完成並播出後,檢附成果報告、收視紀錄、節目母帶辦理結案,撥付尾款
必備文件
- 申請表(線上系統填寫)
- 公司立案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財務報表(近 2 年)
- 節目企劃書(含主題、集數、長度、目標觀眾、預期效益、製作團隊簡歷)
- 完整製作預算表(人事、製作、後製、行銷分項)
- 頻道或平台播出意向書(須註明播出時段、首播日期)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5-15,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可以線上申請的話優先用線上,避免郵遞延誤。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申請表(線上系統填寫)、公司立案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財務報表(近 2 年)、節目企劃書(含主題、集數、長度、目標觀眾、預期效益、製作團隊簡歷)…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新聞、政論、宗教傳教、購物、娛樂競賽類節目
- ·純廣告或置入性行銷為主之節目
- ·已獲文化部影視局或客委會、原民會等機關針對同一節目補助者(不得重複)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600 萬元,以下是幾個創業者/中小企業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創業者/中小企業」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創業者/中小企業,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3343-8888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節目製作公司申請拍攝 6 集兒少科普節目,每集 25 分鐘,製作費 800 萬
6,000,000 TWD
核給 320 萬 = 800 萬 × 補助比例 40%;公司自籌 480 萬(公視共製 300 萬 + 公司自有資金 180 萬);分首期款 96 萬、期中款 128 萬、尾款 96 萬撥付。播出於公視 13 台、myVideo OTT。
情境 2:原民台委製紀錄片公司申請拍攝 4 集原住民族傳統技藝紀錄,製作費 350 萬
6,000,000 TWD
核給 175 萬 = 350 萬 × 補助比例 50%(高公益性加成);公司自籌 175 萬(原民台委製費 120 萬 + 文化部部分補助 55 萬);節目於原民台首播後,上架公視+ OTT 6 個月。
常見問題
Q1. 我是 YouTuber 想拍紀錄片,可以申請嗎?▼
Q2. 補助 50% 真的拿得到嗎?平均核給多少?要附自籌款證明嗎?▼
Q3. 節目要播多久才符合條件?OTT 算嗎?有最低收視率要求嗎?▼
Q4. 預算表怎麼編?有禁止項目嗎?▼
Q5. 錢什麼時候撥?結案要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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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音產業補助
從事電影、電視節目、流行音樂等影視音產業的事業或個人,可向文化部申請製作補助。電影長片最高約 2,000 萬元、電視節目最高約 3,000 萬元、流行音樂專輯約 150 萬元。每年分梯次公告徵件。
排灣族文創(每案最高 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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