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GetGrant台灣補助全攻略
育兒托育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生育獎勵金(第1、2胎各3萬元,第3胎以上5萬元)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為鼓勵生育、減緩半島地區人口外移,發放生育獎勵金:第1胎3萬元、第2胎3萬元、第3胎(含)以上每胎5萬元。父或母須在新生兒出生當日已連續設籍屏東縣滿1年並實際居住,新生兒於屏東縣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並於出生次日起6個月內向恆春鎮公所提出申請。本獎勵金可與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合併申請,第3胎以上家庭最高可領8萬元。

最後核對:2026-04-24連結驗證:2026-04-24資料來源: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8-8892017

屏東縣恆春鎮中山路188號 恆春鎮公所民政課

主管機關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屏東縣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5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父或母在新生兒出生當日已連續設籍屏東縣滿1年並實際居住
  • 申請時父或母仍設籍屏東縣(恆春鎮)
  • 新生兒於屏東縣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
  • 於新生兒出生次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父母均未設籍屏東縣者
  • 設籍未滿1年者
  • 逾6個月未申請者

補助內容

第1胎30,000元、第2胎30,000元、第3胎(含)以上每胎50,000元。

申請步驟

  1. 1至恆春鎮公所民政課索取申請表,或洽詢相關文件清單
  2. 2備齊文件,於新生兒出生次日起6個月內送件
  3. 3公所審核設籍與出生登記資料(含戶政資料勾稽)
  4. 4核定後將獎勵金以匯款方式撥入指定帳戶

必備文件

  • 生育獎勵金申請表
  • 新生兒戶口名簿(含記事欄)影本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 申請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印章

要去哪裡辦

屏東縣恆春鎮中山路188號 恆春鎮公所民政課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8-8892017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生育獎勵金申請表、新生兒戶口名簿(含記事欄)影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新生兒補助要「30 天內」到戶政登記

出生 30 天內辦理出生登記,補助才能追溯自出生日起算。若是外籍配偶或長期居住海外才回台生產,文件會更複雜。建議同時申請: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生育獎勵金三種,不衝突可同領。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屏東縣」補助最高 5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剛生產(30 天內)的家庭,且完成出生登記

一次性5 萬元的生育獎勵或生育給付,多數在出生登記後 1–3 個月入帳。若是勞保被保險人,可同時領勞保生育給付(2 個月月薪)。

台北 / 新北 / 桃園 等縣市另有第 2 胎、第 3 胎加碼,務必確認設籍。

適合 ·設籍屏東縣滿 1 年以上、夫妻有一方為被保險人的家庭

生育獎勵多要求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當地滿 1 年,符合設籍資格是最主要的關卡。

不適合 ·剛從外縣市遷入設籍不到 1 年的家庭

多數生育獎勵要求設籍滿 1 年以上,剛搬來不久通常不符。

👉 可優先申請中央給付(勞保生育給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沒有設籍限制。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陳家設籍恆春鎮3年,115年2月生第1胎

30,000 TWD

恆春鎮公所獎勵金 30,000元 + 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 20,000元(第1胎)= 共 50,000元。

情境 2李家設籍恆春鎮10年,115年5月生第3胎

50,000 TWD

恆春鎮公所獎勵金 50,000元(第3胎)+ 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 30,000元(第2胎以上)= 共 80,000元。

常見問題

Q1. 恆春鎮第3胎獎勵金真的是5萬元嗎?比第1、2胎多很多?
是的,依屏東縣政府民政處公布的鄉鎮市公所獎勵金一覽,恆春鎮第1胎3萬元、第2胎3萬元、第3胎(含)以上每胎5萬元。設計用意是鼓勵生育第3胎以上,加上屏東縣政府第3胎也適用「第2胎以上3萬元」標準,第3胎以上家庭一胎可領縣府3萬+鎮公所5萬=共8萬元。建議生育第3胎前先確認設籍狀況,避免錯失加碼機會。
Q2. 我設籍其他屏東縣鄉鎮,可以領恆春鎮的獎勵金嗎?
不可以。鎮公所獎勵金以「設籍恆春鎮」為條件,僅限父或母設籍恆春鎮的家庭可申請。若您設籍屏東縣其他鄉鎮(例如車城、滿州、枋寮),則應向各該鄉公所申請;屏東縣政府的生育津貼則只要設籍屏東縣滿1年都可申請,不限鄉鎮別。
Q3. 申請期限為什麼是6個月?跟其他縣市不同嗎?
屏東縣統一規定縣府生育津貼申請期限為「新生兒出生次日起6個月內」,恆春鎮公所多採同步期限以利雙線辦理。相較嘉義縣鄉鎮多採3個月期限,屏東縣的6個月期限對新手父母較友善,但仍建議在出生登記時就一併準備市公所申請文件,避免遺忘。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Q4. 恆春鎮公所獎勵金可以與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同時申請嗎?
可以,兩筆預算來源不同,互不衝突。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自114年1月1日起為第1胎2萬、第2胎以上3萬元,由戶政事務所受理;恆春鎮獎勵金由鎮公所民政課受理。建議辦完出生登記時,請戶政人員協助確認縣府津貼申請流程,再持文件至鎮公所申辦獎勵金。第3胎家庭一次可拿8萬元(縣府3萬+鎮公所5萬)。
Q5. 如果父母離婚或單親家庭,由誰申請?
原則上由負責照顧新生兒、設籍恆春鎮的一方提出申請。若父母離婚,依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認定有監護權的一方可申請。若為非婚生子女,由實際扶養並完成認領者申請。新住民配偶尚未取得國籍時,可由設籍恆春鎮的另一方為申請人。建議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離婚協議、認領書等)一併提交,由公所審酌個案處理。

延伸閱讀

你可能也會想看

育兒托育長期開放

屏東市公所 生育獎勵金 每胎1.5萬

屏東市公所為減緩人口外移、鼓勵生育,依「屏東縣屏東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自治條例」(108年4月1日施行)發放每胎新生兒新臺幣15,000元獎勵金。父母均須設籍屏東市,其中一方需設籍滿1年,新生兒須在屏東市辦理出生登記,於出生次日起3個月內向屏東市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本補助與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第1胎2萬、第2胎以上3萬)不衝突,可同時申請。

鄉鎮市區一般民眾
最高 1.5 萬元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 屏東縣屏東市
育兒托育長期開放

內埔鄉公所 生育津貼 最高5萬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依「屏東縣內埔鄉生育津貼發放自治條例」(112年11月修正)發放生育津貼:第1胎新臺幣20,000元,第2胎(含)以上每胎50,000元。父或母須設籍屏東縣滿1年並實際居住,新生兒於屏東縣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並於出生次日起6個月內向內埔鄉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本津貼可與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合併申請,第2胎以上家庭最高可領8萬元。

鄉鎮市區一般民眾
最高 5 萬元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 屏東縣內埔鄉
育兒托育長期開放

育兒津貼(每月 5,000 起跳)

家有未滿 5 歲兒童,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者,可申請每月 5,000 元育兒津貼;第 2 胎加發 1,000 元、第 3 胎以上加發 2,000 元。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線上申辦。

一般民眾上班族
最高 8,000 元/
衛福部社家署 · 不限地區

繼續探索相關補助

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4

本站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補助金額、資格與流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