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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化局 台北市文化獎 2026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依「台北市文化獎頒給辦法」辦理 2026 年度『台北市文化獎』,為台北市最高榮譽文化獎項,每年遴選 3 名終身對台北市文化發展具卓越貢獻者頒給,每名獲獎者頒發獎座、證書與獎金 60 萬元(不分類別)。受獎人不限類別(文學、藝術、音樂、戲劇、傳統文化、文化資產、文化產業等),每年 6-8 月公開徵求推薦(不得自薦),由文化獎審議委員會評選。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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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2725-6309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源科

主管機關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台北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6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受推薦人須設籍台北市,或於台北市從事文化工作 20 年以上
  • 對台北市文化發展、藝術創作、文化資產保存等領域具特殊與重大貢獻
  • 推薦人須為文化、學術機關(構)、立案文化團體或 5 位以上具公信力之文化界人士
  • 受推薦人不限年齡,但須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 每屆受推薦人不得自薦,須由第三方推薦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曾獲台北市文化獎者(終身一次)
  • 現任公職人員(總統、立委、市長等)
  • 受推薦人本人或配偶為審議委員者
  • 推薦資料明顯不實或經查證涉有重大爭議者

補助內容

每名獲獎者獎金 60 萬元,並頒發獎座與證書;每年遴選 3 名(必要時得從缺)。

申請步驟

  1. 1每年 6 月文化局公告徵求推薦,至官網下載推薦表
  2. 2由推薦人(機關、團體或 5 位以上文化界人士)填寫推薦表並準備佐證資料
  3. 3於 8 月底截止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4. 49-11 月由台北市文化獎審議委員會(11-15 位)進行書審與決審會議
  5. 512 月公告獲獎名單,舉行頒獎典禮並頒發獎金、獎座、證書

必備文件

  • 台北市文化獎推薦表(一式 5 份)
  • 受推薦人簡歷與重要成就資料
  • 受推薦人代表作品或具體貢獻佐證(書籍、影音、活動紀錄等)
  • 推薦人推薦理由書(500-1500 字)
  • 受推薦人同意書

要去哪裡辦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源科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2725-6309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台北市文化獎推薦表(一式 5 份)、受推薦人簡歷與重要成就資料、受推薦人代表作品或具體貢獻佐證(書籍、影音、活動紀錄等)…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曾獲台北市文化獎者(終身一次)
  • ·現任公職人員(總統、立委、市長等)
  • ·受推薦人本人或配偶為審議委員者
  • ·僅限設籍 台北市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台北市」補助最高 6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戶籍設於台北市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75 歲台北市資深京劇旦角,從藝 50 年由國光劇團聯名推薦

600,000 TWD

獲頒台北市文化獎獎金 60 萬元、獎座與證書;推薦書列舉其在台北各劇院演出 600 場以上、培育國光劇團青年演員 30 人、出版傳記與教材 5 冊等具體貢獻。

情境 265 歲文學評論家,從事台北文學評論 30 年由台北 5 位學者聯名推薦

600,000 TWD

獲頒台北市文化獎獎金 60 萬元;推薦書記載其發表台北書寫評論 200 篇、出版專書 8 冊、主持台北文學館講座 100 場以上,對台北文學場域形塑有具體貢獻。

常見問題

Q1. 誰可以推薦人選?我自己想被提名怎麼辦?
本獎『不接受自薦』,須由以下推薦人提出:(1) 文化、教育、學術機關或機構(如博物館、大學、研究院);(2) 經主管機關立案之文化團體(協會、基金會);(3) 5 位以上具公信力之文化界人士聯名(如資深藝術家、文化評論家、教授)。若您希望被推薦,可主動聯繫熟識之文化團體理事長或學界教授,提供完整簡歷與成就資料供其評估推薦;亦可委託合作機構代為推薦。提醒:推薦理由書須具體列出『對台北市』之貢獻(非全國性),有助提高評選機率。
Q2. 獎金 60 萬元要繳稅嗎?
依所得稅法規定:(1) 政府獎勵金一般歸類為『其他所得』,全額計入年度綜合所得申報;(2) 但依財政部解釋令,政府機關頒給之榮譽獎金(如文化獎、文藝獎章),可主張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3 款『因地震、風災等突發事故』類比『因特殊功績受獎勵』免稅,但須個案向國稅局申請;(3) 實務上多數受獎者仍會計入所得申報,60 萬元若加計其他所得超過 121 萬元級距,將適用 12% 稅率,約增加 7.2 萬元稅額;(4) 建議獲獎當年諮詢會計師規劃,可搭配捐贈扣除等方式降低稅負。
Q3. 我是住在新北市但都在台北市策展超過 20 年,符合嗎?
依本辦法第 3 條,受推薦人需『設籍台北市,或於台北市從事文化工作 20 年以上』,二擇一即可。您符合第二款,可以推薦。但實務上仍需注意:(1) 推薦書中須清楚列出 20 年來在台北市具體策展、創作、活動紀錄(年表式呈現);(2) 提供策展圖錄、新聞報導、合作機構推薦函佐證;(3) 若主要工作地點在新北但偶有來台北,恐難說服評審;(4) 建議同時推薦至新北市文化獎(每年 11 月公告),雙線並進。
Q4. 終身一次是什麼意思?我曾得過台北文學獎還能領嗎?
『終身一次』僅限『台北市文化獎』本身,意思是同一人不得重複獲得『台北市文化獎』;其他獎項不影響:(1) 您可同時擁有台北市文化獎、台北文學獎、台北電影獎、台北市資深藝術家薪傳獎等多項;(2) 國家級榮譽(國家文藝獎、行政院文化獎)與台北市文化獎不衝突;(3) 文化獎、文學獎、電影獎在同一年度仍可分別獲得,但同一年同類別評審委員會審議時,會考量近期已獲表彰情形,建議一年僅推薦一項主獎;(4) 若您已獲台北文學獎,本次推薦台北市文化獎時,可將前獎列為佐證貢獻。
Q5. 頒獎典禮一定要出席嗎?
依本辦法規定,受獎人原則上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每年 12 月於市府舉行):(1) 不可抗力(重病、長期住院、人在國外無法返台)可申請『代表領獎』,由家屬或代理人持委託書代領;(2) 若受獎人已過世,本獎得追頒(須生前推薦提名通過),由家屬代領;(3) 連續兩屆無故不出席者,不再列為推薦對象;(4) 建議高齡受獎人(80 歲以上)若行動不便,可事先申請『到府頒獎』,由市長親至府上致贈;(5) 出席典禮者依例可發表 5 分鐘獲獎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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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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