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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獎助榮民軍人學生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2026(高中職每學期 6,240 元 / 國中小每學期 500 元)

退輔會針對未支領月退休金之榮民、配偶或榮民遺眷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之五專前三年、高中(職)、國中、國小者,發給每學期就學補助:五專前三年、高中、高職每學期 6,240 元;國中、國小每學期 500 元。家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需未超過 114 萬元。每年分上、下學期受理(10/25 前、4/10 前),可至 vsap.vac.gov.tw 線上申辦或洽各地榮民服務處。撥打 (02)2725-5700 或 0800-212-154 / 0800-212-510 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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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服務處(榮民子女就學補助業務)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服務處(榮民子女就學補助業務)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6,240 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申請人為榮民、榮民配偶或榮民遺眷
  • 申請人未支領各類月退休金、生活補助費或贍養金
  • 申請人未任職公務機關,或任職但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避免重複請領)
  • 經稅務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
  • 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之五專前三年、高中(職)、國中、國小
  • 子女學業及操行成績無特別規定(與大專以上獎學金不同)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支領月退休金、生活補助費、贍養金者(應改循「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管道)
  • 在公務機關任職且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 家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超過 114 萬元者
  • 子女已申領軍公教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性質相同之補助
  • 子女就讀國外學校、補習班、短期班、學分班、空大空專
  • 逾申請期限(10/25、4/10)送件者

補助內容

每學期定額補助:(1)五專前三年、高中、高職:每學期 6,240 元(一年 12,480 元);(2)國中、國小:每學期 500 元(一年 1,000 元)。每位子女每學期僅得申領一次,且不得與軍公教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其他公部門相同性質之子女教育補助重複請領。家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 114 萬元為前提。

申請步驟

  1. 1於開學取得學校收費單據後,先確認家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 114 萬元
  2. 2至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辦系統 https://vsap.vac.gov.tw/ 註冊/登入(首次需以榮民證/自然人憑證認證)
  3. 3填寫申請資料(含子女就讀學校、年級、學期、收費金額),上傳收費單據及相關證明文件
  4. 4或下載「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表」郵寄/親送戶籍地榮民服務處
  5. 5於每學期申請期限內(上學期 10/25、下學期 4/10)完成送件
  6. 6榮民服務處受理後函送輔導會審核,或由各地服務處依授權直接核定
  7. 7審核通過後,補助款於約 30-45 日內撥入指定郵局帳戶;可於 https://vsap.vac.gov.tw/search 查詢進度

必備文件

  • 學校開立之收費單據(五專前三年及高中職學生必須)
  • 申請人及配偶身分證明文件(初次申請或資料異動時)
  • 郵政存摺封面影本(初次申請或資料異動時)
  • 戶籍謄本正本(離婚、喪偶或取得監護權者)
  • 榮民證或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必要時由榮服處協助代查)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學校開立之收費單據(五專前三年及高中職學生必須)、申請人及配偶身分證明文件(初次申請或資料異動時)、郵政存摺封面影本(初次申請或資料異動時)…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獎學金可以同時申請,但發放時擇優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僅得擇一領取」。若你同時上榜,通常系辦會問你要領哪個。建議先找金額高或條件寬鬆的,小額的可以放棄。GPA 低於 3.0 的同學建議找「弱勢助學金」路線,條件會比「優秀獎學金」寬鬆很多。

容易踩到的雷

  • ·已支領月退休金、生活補助費、贍養金者(應改循「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管道)
  • ·在公務機關任職且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 ·家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超過 114 萬元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6,240 元,以下是幾個榮民/軍人、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高中職在學學生,家庭收入中等以下、GPA 達要求

獎學金類多數要求 GPA 2.5 以上,金額6,240 元/學期。

清寒助學金 vs 優秀獎學金:清寒看家庭收入、優秀看成績。可以同時送 2–3 件,系辦會擇優審核。

不適合 ·已領取同學年度其他獎助學金的學生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擇一領取」,同時上榜要自己選擇。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張先生為退伍 20 年之榮民,目前打零工為生(未支領月退休金),與配偶(家管)育有一女就讀公立高中一年級、一子就讀國中三年級。家戶 114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為 65 萬元(張先生打工收入 + 配偶兼差),符合資格。於 2026 年 4 月 5 日透過 https://vsap.vac.gov.tw/ 線上申辦系統送件,上傳兩名子女當學期收費單據與身分證影本。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4 月 18 日完成審核。

情境 2李女士為過世榮民之遺眷(持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未再婚,育有一子就讀私立高職餐飲科二年級(一學期學費 28,500 元)。李女士擔任清潔工年薪 36 萬元,未支領月退休金,家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 36 萬元,符合資格。於 2026 年 9 月 28 日至高雄市榮民服務處臨櫃辦理,附身分證、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子女戶籍謄本、學校收費單據(28,500 元)、郵政存摺封面影本。

常見問題

Q1. 高中職和國中小的補助金額為什麼差這麼多?500 元跟 6,240 元差距很大
依退輔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規定,補助金額分兩階:(1)國中、國小每學期 500 元,主要因國中小學費極低(多由公立學校吸收,私立國中小僅雜費),補助名義為象徵性鼓勵;(2)五專前三年、高中、高職每學期 6,240 元,因高中職階段需繳交較高學費(公立高中職一學期約 6,000-8,000 元、私立高中職一學期約 25,000-35,000 元),定額補助 6,240 元接近公立高中職一學期學費水準。注意此補助為「定額」非「按比例」,不論公私立、不論實際學費高低,皆以同一金額補助;且每學期一次、每子女僅得申領一次,不得與軍公教退休子女教育補助等同性質補助重複請領。
Q2. 我已經領退休俸了,子女還能申請嗎?跟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補費差在哪?
不行,本項目限「未支領月退休金」者。已支領月退休金、生活補助費、贍養金之榮民,應改循「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管道(向原核定退休機關/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申請),補助金額較高(公立高中每學期 7,938 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 11,114 元,依教育部公告之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標準)。退輔會頁面 https://www.vac.gov.tw/cp-1797-3991-1.html 可下載退俸人員子女教補費申請表。兩者擇一,不得併領。簡言之:(1)未領退休俸+低收入榮民→走本項(退輔會服務處),定額但門檻低;(2)已領退休俸→走退休俸子女教補(原服役機關),金額較高但隨退休俸發放。
Q3. 家戶所得 114 萬元怎麼算?我和配偶都有薪水會超過嗎?
「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係由國稅局核定的家戶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計算,包含申請人、配偶、子女之所有應稅所得(薪資、利息、股利、租金、執行業務、財產交易、退職所得等)合併計算。實務試算:(1)若申請人、配偶皆為一般受薪上班族,年薪合計約 110 萬元(每人月薪 4.5-5 萬元),尚在門檻內;(2)若有股利、租金等被動所得,需合併申報;(3)114 萬元為「總額」非「淨額」,未扣除標準扣除額、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建議於申請前至財政部各區國稅局網站查詢「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確認金額。若超過 114 萬元,本項補助即不符資格,但仍可考慮其他補助(如教育部圓夢助學金、學產基金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等)。所得門檻為退輔會每年公告,2026 年仍維持 114 萬元。
Q4. 申請時間錯過了 4/10 / 10/25 怎麼辦?可以補申請嗎?
原則上逾期不予受理,但有以下例外與補救方式:(1)若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如重大傷病、滯留國外、自然災害、機關公文延誤),可檢附證明文件向榮民服務處申請延期,由輔導會個案核定;(2)若僅為一般疏忽,建議先準備下一學期文件並於下次申請期限(如錯過上學期 10/25,則於下學期 4/10 前送件當期);(3)本補助「不溯及既往」,已過學期之收費單據無法在下一學期補申請;(4)建議家長設定行事曆提醒(每年 10/25 與 4/10 為節點);(5)線上申辦系統(https://vsap.vac.gov.tw/)可在開學後即上傳收費單據,避免遺漏。對於 6,240 元補助而言,每錯過一次即損失一學期金額,建議務必把握期限。
Q5. 離婚後子女由配偶監護,我還能用榮民身分申請嗎?需要什麼證明?
可以申請,但須由「監護人或實際扶養者」申請。情境分類:(1)離婚後子女歸榮民本人扶養:榮民可以「家戶代表」身分直接申請,需檢附離婚證明(戶籍謄本標明監護人);(2)離婚後子女由前配偶扶養:原則上由前配偶(非榮民身分)以「未受國家照顧之榮民配偶」身分申請(須持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但若前配偶已再婚,則無資格;(3)喪偶後子女由榮民扶養:以榮民身分申請,附配偶死亡證明;(4)喪偶後子女由榮民遺眷扶養:以「榮民遺眷」身分申請,須持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所需額外文件:(a)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含監護權判定);(b)喪偶者附配偶死亡證明;(c)戶籍謄本正本(不可影本)。建議先洽戶籍地榮服處承辦人確認應檢附文件,避免重新補件影響審核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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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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