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 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20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之就學補助,補助對象為清寒榮民/遺眷之國中、國小、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在學子女。家戶綜合所得未超過 114 萬元、家長未領軍公教月退俸即可申請。補助金額:高中職、五專前三年每學期 6,240 元;國中、國小每學期 500 元。申請期限第一學期至 10/25、第二學期至 4/10,向所在地榮民服務處提出。可線上申辦(vsap.vac.gov.tw)或臨櫃辦理。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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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6,240 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榮民/遺眷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
- 家長(榮民/配偶)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生補費、贍養金
- 家長任職公務機關但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或未任職公務機關
- 家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給付總額未超過新臺幣 114 萬元
- 子女非軍費生、未領取性質相同之政府助學金
以下情況不符合:
- 軍費生(公費就讀軍校者)
- 已領教育部弱勢助學金、學雜費減免等同性質助學者
- 家長已支領退休俸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補助內容
高中職、五專前三年每學期 6,240 元;國中、國小每學期 500 元。
申請步驟
- 1登入退輔會線上申辦系統 https://vsap.vac.gov.tw/ 或至所在地榮服處
- 2上學期 9/1-10/25、下學期 2/16-4/10 內完成申請
- 3上傳或繳交在學證明、學費收據(高中職)
- 4榮服處初審+稅務資料查調+輔導會核定
- 5撥款至家戶代表帳戶(約 6-8 週)
必備文件
- 申請表(線上系統填寫或榮服處索取)
- 家長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影本
- 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高中職以上者另附當學期學費繳納收據
- 初次申請者另附郵政存摺封面影本(家戶代表帳戶)
- 離婚/配偶死亡者附最新戶籍謄本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800-212-154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申請表(線上系統填寫或榮服處索取)、家長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影本、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獎學金可以同時申請,但發放時擇優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僅得擇一領取」。若你同時上榜,通常系辦會問你要領哪個。建議先找金額高或條件寬鬆的,小額的可以放棄。GPA 低於 3.0 的同學建議找「弱勢助學金」路線,條件會比「優秀獎學金」寬鬆很多。
容易踩到的雷
- ·軍費生(公費就讀軍校者)
- ·已領教育部弱勢助學金、學雜費減免等同性質助學者
- ·家長已支領退休俸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6,240 元,以下是幾個榮民/軍人、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高中職在學學生,家庭收入中等以下、GPA 達要求
獎學金類多數要求 GPA 2.5 以上,金額6,240 元/學期。
清寒助學金 vs 優秀獎學金:清寒看家庭收入、優秀看成績。可以同時送 2–3 件,系辦會擇優審核。
不適合 ·已領取同學年度其他獎助學金的學生
多數獎學金規定「同學年度擇一領取」,同時上榜要自己選擇。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新北高中一年級學生,父為志願役上校退伍榮民、家戶所得 90 萬元
12,480 TWD
上、下學期各 6,240 元(全年 12,480 元),覆蓋公立高中學費約 80%。
情境 2:桃園某私立高職餐飲科二年級,遺眷子女、家戶所得 75 萬元
12,480 TWD
上、下學期各 6,240 元;同步搭配高職免學費方案後,僅需自付雜費與實習費。
常見問題
Q1. 高中職一學期 6,240 元含學雜費嗎?私校夠不夠?▼
Q2. 線上申辦系統 vsap.vac.gov.tw 怎麼註冊?▼
Q3. 家長已退伍但尚未取得榮民證可以申請嗎?▼
Q4. 離婚後監護權歸非榮民方,孩子還能領嗎?▼
Q5. 上學期忘了申請,下學期可以補申請上學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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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榮眷基金會大專獎學金
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VNDF)為鼓勵清寒榮民與遺眷子女向學辦理之獎學金,獎助對象為就讀國內大學校院及研究所碩、博士班之榮民/遺眷子女(不含新生與應屆畢業生)。學業成績門檻:大學部 80 分以上、碩博 80 分以上(身心障礙生 75 分以上)、操行甲等。獎金大學部每名 12,000 元、碩博士每名 15,000 元,第一學期 9/1-9/30 受理、第二學期 2/16-3/15 受理,須由榮民/遺眷家戶代表向所在縣市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每學期評選一次。
榮民榮眷基金會大學就學補助
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之大學以上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補助對象為未滿 30 歲、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校院之清寒榮民/遺眷子女。家戶綜合所得未超過 114 萬元、學業 70 分以上、操行 70 分以上即可申請,公立、私立大學每學期皆 10,000 元。第一學期 9/1-10/15、第二學期 2/16-3/31 受理。屬資格制,未達獎學金 80 分門檻之清寒家庭子女可改申請此項,兩項擇優領取一次。
榮民就學補助(學費減免最高 5 萬)
退除役官兵進入大專院校或技術學院進修者,退輔會補助學雜費。公立學校全額補助、私立學校每學期最高 50,000 元。需維持學業成績達一定標準,休退學者應繳還該學期補助。 申請洽 0800-21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