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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補助製播客家廣播節目(帶狀/塊狀)2026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HPCF)依《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補助製播客家廣播節目作業要點》辦理,鼓勵民營廣播事業及法人團體製播全客語廣播節目,提升客語廣播品質、培育客語廣播人才、擴大客語傳播效益。補助分二類:(1)帶狀節目(每週播出 4 日以上,每集 25 分鐘,總集數 190 集以上):基礎補助上限 80 萬元,具創新元素或與大專院校合作者最高 100 萬元;(2)塊狀節目(每週播出 1 日以上,每集 50 分鐘,總集數 38 集以上):基礎補助上限 30 萬元,創新或校園合作案最高 50 萬元。節目應以客語為主要語言(占比達 70% 以上),內容應充分運用客家文化與語言元素,可適度搭配華語、英語等以接觸年輕及非客家族群。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不補助經常性人事費及設備費。鼓勵原創客語節目、客語兒少節目、客語新聞時事、客家戲曲音樂、客家文學朗讀、青年客語 Podcast 等多元類型。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節目部(廣播節目補助承辦) 公告為準。

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含客委會、文化部、教育部)相同節目補助者—不得重複補助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主管機關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節目部(廣播節目補助承辦)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依廣播電視法取得廣播執照之民營廣播事業(含全國性、區域性、社區性電台)
  • 依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取得許可證之節目供應事業
  • 依相關法令成立之團體、法人機構(如基金會、協會、公司、學校),須與合法電台合作製播並提供准播證明
  • 節目應以客語為主要語言(客語使用比率達 70% 以上)
  • 節目內容應充分運用客家文化與語言元素,符合客家公共價值
  • 計畫須具明確自籌款(不少於 50% 總經費)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公營廣播事業(如教育電台、警廣、漢聲、復興、央廣)
  • 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含客委會、文化部、教育部)相同節目補助者—不得重複補助
  • 節目客語使用比率未達 70%
  • 屬經常性人事費、設備購置費、辦公空間租金者
  • 曾受補助但未依規定執行、結報或有重大違失者
  •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資或未經文化部許可製作者

補助內容

(1)帶狀節目(週播 4 日以上、每集 25 分鐘、總集數 ≥190 集):基礎補助上限 80 萬元,具創新元素或與大專院校合作者最高 100 萬元;(2)塊狀節目(週播 1 日以上、每集 50 分鐘、總集數 ≥38 集):基礎補助上限 30 萬元,創新或校園合作案最高 50 萬元。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即同額自籌或他款補助),不補助經常性人事費及設備購置費。實務常見補助:帶狀節目 60-80 萬、塊狀節目 25-30 萬。

申請步驟

  1. 1至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網站(https://www.hpcf.tw/)「節目補助」專區下載當年度申請須知、補助要點、申請書、經費概算表
  2. 2依節目類型(帶狀或塊狀)規劃製播內容,撰寫節目企劃書(含 13/26/52 週節目進度表、主持人簡歷、預定來賓名單、各集主題大綱)
  3. 3錄製至少 1 集完整節目樣帶(MP3 格式),確認客語使用比率達 70% 以上
  4. 4與合作電台簽訂播出合約,取得准播證明(載明播出頻段、時段、頻次)
  5. 5備齊申請文件一式 3 份(含光碟),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 320 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 17 號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信封註明「申請廣播節目補助」),郵寄以截止日郵戳為憑
  6. 6基金會召開審查會議(書面初審+簡報複審),約 4-6 週公告核定結果
  7. 7獲補助者於核定通知日起 2 週內簽訂補助契約,依進度製播並按月/季提送節目播出證明
  8. 8節目執行期滿 1 個月內檢據結報(含全部播出 MP3、播出證明、收支結算表、成果報告)

必備文件

  • 補助申請書(含申請單位資料、計畫摘要)
  • 節目企劃書(含節目宗旨、單元設計、主持人陣容、來賓規劃、播出時段、目標聽眾)
  • 節目試聽帶 MP3(至少 1 集完整節目樣帶)
  • 電台製播節目表及合作證明
  • 廣播執照/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證影本
  • 申請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組織章程
  • 經費概算表(含自籌款證明)
  • 節目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同意書
  • 近 3 年類似節目實績(如有)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9 項)

要備齊 補助申請書(含申請單位資料、計畫摘要)、節目企劃書(含節目宗旨、單元設計、主持人陣容、來賓規劃、播出時段、目標聽眾)、節目試聽帶 MP3(至少 1 集完整節目樣帶)…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公營廣播事業(如教育電台、警廣、漢聲、復興、央廣)
  • ·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含客委會、文化部、教育部)相同節目補助者—不得重複補助
  • ·節目客語使用比率未達 70%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100 萬元,以下是幾個創業者/中小企業、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創業者/中小企業、雇主/事業單位」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創業者/中小企業、雇主/事業單位,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節目部(廣播節目補助承辦) 客服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新客家廣播電台(FM 103.9)於 115 年度提案製作「客語新聞 600 秒」帶狀節目,每週一至五晚間 6:00-6:25 播出,每集 25 分鐘,全年總計 245 集。內容以四縣腔/海陸腔雙腔輪播國內外重要新聞,含客庄地方新聞特別報導。總經費 162 萬元(主持費每集 1,500 元 × 245 = 36.75 萬、製作人月薪 4 萬 × 12 = 48 萬、編譯費 24 萬、錄音後製 30 萬、音樂版權 8 萬、宣傳 5 萬、雜支 10.25 萬)。電台自籌 82 萬,向 HPCF 申請補助 80 萬元(含基礎 80 萬,因屬日播新聞型態具高頻度公共服務性質,獲核足額)。

情境 2苗栗社區大學與寶島客家廣播電台合作製作「客家戲曲時光」塊狀節目,每週六晚間 8:00-8:55 播出,每集 50 分鐘,全年 52 集。內容介紹客家八音、山歌、採茶戲、平安戲等傳統音樂與戲曲,邀請客家戲曲名家(如鄭榮興、徐木珍)擔任講座來賓,並與苗栗社大客家文化系所學生合作擔任製作助理(取得實作學分)。總經費 100 萬元(主持費每集 2,500 元 × 52 = 13 萬、來賓費 52 場 × 3,000 = 15.6 萬、製作費 30 萬、版權費 12 萬、社大行政成本 15 萬、宣傳 8 萬、雜支 6.4 萬)。社大及電台自籌 50 萬,因屬「校園合作創新案」獲核補助 50 萬元上限。

常見問題

Q1.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HPCF)和客家委員會的廣播節目補助有什麼差別?
111 年 6 月 24 日《客家委員會補助製播客家廣播節目作業要點》廢止後,客家廣播節目補助業務已移交「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HPCF)」依其自訂《補助製播客家廣播節目作業要點》辦理。差異:(1)主管單位:HPCF 為依《客家公共傳播法》第 27 條設立之獨立公益財團法人,董事會獨立運作,不再由客委會直接核撥;(2)審查機制:HPCF 由節目部及外聘審查委員(含廣播專業人士、客家學者)組成審查會,重視節目專業性與客家公共價值;(3)金額與現行制度相當:帶狀 80-100 萬、塊狀 30-50 萬;(4)執行管理:須依 HPCF 契約逐月/季提送播出證明與 MP3 存證,結報較舊制嚴格。客委會仍主管「客家電視」、「客語電視節目」相關補助(透過客家電視台公廣集團體系),廣播部分則統一交 HPCF。
Q2. 我是個人 Podcaster,可以申請這個廣播節目補助嗎?
依現行要點,申請主體須為「持有廣播執照的民營電台」、「持有許可證的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或「依法成立的團體、法人機構與合法電台合作」,個人 Podcaster 無法直接申請。但有兩條替代路徑:(1)與合法廣播電台或節目供應事業合作,由電台或法人為申請主體,個人擔任製作人或主持人,補助款由電台核撥後依約給付製作費;(2)成立社團法人或工作室並取得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證後申請;(3)改投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的「客家影音內容補助」(含 Podcast、YouTube、短影音類別,個人創作者可申請,補助 10-30 萬元),詳見 HPCF 官網其他補助類別。建議個人創作者先評估與在地客家社區廣播電台(如新客家、寶島客家)合作之可行性。
Q3. 節目的客語使用比率怎麼計算?要 70% 以上嗎?方言腔調有限制嗎?
依要點規定,「客語使用比率」係指節目實際以客語發音之時間占節目總時數之比例,須達 70% 以上。計算方式:(1)以每集節目實播時長為分母(如塊狀節目每集 50 分鐘、帶狀每集 25 分鐘);(2)主持人發言、來賓對談、新聞播報、戲劇對白以客語發音之時間累計為分子;(3)背景音樂、片頭片尾曲、廣告、英語/華語段落不計入分子。腔調方面,承認 6 大客語腔調:四縣腔(南北四縣)、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南四縣腔,皆可使用,鼓勵腔調多元呈現。建議節目企劃書明確標示主要使用腔調與目標聽眾地區(如:四縣腔/苗栗、海陸腔/新竹、大埔腔/東勢)。HPCF 審查特別重視「腔調保存」面向,使用瀕危腔調(饒平、詔安、大埔)可獲加分。
Q4. 補助款 80 萬可以怎麼用?可以付主持費嗎?製作公司利潤算嗎?
補助款使用範圍含:(1)主持費/製作費(依文化部「藝文補助案件人事費編列基準」,主持人每集 800-3,000 元、製作人每月 2-5 萬元);(2)來賓費/訪談費(每位每場 1,500-5,000 元);(3)節目企劃/撰稿費(每集 500-2,000 元);(4)錄音/後製剪輯費(每小時 1,500-3,500 元);(5)音樂版權使用費(含 ARCO、MUST 公開播送費);(6)戶外採訪交通費、場地費;(7)節目宣傳費(社群、海報,不超過 10%)。不補助:(1)經常性人事費(如電台正職員工薪資);(2)設備購置費(麥克風、混音器、電腦);(3)辦公空間租金;(4)製作公司利潤(若委外製作須以製作費型態列支,不得另計利潤加成)。補助款不得超過總經費 50%,故 80 萬補助代表總經費應達 160 萬元,其餘 80 萬須由電台或申請單位自籌。
Q5. 節目沒做完、收聽率不好會被追回補助款嗎?結報要交什麼?
依契約規定,補助款分二期撥付:(1)第一期 70%:契約簽訂後 30 日內撥付,作為前置製作經費;(2)第二期 30%:節目全部播畢、結報通過後撥付。結報應於節目執行期滿 1 個月內辦理,須檢附:(1)全部集數播出 MP3 光碟;(2)合作電台出具之播出證明(載明每集播出日期、時段);(3)收支結算表(含核銷單據明細);(4)成果報告(含節目效益分析、聽眾回饋、社群觸及數)。違約處理:(1)未依進度播出(如取消播出、減集數):依未播比例追回補助款;(2)客語比率不足 70%:扣減 20-50% 補助款;(3)結報文件不齊或核銷單據不實:限期補正,逾期未補追回全額;(4)未經同意變更主持人或節目內容:依情節輕重扣減 10-30%。連續 2 年違約者,未來 3 年不得再申請。收聽率非評核指標(廣播收聽率不如電視可量化),但社群觸及、聽眾回饋、節目創新性會列入次年申請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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