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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文一般民眾創業者長期開放

文化部 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115 年度

文化部鼓勵 18-45 歲青年以個人或團隊提案,投入社區、村落、部落或資源弱勢地區之藝文行動;分『村落文化行動類』與『創新文化事業類』兩類,每年期最高獎勵 120 萬元;採線上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由文化部組成審議委員會兩階段(書面 + 簡報)評選,補助以年度獎勵金方式撥付。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文化部 文化資源司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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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文化部 文化資源司 公告為準。

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獲文化部其他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8512-6000

文化部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13 樓

主管機關

文化部 文化資源司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2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年滿 18 歲至 45 歲之本國人士或在臺合法外籍人士
  • 得以青年個人或青年組成團隊(不限法人)提案
  • 計畫執行地點為村落、社區、部落或資源弱勢地區
  • 計畫須具藝文實踐、地方深耕或創新文化事業內涵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純商業性、營利性活動或私人婚喪喜慶不予獎勵
  • 已獲文化部其他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未具實質地方連結、僅單次大型展演不予獎勵

補助內容

經審議通過者,每年期最高新臺幣 120 萬元獎勵;同一計畫最多獎勵 2 年,第 2 年需通過續行審查

申請步驟

  1. 1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grants.moc.gov.tw)註冊個人 / 團隊帳號
  2. 2選擇『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類別,填寫申請書與計畫書
  3. 3上傳推薦書 / 合作文件、預算表、佐證資料後送出
  4. 4文化部書面初審:審查資格與計畫完整性
  5. 5進入決選簡報:團隊向審議委員會 15 分鐘簡報 + Q&A,公告獎勵名單

必備文件

  • 線上申請書(含個人 / 團隊基本資料)
  • 計畫書(緣起、目標、行動方案、預期效益、永續策略)
  • 經費概算表
  • 在地社群推薦書或合作 MOU(建議檢附)
  • 團隊代表履歷與作品集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13 樓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8512-6000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線上申請書(含個人 / 團隊基本資料)、計畫書(緣起、目標、行動方案、預期效益、永續策略)、經費概算表…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純商業性、營利性活動或私人婚喪喜慶不予獎勵
  • ·已獲文化部其他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未具實質地方連結、僅單次大型展演不予獎勵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12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創業者/中小企業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創業者/中小企業」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創業者/中小企業,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8512-6000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屏東霧台部落 4 人團隊復振魯凱古調

950,000 TWD

獎勵 95 萬:耆老訪談錄音 18 萬、青年學員培訓 22 萬、小型音樂會 4 場 25 萬、教材出版 20 萬、行政與雜支 10 萬

情境 2宜蘭壯圍 5 人團隊推海濱文化選品店

1,200,000 TWD

獎勵 120 萬:選品研發 30 萬、店面布置 25 萬、品牌設計 18 萬、行銷推廣 22 萬、員工人事 25 萬,搭配自籌 60 萬

常見問題

Q1. 兩類計畫怎麼選?
村落文化行動類:強調與在地居民協作、藝文活化、共學共創(如部落紀錄片、社區劇場、傳統技藝復振);創新文化事業類:強調商品 / 服務設計與商業模式驗證(如文化選品店、文化觀光遊程),可依專案性質擇一。
Q2. 個人可以申請嗎?
可以。本計畫不限團體 / 法人身分,1 人至多人皆可,但建議至少 2-3 人以上組成團隊較易過件,並能展現多元專長與在地連結。
Q3. 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嗎?
可以。在臺合法居留之外籍青年(含新住民)可以個人或共同團隊身分提案,但執行地點須在台灣境內。
Q4. 120 萬可以分幾年用?
原則為 1 年期。同一計畫團隊若於期末成果優異、提出延伸方案,可於下一年度提『續行案』,但需重新審查並非保證續補。
Q5. 和地方創生獎勵金有何差別?
本計畫聚焦藝文文化內涵(最高 120 萬);地方創生獎勵金(最高 35 萬)聚焦廣義產業 / 創新行動。文化內涵濃厚(劇場、出版、紀錄片)建議優先選此計畫。
Q6. 需要對等自籌款嗎?
原則上不要求自籌比例,但鼓勵團隊自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案中說明資源整合計畫對審查有正面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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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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