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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每年最高 21.6 萬元 2026

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計畫》,對年滿65歲、罹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不含急診、慢性病療養、復健、加護病房及醫院呼吸治療中心醫療看護期間)並經醫師證明需專人看護之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提供住院期間看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1.5倍以下:每日最高1,800元、年度最高216,000元;中低收入1.5至2.5倍:每日最高900元、年度最高108,000元。由戶籍地區公所收件、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複審。2026年(115年)持續辦理。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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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複審)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複審)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21.6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年滿65歲,設籍當地(依各直轄市縣市規定為主)
  • 列冊低收入戶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
  • 罹患嚴重傷病(如重大手術、癌症、中風、心血管疾病、嚴重肺炎等)住院治療
  • 經醫師於診斷書載明「需專人看護」
  • 聘僱合格看護人員(具看護員證或經護理機構派遣)並取得收據;家屬看護者需檢附親屬關係證明
  • 住院期間不含急診觀察、慢性病療養病房、復健病房、加護病房及醫院呼吸治療中心醫療期間(該等期間之看護由健保或專案另計)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未滿65歲或未設籍
  • 非低收/中低收身分(中低收超過2.5倍以上)
  • 急診觀察、慢性病療養、復健、加護病房、呼吸治療中心住院期間
  • 未取得醫師「需專人看護」證明
  • 未檢具看護費收據或無看護事實者
  • 已從其他政府補助(如職災、勞保、強制險)取得相同看護費補助致重複

補助內容

依身分核定。(1) 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每人每日最高新臺幣1,800元、當年度最高216,000元;(2) 中低收入老人達最低生活費1.5至2.5倍:每人每日最高900元、當年度最高108,000元;(3) 由家屬看護者按市場行情之半額補助。本補助以實際支付看護費發票/收據核實申請。

申請步驟

  1. 1住院期間或出院後3個月內,準備診斷證明書(載明需專人看護)、住院證明、看護費收據、低/中低收身分證明
  2. 2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收件,填寫申請書並提供金融機構存摺封面
  3. 3區公所初審後,將案件送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複審;社會局核計每日金額及年度上限
  4. 4核定後撥款至申請人指定金融帳戶;同年度跨次住院可累積請款至年度上限(低收216,000元 / 中低收108,000元)
  5. 5若有跨年度持續住院,須分年度申請;3個月時效內補件可緊急洽承辦人協助

必備文件

  •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書
  • 申請人身分證、健保卡影本
  • 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 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載明住院起迄日及需專人看護)
  • 住院證明(含病房類別,證明非急診/加護/復健等排除類別)
  • 看護費收據(看護員開立發票或公司收據;家屬看護附親屬關係證明)
  •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8 項)

要備齊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健保卡影本、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長照評估由 1966 派員到府,不是你自己跑

撥打 1966 後,照管專員會在 7 個工作天內到府訪視,評估 CMS 等級(1–8 級)。這個等級會決定你能用多少補助額度,務必如實陳述失能狀況。失智症照顧者別忘了同時申請「喘息服務」,每年有 21 天免費。

容易踩到的雷

  • ·非低收/中低收身分(中低收超過2.5倍以上)
  • ·急診觀察、慢性病療養、復健、加護病房、呼吸治療中心住院期間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21.6 萬元,以下是幾個退休、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有特定疾病 / 失能、醫療費用負擔重的家庭

醫療類補助多針對特定疾病(重大傷病、罕病、洗腎、長期復健),21.6 萬元可補貼部分自費項目或重大醫療事件支出。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桃園市楊老太太70歲、列冊低收入戶,因肺癌住院化療共90日,醫師證明全程需專人看護,家屬聘僱合格看護員每日2,200元。

情境 2新北市林伯伯72歲、中低收入1.5至2.5倍區間,因中風住院復健科前之急性期病房50日,醫師證明需專人看護。

常見問題

Q1. 聘僱外籍看護可以申請嗎?
原則限合格本國看護員(具看護員證照或護理機構派遣)。外籍家庭看護工於醫院陪病期間若有開立合法收據,部分縣市可比照本國看護員核給;建議事前向戶籍地社會課確認,避免事後不予補助。
Q2. 加護病房住院為什麼不能申請?
因加護病房(ICU)已有專業護理師全天候照護,政策上不再重複補助看護費;但出ICU轉一般病房後即可申請。同理,急診觀察、慢性病療養、復健病房、呼吸治療中心住院期間也排除。
Q3. 兒女自己照顧可以領嗎?
可以但金額較低。家屬看護者按市場行情之半額補助(約每日750-900元),需檢附親屬關係證明、無雇用看護事實聲明。臺中市等縣市另有家屬看護天數上限規定。
Q4. 出院後多久要申請?
原則3個月內檢齊文件至區公所申請;逾期由社會局視個案酌處(如住院期間家屬無暇辦理)。建議出院後立即備齊診斷證明、收據送件,避免逾期或記憶模糊。
Q5. 和勞保住院給付可以一起領嗎?
可以。勞保現金給付(傷病給付)為勞工保險給付,本補助為老人福利補助,兩者性質不同可同時請領。但若已從職災保險或強制險領「看護費」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Q6. 可以同時申請住宿式12萬補助嗎?
不可以同期間。本補助限「醫院住院期間」之看護費;住宿式補助限「機構入住」期間。同一日不可重複,但跨期間(如先住院後入住機構)可分階段申請不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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