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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文學館優良文學雜誌補助

國立臺灣文學館為協助優良文學雜誌永續經營、扶植本土文學出版生態,依「國立臺灣文學館優良文學雜誌補助作業要點」每年辦理一次徵件。補助對象為發行滿一年以上、以創作、報導與評論為主軸並定期出刊的文學雜誌(限臺澎金馬地區)。每家最高補助新臺幣 100 萬元,由評審委員會依品質與發行實績核定。補助範圍涵蓋出版、發行、推廣費用,不含人事與行政管理費。

最後核對:2026-04-26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國立臺灣文學館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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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國立臺灣文學館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6-221-7201

國立臺灣文學館 展示教育組(70041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 1 號)

主管機關

國立臺灣文學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10/31

補助金額

最高 100 萬元/家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發行已滿一年以上之文學雜誌
  • 以創作、報導、評論為內容主軸,定期出版(季刊以上頻率)
  • 申請單位須為依法設立登記之出版社、雜誌社或非營利團體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未滿發行一年者
  • 已獲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補助同一支出項目者
  • 純廣告刊物、企業內刊、非文學主題之綜合雜誌

補助內容

每家文學雜誌補助上限新臺幣 100 萬元,由評審委員會依雜誌品質、發行實績、社會影響力綜合核定。補助範圍限出版、發行、推廣費用(如印製、稿費、編輯費、通路鋪貨、推廣活動),不含人事與行政管理費。

申請步驟

  1. 1每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為申請受理期
  2. 2備齊申請書、雜誌樣本與相關證明文件
  3. 3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國立臺灣文學館展示教育組(信封註明「年度優良文學雜誌補助申請文件」)
  4. 4進入初審(書面審查)→ 複審(評審委員會評議)
  5. 5次年 1~2 月公告獲補名單並簽約撥款

必備文件

  • 申請書
  • 雜誌社/出版社登記證明
  • 近一年發行之雜誌實體樣本(每期 2 本以上)
  • 經費預算表(補助項目明細)
  • 編輯委員與作者名單
  • 通路與發行量證明

要去哪裡辦

國立臺灣文學館 展示教育組(70041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 1 號)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10-31,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只能臨櫃或郵寄的話,用掛號並保留收據。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申請書、雜誌社/出版社登記證明、近一年發行之雜誌實體樣本(每期 2 本以上)…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已獲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補助同一支出項目者
  • ·純廣告刊物、企業內刊、非文學主題之綜合雜誌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100 萬元,以下是幾個創業者/中小企業、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創業者/中小企業、雇主/事業單位」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創業者/中小企業、雇主/事業單位,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6-221-7201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中型文學季刊(年發行 4 期、印量 1000 本),核定 50 萬

500,000 TWD

稿費 25 萬/編輯費 8 萬/印製 12 萬/通路鋪貨 5 萬;雜誌社自籌人事與辦公成本

情境 2老牌大型文學雜誌(月刊、印量 5000 本),核定 80 萬

800,000 TWD

稿費 40 萬/編輯費 15 萬/印製與運送 18 萬/講座推廣與書展 7 萬

常見問題

Q1. 我的雜誌剛創刊,可以申請優良文學雜誌補助嗎?
不行。本補助明確規定須「發行已滿一年以上」之文學雜誌,旨在扶植已具一定基礎、有續刊壓力的雜誌。創刊未滿一年者建議先穩定出刊累積實績,或申請文化部「圖書出版」相關補助;滿一年後再申請本補助較有競爭力。
Q2. 補助金額怎麼計算?真的可以拿到 100 萬嗎?
100 萬元為每家上限,實際金額由評審委員會依品質、發行實績、社會影響力綜合核定。歷年獲補金額多落在 30~80 萬,僅少數老牌大型文學雜誌(如聯合文學、印刻、聯合報副刊體系)能達上限。新興雜誌可從 20~40 萬起步,逐年累積實績後可望提升。
Q3. 什麼時候開放申請?
每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為固定申請期,申請當年度(如 2026 年 10 月申請的是 2027 年度補助),次年 1~2 月公告獲補名單並簽約撥款。整個審查約 2~3 個月。建議於 9 月開始備件,10 月初送件以避免郵遞延誤。
Q4. 純電子文學雜誌可以申請嗎?
本要點傳統上以實體紙本雜誌為主,但近年配合數位化趨勢,部分電子雜誌(具 ISSN、定期出刊、可下載/訂閱、有公開發行紀錄)也能申請。建議於申請時提供平台流量證明、訂閱數、過刊存檔連結等替代「實體樣本」的證明,並於企劃書說明數位發行模式。
Q5. 補助款可以用在發放稿費嗎?
可以,稿費屬「出版」項目下的核心支出,是補助範圍內。本補助範圍涵蓋出版(含稿費、編輯費、印製)、發行(通路、運送)、推廣(書展、講座、書評徵稿),但不含雜誌社固定人事(社長、編輯部薪資)與行政管理費(房租、水電、辦公設備)。
Q6. 獲補助後核銷有什麼要注意?
(1) 須於核定當年度結束前提交結案報告與核銷單據;(2) 補助項目支出明細需與原預算表對應,不得任意挪用;(3) 雜誌應於版權頁標示「國立臺灣文學館贊助」字樣;(4) 出版品送 5 本至國臺文存檔;(5) 連續 3 年獲補但實際發行量大幅下滑,可能影響後續審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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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立臺灣文學館

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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