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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里港鄉婦女生育補助津貼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依《屏東縣里港鄉婦女生育補助津貼自治條例》,自民國101年起辦理生育補助,採高累進級距:第1胎3萬元、第2胎6萬元、第3胎9萬元、第4胎12萬元、第5胎以上15萬元,為屏東縣金額最高的鄉鎮級生育補助之一。鄉公所每年編列1,200至1,300萬元預算,民國110年並發出全國首件第5胎15萬元案例。本補助與屏東縣政府縣級生育津貼可同時申請。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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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8-7752145

屏東縣里港鄉中山路2號 里港鄉公所民政課

主管機關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屏東縣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5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新生兒之母親(或父親)於新生兒出生日前設籍里港鄉達一定期間並實際居住
  • 新生兒已於里港鄉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
  • 依條例規定胎別計算(含已死亡或設籍他處之先存子女)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逾期申請者
  • 設籍年限未達門檻者

補助內容

第1胎3萬/第2胎6萬/第3胎9萬/第4胎12萬/第5胎以上15萬

申請步驟

  1. 1至里港鄉公所民政課(或網站)下載「婦女生育補助津貼申請書」
  2. 2備齊全戶戶籍謄本以利核計胎別後,於規定期限內送件
  3. 3鄉公所審查設籍與胎別資格
  4. 4依胎別等級核發補助款入帳

必備文件

  • 婦女生育補助津貼申請書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 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
  • 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以利核計胎別)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要去哪裡辦

屏東縣里港鄉中山路2號 里港鄉公所民政課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8-7752145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婦女生育補助津貼申請書、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新生兒補助要「30 天內」到戶政登記

出生 30 天內辦理出生登記,補助才能追溯自出生日起算。若是外籍配偶或長期居住海外才回台生產,文件會更複雜。建議同時申請: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生育獎勵金三種,不衝突可同領。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屏東縣」補助最高 15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剛生產(30 天內)的家庭,且完成出生登記

一次性15 萬元的生育獎勵或生育給付,多數在出生登記後 1–3 個月入帳。若是勞保被保險人,可同時領勞保生育給付(2 個月月薪)。

台北 / 新北 / 桃園 等縣市另有第 2 胎、第 3 胎加碼,務必確認設籍。

適合 ·設籍屏東縣滿 1 年以上、夫妻有一方為被保險人的家庭

生育獎勵多要求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當地滿 1 年,符合設籍資格是最主要的關卡。

不適合 ·剛從外縣市遷入設籍不到 1 年的家庭

多數生育獎勵要求設籍滿 1 年以上,剛搬來不久通常不符。

👉 可優先申請中央給付(勞保生育給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沒有設籍限制。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設籍里港3年的張小姐第3胎

120,000 TWD

屏東縣府生育津貼3萬元+里港鄉第3胎9萬元=12萬元

情境 2里港鄉長期居民第5胎

180,000 TWD

屏東縣府3萬元+里港鄉第5胎15萬元=18萬元

常見問題

Q1. 里港鄉生育補助為什麼這麼高?
屏東縣里港鄉自民國101年(2012年)依《屏東縣里港鄉婦女生育補助津貼自治條例》辦理高額生育補助,採累進級距:第1胎3萬元、第2胎6萬元、第3胎9萬元、第4胎12萬元、第5胎以上15萬元。鄉公所為鼓勵生育並穩定鄉內人口,每年編列預算約1,200至1,300萬元,是屏東縣金額最高的鄉鎮級補助之一,民國110年3月已實際發放首件第5胎15萬元案例。
Q2. 胎別怎麼算?我之前的小孩設籍別處還算嗎?
依里港鄉條例慣例,胎別係按申請人(母親)實際生育胎次計算,包含先前已死亡、設籍他處或已成年的子女均計入。也就是說,若您是第3次生育,即使前2胎並非設籍里港或已搬離,仍以第3胎標準(9萬元)核發。建議申請時提供完整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省略)以利公所核對。
Q3. 設籍要多久才能申請?
里港鄉自治條例要求新生兒之母親(或父親)於新生兒出生日前設籍里港鄉並實際居住達一定期間(一般慣例為1年),且申請時仍設籍里港。鄉公所會比對戶籍與居住事實,請務必確保設籍期間實際居住於本鄉。詳細年限請洽鄉公所民政課08-7752145。
Q4. 可以和屏東縣政府的生育津貼一起領嗎?
可以併領。屏東縣政府的縣級生育津貼(第1胎2萬元、第2胎以上3萬元)與各鄉鎮自辦補助並不互斥。以里港鄉第3胎為例,可同時領取縣府3萬元+里港鄉9萬元=合計12萬元;第5胎以上更可達縣府3萬元+里港鄉15萬元=18萬元,是全國少數總額有機會破10萬元的鄉鎮級加碼。
Q5. 申請文件需要什麼?要去哪裡辦?
申請地點為里港鄉公所民政課(屏東縣里港鄉中山路2號,電話08-7752145)。所需文件包括:1) 婦女生育補助津貼申請書;2)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3) 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4) 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省略,用以核計胎別);5) 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建議於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送件以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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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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