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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依「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民國 100 年 2 月 11 日發布、113 年 5 月 24 日最新修正)對於臺中市立案團體、會址位於本市的民間客家/社會/學術/文化/文藝團體、各級學校及國內大學校院辦理客家語言推廣、客家文化推廣、客家學術調查研究、客家學術研討研習、客家歌謠研習、客家民俗或其他文化活動者提供補助。一般性補助每個民間團體每年度不超過新臺幣 25,000 元;專案性補助及教育推廣性補助由本會視計畫核定,補助比例最高 80%。受理期間採半年制:1-6 月活動須於前一年 11 月 15-30 日申請,7-12 月活動須於當年 5 月 15-31 日申請。

最後核對:2026-04-26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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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4-22289111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 3 段 99 號文心樓 10 樓);客家局轉接諮詢分機詳見官網

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5/31

補助金額

最高 2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一般補助:臺中市立案團體或會址位於本市之民間客家、社會、學術、文化及文藝團體
  • 專案性補助:受委託協助辦理之機關團體、工會、農會、漁會、公會或具公益性質之教育文化團體
  • 教育推廣性補助: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各級學校及政府立案國內大學校院
  • 活動內容須屬客家語言推廣、客家文化、客家學術、客家歌謠或客家民俗
  • 活動辦理地點原則限於臺中市行政區域內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未立案之臨時組成團體
  •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
  • 活動內容與客家文化無關者
  • 前一年度同案有未結案、未核銷或重大缺失
  • 已獲他單位 100% 補助之同案項目

補助內容

一般性補助:每個民間團體每年度不超過新臺幣 25,000 元;專案性補助:受委託協助辦理之機關團體、工會、農會、漁會、公會或具公益性質之教育文化團體,由本會核定,常見額度 5-20 萬元;教育推廣性補助: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各級學校及政府立案國內大學校院,由本會視計畫內容核定。除公立幼兒園及學校外,補助最高為總經費 80%,申請單位應自籌至少 20%。

申請步驟

  1. 1至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下載「補助作業要點」與申請表
  2. 2依活動辦理時間決定申請期:1-6 月活動於前一年 11/15-11/30 申請;7-12 月活動於當年 5/15-5/31 申請
  3. 3備齊申請書、立案證書、組織章程、計畫書、負責人證書各 2 份
  4. 4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 3 段 99 號文心樓 10 樓)
  5. 5客委會收件後 30 日內完成書面審查並提送補助審查會議
  6. 6審查通過後簽訂補助契約並先撥付 50% 補助款,活動結束後檢具成果報告辦理核銷

必備文件

  • 補助申請書(一式二份)
  • 立案證書影本(一式二份)
  • 組織章程(一式二份)
  • 詳細計畫書(含經費明細、講師簡歷、預期效益)(一式二份)
  • 負責人當選證書(一式二份)
  • 場地租借同意書
  • 前一年度同類活動成果報告(如有)

要去哪裡辦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 3 段 99 號文心樓 10 樓);客家局轉接諮詢分機詳見官網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5-31,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只能臨櫃或郵寄的話,用掛號並保留收據。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7 項)

要備齊 補助申請書(一式二份)、立案證書影本(一式二份)、組織章程(一式二份)…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活動內容與客家文化無關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2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學生」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學生,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4-22289111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東勢區依法立案的客家樂團申請全年 24 週客家山歌研習,培訓 25 名社區成人學員,於年底舉辦成果發表會 1 場。

情境 2新社國小辦理為期 1 學期的客家文化主題教學,含客語繪本、客家童謠、客家童玩、客家美食 DIY 4 大模組,全校 360 名學生參與。

常見問題

Q1. 為什麼一般補助上限只有 2.5 萬元?太少了吧?
確實偏低,這是 113 年修正後維持的標準(原本一般案上限為 2 萬元)。臺中市客委會的策略是「鼓勵小型多元在地活動」,因此一般案門檻低、案件數多(年補助 100-150 件)。如要爭取較高額度,可走兩條路:(1) 改申請「專案性補助」— 由客委會主動委託或具公益性團體辦理,常見 5-20 萬;(2) 改申請「教育推廣性補助」— 學校辦理客語沉浸教學、客家文化校園活動,常見 3-10 萬,且公立學校無 80% 補助上限限制。
Q2. 「客家歌謠研習」具體可以做什麼?
依本要點第 2 條,客家歌謠研習屬補助項目之一。實務常見:(1) 客家山歌(老山歌、山歌仔、平板)研習班;(2) 客家童謠教唱;(3) 客家現代歌謠創作工作坊(如吳盛智、林生祥音樂風格);(4) 客家八音樂器(鑼鼓、嗩吶、二胡)入門班;(5) 客家戲曲(採茶戲、客家大戲)唱腔研習。建議搭配薪傳師(如徐木珍、賴碧霞、邱火榮等已故大師之傳人)授課,較容易通過審查。
Q3. 東勢、石岡、新社是台中客家庄,活動辦在這裡有加分嗎?
間接加分。本要點本身未明訂地理區優先,但實務審查時,「於客庄辦理」、「服務客家族群」是評分指標之一。東勢、石岡、新社、和平為臺中市公告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於這些區辦理的客家活動審查通過率明顯較高。建議活動規劃時:(a) 與當地區公所、社區發展協會、學校合辦;(b) 講師、表演者優先聘用客家庄在地人才;(c) 活動文宣與報名系統有客語版本。
Q4. 幼兒園可以申請嗎?需要客語沉浸式教學才行嗎?
可以,且是教育推廣性補助的主要對象。本要點開放公私立幼兒園申請,補助項目可為:(1) 客語沉浸式教學師資培訓;(2) 客家童謠教唱與童玩體驗;(3) 客家美食 DIY;(4) 客家節慶(如收冬節、義民節)主題活動;(5) 客家親子共學工作坊。公立幼兒園無自籌 20% 限制,全額由客委會補助;私立幼兒園需自籌 20%。常見補助 3-8 萬元/案。
Q5. 申請期錯過了怎麼辦?可以滾動式申請嗎?
一般情況下,本要點採嚴格的「半年集中受理」制,1-6 月活動須於前一年 11/15-11/30 申請,7-12 月活動須於當年 5/15-5/31 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例外:「專案性補助」由客委會主動委託,無固定時程;「政策性盛大活動」(如全國性客家文化節)可於辦理前 3 個月專案簽核。如錯過申請期,建議先洽詢客委會是否有專案管道,或申請其他單位補助(如客家委員會中央或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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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國內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包含海外展演、藝術節參展、國際研討會及雙邊文化交流等。補助金額約20萬至200萬元,涵蓋國際機票、場租及運輸費用。隨時受理,線上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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