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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 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 2026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作業要點』辦理之急難救助。對象為遭意外傷害、罹患重病、無力工作致生活困境之榮民、榮眷、遺眷。低/中低收入戶最高 20,000 元、一般榮民/榮眷/遺眷最高 10,000 元;榮民死亡無力殮葬最高 20,000 元;流落外地缺車資 1,000 元;就養榮民亡故無職業遺眷一次性救助 30,000 元;遭重大意外或特殊急難得發給最高 50,000 元慰問金。全年無受理期限,事故發生後 6 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向所在地榮民服務處提出。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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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2725-570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24 小時專線;各縣市榮服處受理)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5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具榮民身分(第一類退除役官兵)、其配偶(榮眷)或遺眷
  • 遭受意外傷害致生活陷於困境,或罹患重病/其他原因無法工作
  • 榮民死亡致家屬無力殮葬
  • 流落外地缺乏車資返家
  • 就養榮民亡故時其無職業遺眷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非屬榮民/榮眷/遺眷之軍公教退休人員
  • 已獲其他政府機關性質相同之急難救助者(不重複給付)
  • 事故發生超過 6 個月始提出申請者
  • 因賭博、犯罪或可歸責於己事由致生活困境者

補助內容

一般救助 10,000 元、低/中低收入 20,000 元、喪葬 20,000 元、就養遺眷 30,000 元、特殊事故慰問金最高 50,000 元。

申請步驟

  1. 1事故發生後盡速聯繫所在地榮民服務處(24 小時專線 02-2725-5700)
  2. 2備妥身分證件、榮民證、事故/醫療/死亡證明等文件
  3. 3親送或委託家屬至榮服處填寫申請書
  4. 4榮服處派員家訪/訪視(必要時)
  5. 5核定後 2-4 週內撥款至申請人帳戶或現金交付

必備文件

  • 申請書(榮服處索取或官網下載)
  • 政府機關核發有相片之身分證件
  • 榮民證/遺眷家戶代表證
  • 意外傷害:警察事故證明、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
  • 重病:診斷證明書(重大傷病卡或近 3 個月診斷)、收入切結書
  • 喪葬:死亡證明書、火化/土葬證明、殮葬費用收據
  • 低/中低收入戶證明(如適用)

要去哪裡辦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24 小時專線;各縣市榮服處受理)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2725-5700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7 項)

要備齊 申請書(榮服處索取或官網下載)、政府機關核發有相片之身分證件、榮民證/遺眷家戶代表證…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非屬榮民/榮眷/遺眷之軍公教退休人員
  • ·已獲其他政府機關性質相同之急難救助者(不重複給付)
  • ·事故發生超過 6 個月始提出申請者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5 萬元,以下是幾個榮民/軍人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榮民/軍人」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榮民/軍人,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2725-5700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85 歲榮民跌倒骨折住院,自費 6 萬元,低收入戶身分

20,000 TWD

急難救助 20,000 元(低/中低收身分)+ 退輔會醫療補助(部分負擔全免)+ 衛福部急難紓困 1.5 萬元,合計約 4 萬元。

情境 275 歲就養榮民亡故,遺孀 70 歲無職業,需辦理喪葬

60,000 TWD

喪葬慰問金 30,000 元 + 就養榮民亡故無職業遺眷一次性救助 30,000 元,合計 60,000 元。

常見問題

Q1. 意外住院 30 天,自費 8 萬元,可以領多少?
依本要點,意外傷害致生活困境者:(1) 低/中低收入戶榮民最高 20,000 元、(2) 一般榮民最高 10,000 元。並非按醫療費比例補貼,而是『定額一次性救助』,本案件最多領 10,000-20,000 元。建議同時申請:(a) 退輔會醫療補助(部分負擔自付額全額補助)、(b) 衛福部急難紓困方案(每戶 1-3 萬元)、(c) 健保重大傷病卡(如符合癌症、洗腎等)、(d) 榮民榮眷基金會重大災害救助(自有更大金額)。多管道合計可覆蓋大部分自費支出。
Q2. 榮民父親過世,無職業遺孀可以領哪些?
可同時申請:(1) 喪葬慰問金 30,000 元(一般遺眷),低/中低收入身分提高至 40,000 元;(2) 若亡父為就養榮民(領就養給付),可再請領『就養榮民亡故無職業遺眷一次性救助金』30,000 元;(3) 若同時無力殮葬,可申請喪葬救助 20,000 元(與慰問金不重複,擇優);(4) 後續可申辦『遺眷家戶代表證』,續領各項榮眷福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等)。合計可達 60,000-70,000 元。
Q3. 中、重大傷病(如癌症)可以一直申請嗎?
本急難救助原則為『一次性』,同一事由 1 年內以核給 1 次為原則;若療程持續、生活困境未解,可間隔 6-12 個月後檢附最新診斷與醫療收據再申請,由榮服處個案評估。長期照護需求建議改申請:(1) 退輔會『醫療補助』(持續性)、(2) 『失能就養給付加成』、(3) 衛福部長照 2.0 給付、(4) 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本急難救助主要解決突發性現金缺口,非作為長期收入來源。
Q4. 外籍配偶(中國/東南亞)算榮眷嗎?可以領嗎?
可以。榮民之合法配偶(含外籍、陸配,已辦理結婚登記並在臺有居留權者)皆屬『榮眷』。若配偶為陸配且已取得長期居留證或定居證,可同時申辦榮眷家戶代表證,享有與本國籍榮眷相同之急難救助、醫療補助、子女教育補助等權益。新住民榮眷另可向移民署申請『新住民急難救助』、『新住民學習中心生活輔導』等補充資源。實務上需備妥婚姻證明、居留證、戶籍謄本送榮服處個案審理。
Q5. 申請後多久會撥款?很急可以先領現金嗎?
一般審查週期 2-4 週,撥款方式為轉帳至申請人帳戶。若情況特別緊急(如住院手術、即將被斷水電、家中有失能長者待安置等),可向榮服處提出『先行救助』申請:填具切結書,由榮服處主任決行先核給 5,000-10,000 元現金應急,後續補正文件即可。重大災害(地震、火災、土石流)可同時通報榮服處與榮民榮眷基金會『重大災害救助專案』,金額更高(最高 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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