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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醫療榮民軍人退休長輩長期開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榮民醫療補助(健保部分負擔全額補助 + 健保保險費 + 醫療必須自費補助)2026

退輔會自 114 年 9 月 1 日起,凡領有榮民證及義士證之人員,至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11 家榮民總醫院/榮民醫院/榮家附設醫院)就醫時,健保部分負擔由輔導會 100% 全額補助(不再依軍階區分比例);無職榮民健保保險費全額補助每月 1,377 元;無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就醫,掛號費、二人病房差額(限榮民總醫院)、就養榮民伙食費差額、藥衛材皆免繳,牙材類打 8 折。撥打 0800-212-154 或 (02)2725-5700 諮詢。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醫療處(醫療補助業務)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醫療處(醫療補助業務)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持有「榮民證」或「義士證」之人員
  • 健保保險費全額補助限「無職業榮民」(健保身分第六類第一目)
  • 健保保險費 70% 補助限「依附其投保的無職業眷屬」(每月補助 964 元、自付 413 元)
  • 健保不給付自費項目補助限「無職榮民」於「輔導會醫療體系」就醫
  • 至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11 家榮民總醫院/榮民醫院)享部分負擔全額補助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第 27 條、施行細則第 63 條及輔導會醫療補助辦法辦理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未持有效榮民證或義士證者(如榮民配偶、子女、遺眷無法以榮民身分享有,但部分項目以遺眷家戶代表身分享有)
  • 未完成健保加保手續者
  • 「有職業榮民」於非輔導會醫療機構就醫之部分負擔(不享補助,需自費)
  • 美容、健檢、自願選用之非醫療必要項目(如自費病房升等、手術差額)
  • 已喪失榮民身分(依輔導條例第 32 條停權者)
  • 於 114 年 9 月 1 日前依舊制(依軍階區分補助比例)已給付之費用,不溯及補退差額

補助內容

(1)健保一般保險費補助:無職業榮民每人每月 1,377 元全額補助;無職業眷屬每人每月 964 元(補助 70%,自付 413 元 / 30%);(2)健保部分負擔自付額:無職業榮民全額補助(榮民及非榮民體系皆適用);有職業榮民於輔導會醫療機構全額補助;(3)健保不給付項目補助(無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掛號費、二人病房差額(限榮民總醫院)、就養榮民伙食費差額、藥衛材皆免繳,牙材類打 8 折;(4)114 年 9 月起新政:凡持榮民證及義士證者,於輔導會醫療機構全額補助健保部分負擔(不再依軍階區分)。整體醫療補助無年度上限,依實際醫療需求核給。

申請步驟

  1. 1持有榮民證或義士證者,就醫時於各醫療機構掛號處出示榮民證
  2. 2至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11 家榮民總醫院/榮民醫院/榮家附設醫院)就醫時,健保部分負擔由系統自動扣除為 0 元,無需墊付
  3. 3無職榮民於榮院就醫,掛號費、二人病房差額、伙食費差額、藥衛材費自動免繳
  4. 4如需健保保險費全額補助身分轉換,洽戶籍地榮民服務處(無職業切結 + 所得清單),審核通過後改至「第六類第一目」健保身分,每月免繳 1,377 元保險費
  5. 5若於非輔導會醫療機構(其他醫院)就醫,「無職榮民」仍享部分負擔全額補助,由健保體系自動處理;「有職榮民」需自付部分負擔
  6. 6特殊住院補助、自費藥材補助:洽就醫之榮院社會工作室提出個案申請
  7. 7進一步問題撥打榮服處 0800-212-154 或全國免付費 24 小時服務專線 (02)2725-5700

必備文件

  • 榮民證或義士證(就醫時出示)
  • 全民健康保險卡(健保 IC 卡)
  • 國民身分證
  • 若申請健保保險費補助:榮民身分證明文件、無職業切結書、最近一年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若申請自費醫療項目補助:醫師處方箋、收據正本、診斷證明書(由榮院社會工作室協助辦理)
  • 若為遺眷家戶代表: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戶籍謄本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榮民證或義士證(就醫時出示)、全民健康保險卡(健保 IC 卡)、國民身分證…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長照評估由 1966 派員到府,不是你自己跑

撥打 1966 後,照管專員會在 7 個工作天內到府訪視,評估 CMS 等級(1–8 級)。這個等級會決定你能用多少補助額度,務必如實陳述失能狀況。失智症照顧者別忘了同時申請「喘息服務」,每年有 21 天免費。

容易踩到的雷

  • ·未持有效榮民證或義士證者(如榮民配偶、子女、遺眷無法以榮民身分享有,但部分項目以遺眷家戶代表身分享有)
  • ·「有職業榮民」於非輔導會醫療機構就醫之部分負擔(不享補助,需自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10.0 萬元,以下是幾個榮民/軍人、退休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有特定疾病 / 失能、醫療費用負擔重的家庭

醫療類補助多針對特定疾病(重大傷病、罕病、洗腎、長期復健),10.0 萬元可補貼部分自費項目或重大醫療事件支出。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李伯伯為 70 歲退伍榮民,已退休未工作(無職榮民),罹患高血壓、糖尿病慢性病。每月至台北榮總新陳代謝科門診 2 次,每次掛號費 150 元、健保部分負擔 250 元、自費血糖試紙 200 元;另每三個月領藥一次。原本每月就醫支出 800 元,自 114 年 9 月新政後,掛號費免繳、部分負擔全額補助、自費試紙由榮總社工室協助申請補助。

情境 2張先生為 65 歲退伍榮民、剛退休改為無職身分,2026 年 3 月於高雄榮總緊急放置心臟支架 2 支(自費塗藥支架,每支差額 6 萬元,共 12 萬元)。住院 7 天,住二人房(健保差額 2,500 元/日 × 7 = 17,500 元)。原本健保部分負擔約 25,000 元 + 病房差額 17,500 元 + 自費伙食費差額 1,400 元 + 自費藥材 5,000 元 = 共 48,900 元自付。新政與榮民體系優惠後:(a)部分負擔 0 元(輔導會 100% 補助);(b)二人病房差額 0 元(限榮總免繳);(c)伙食費差額 0 元;(d)自費藥材打 8 折省 1,000 元(5,000 → 4,000)。心臟支架自費 12 萬元為健保不給付項目,可洽勞保局職災核退(如為職業病)或榮民榮眷基金會醫療補助申請。

常見問題

Q1. 114 年 9 月 1 日新政是什麼?跟舊制差別有多大?
114 年 9 月 1 日新政重點:「凡領有榮民證及義士證之人員,至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應自行負擔之費用,由輔導會全額補助」。重大改革:(1)取消過往「依軍階區分補助比例」的舊制(原將領 100%、上校 80%、中校 60%、少校以下 20-40%);(2)統一所有持有榮民證者皆 100% 補助;(3)擴及義士證持有人;(4)適用範圍涵蓋輔導會所屬 11 家醫療機構(台北榮總、台中榮總、高雄榮總、桃園榮民醫院、新竹榮民醫院、花蓮榮民醫院、玉里榮民醫院、鳳林榮民醫院、員山榮民醫院、嘉義榮民醫院、屏東榮民醫院)。實際節省金額視就醫頻率而定:(a)若每月門診 2 次(部分負擔 50-300 元/次)+ 一年住院 1 次(部分負擔 5,000-30,000 元),全年節省約 7,000-37,000 元;(b)慢性病重大手術可一次節省數萬元。
Q2. 我去榮總/榮院 vs 一般醫院(如台大、長庚),補助有什麼不同?
差別重點:(1)「無職榮民」:在輔導會醫療機構(榮總/榮院)與非輔導會醫療機構(台大、長庚、馬偕等)就醫,健保部分負擔皆由輔導會 100% 全額補助;(2)「有職榮民」:僅在輔導會醫療機構享部分負擔全額補助,於非輔導會醫療機構就醫須自付部分負擔;(3)「健保不給付醫療必要自費項目」(如掛號費、二人病房差額、伙食費差額、藥衛材):限「無職榮民」於「輔導會醫療體系」就醫始享免繳優惠,至一般醫院就醫自費項目須自付;(4)牙材類於榮總/榮院打 8 折,一般醫院無此優惠。建議:除非有特殊醫療需求(如特定醫師、近距離急診),「無職榮民」於非輔導會醫院就醫雖部分負擔免費,但自費項目(單人房、自費藥材)皆需自付,整體不及榮總/榮院優惠多。慢性病、重大手術建議優先選擇榮民體系。
Q3. 我太太/小孩不是榮民,可以享醫療補助嗎?
視眷屬身分而定:(1)「榮民眷屬」(持眷補證之配偶、子女):可享健保保險費 70% 補助(每月 964 元,自付 413 元,自付額為一般人 1,377 元的 30%),條件為依附榮民投保且家戶為「無職業」狀態;(2)「榮民遺眷家戶代表」(持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者,多為過世榮民配偶):享有與無職榮民相同之健保保險費全額補助 1,377 元,但部分負擔僅 70-100% 補助(依案例情形);(3)健保部分負擔全額補助(114 年 9 月新政):限「持榮民證/義士證者本人」,眷屬不適用;(4)醫療必要自費項目補助(掛號費、病房差額):限「無職榮民」本人,眷屬不適用;(5)建議眷屬入榮民醫療體系就醫時,掛號費仍可比照「家屬優惠價」(部分榮院適用)。具體個案請洽榮服處或榮院社會工作室確認。
Q4. 我還在工作,是「有職榮民」還是「無職榮民」?影響哪些福利?
判斷標準:(1)有職榮民:仍受僱於企業(依勞保身分加保第一類)、自營業(第二類)、公教(第三類)、職業工會加保者;(2)無職榮民:未受僱、未自營業、未加入任何投保單位,健保身分為「第六類第一目」(榮民眷屬)。福利差異:(A)健保保險費:有職榮民由雇主/職業工會負擔,自付保費依薪資計算;無職榮民由輔導會全額補助每月 1,377 元;(B)健保部分負擔:自 114 年 9 月起,有職與無職榮民於輔導會醫療機構皆 100% 全額補助;無職榮民於非輔導會醫療機構亦 100% 補助,有職榮民於非輔導會醫療機構需自付;(C)醫療必要自費項目(掛號費、病房差額、伙食費、藥衛材):限無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享有,有職榮民僅免掛號費。轉換方式:退休後(離職、終止勞健保身分)至戶籍地榮服處辦理身分轉換,附「無職業切結書」與最近一年度所得清單,即可改為無職榮民身分。
Q5. 我急診送一般醫院(非榮總),健保部分負擔可以核退嗎?
視榮民身分而定:(1)「無職榮民」:自 114 年 9 月起,於任何醫療機構(含非輔導會醫院)就醫,健保部分負擔皆由輔導會 100% 全額補助。流程:(a)若就醫時已扣繳部分負擔,請保留收據正本;(b)回戶籍地榮服處填寫「健保部分負擔核退申請書」並附收據與診斷證明;(c)約 30-45 日內核退至指定帳戶;或直接向健保署申請依其補助專案處理;(2)「有職榮民」:於非輔導會醫療機構就醫之部分負擔不享輔導會補助,需自付(除非該案件由健保署核定為重大傷病、低收入戶等特殊免部分負擔身分);(3)建議:若有急診需求且能力許可,盡量選擇就近的榮民體系醫院(北部—台北榮總、桃園榮民醫院;中部—台中榮總、員山榮民醫院;南部—高雄榮總、嘉義榮民醫院、屏東榮民醫院;東部—花蓮榮民醫院、玉里榮民醫院、鳳林榮民醫院),可一併享有醫療必要自費項目減免,整體較為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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