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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補助一般民眾雇主企業長期開放

勞動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弱勢者就業準備津貼,最長 180 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協助更生人、街友、長期失業者、中高齡、身心障礙、施用毒品者等就業弱勢者,由用人單位提供 3-6 個月職場學習機會;個案津貼按基本工資時薪核給(每月不超過月基本工資),用人單位另核給實領津貼 30% 之行政管理費;一般對象最長 90 日,特殊對象延長至 180 日。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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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各分署 / 各縣市政府就業服務機構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各分署 / 各縣市政府就業服務機構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個案津貼按中央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2026 年 190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就業弱勢失業者,含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暴被害人、更生人、新住民、施用毒品者、街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職業災害失能勞工等 16 類
  • 用人單位為依法登記之公私立機構、團體或事業單位,提供職場學習機會
  • 進用人數以用人單位前一個月勞保投保人數 30% 為限(10 人以下事業單位最多 3 人)
  • 個案於計畫期間參與職場學習與再適應,由用人單位指派輔導員協助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重複領取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其他政府性質相同之補助
  • 用人單位與個案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
  • 用人單位積欠工資或違反勞動法令尚未改善
  • 未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逕自進用者

補助內容

個案津貼按中央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2026 年 190 元)核給,每月不超過月基本工資(2026 年 28,590 元),最長 6 個月;用人單位另核給實領津貼 30% 行政管理費。

申請步驟

  1. 1個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開立弱勢身分證明(更生證明、街友證明、失業證明)
  2. 2用人單位至 emps.wda.gov.tw 下載申請書、計畫書與意願書
  3. 3用人單位提具計畫書、進用人員資格佐證向執行單位申請
  4. 4執行單位 7 個工作日內完成書面審查,核定後 60 日內完成人力遴用
  5. 5個案上工,用人單位逐月發放津貼、製作簽到表與輔導紀錄
  6. 6計畫結束或終止 60 日內,用人單位檢據向執行單位請領津貼及行政管理費

必備文件

  •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申請書(用人單位)
  • 個案參與意願書
  • 更生證明 / 街友身分證明 / 失業證明等弱勢身分佐證
  • 用人單位立案登記文件、勞保投保資料
  • 輔導員履歷及輔導計畫書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申請書(用人單位)、個案參與意願書、更生證明 / 街友身分證明 / 失業證明等弱勢身分佐證…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多數就業補助會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你是主動離職,可能不符合資格;被資遣或公司關廠才算。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後,務必在離職日起 2 年內申請。失業給付領取期間也可能影響其他補助,先問清楚衝突規則。

容易踩到的雷

  • ·重複領取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其他政府性質相同之補助
  • ·用人單位與個案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
  • ·用人單位積欠工資或違反勞動法令尚未改善
  • ·金額依「個案審核」彈性決定,實領金額通常比「最高金額」少 30–50%,別期待領滿額。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有穩定職缺、願意僱用特定族群(青年 / 中高齡 / 身障 / 新住民)的雇主

政府用「0 元」換你錄用政府想幫助的族群。若你本來就打算擴編,這筆獎勵等同直接貼補你的人事成本。

申請前先確認該職缺是否符合「新進」「穩定就業 X 個月」等認定,申請期限短。

不適合 ·沒有實際職缺、純為領補助而雇用的雇主

政府會抽查受僱者是否實際到職、薪資流水是否合理,造假會被追回且列入黑名單。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

情境 2

常見問題

Q1. 更生人、街友身分要如何證明才能參加?
更生人持出監證明、保護管束證明或更生保護會證明書;街友持街友證明(社會局或社會工作中心開立);長期失業者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出具失業證明。將證明送公立就服機構後,個管員會開立推介卡媒合用人單位。
Q2. 津貼金額怎麼算?2026 年實際領多少?
依中央公告基本工資時薪(2026 年 190 元)按實際出勤時數核給,每月不超過月基本工資 28,590 元;用人單位另可獲 30% 行政管理費(約 8,577 元)。一般對象 90 日約可領 8.5 萬,特殊對象 180 日約可領 17 萬。
Q3. 計畫結束後用人單位一定要僱用嗎?
本計畫為「職場學習」屬性,並未強制計畫結束後留用,但鼓勵留用且可銜接「僱用獎助」(每月最高 1.3 萬、最長 12 個月)。如留任,個案可再領僱用獎助;用人單位後續續用責任以勞基法規範為準。
Q4. 可以同時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失業給付嗎?
不可。本計畫期間個案視同就業,受領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職訓生活津貼、失業給付、就業獎勵金等性質相同津貼;但可與「臨時工作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等不同性質補助分項申請。
Q5. 用人單位申請有名額限制嗎?小型事業單位可不可以?
進用人數以前一個月勞保投保人數 30% 為限(小數點以下進位 1 人),10 人以下事業單位最多 3 人。立案民間團體、公私立機構、合作社、社區發展協會皆可申請,但需具備指派輔導員與場地之能量。
Q6. 更生人 / 街友 / 中高齡為什麼可以延長至 180 日?
因該等對象就業障礙較深、再適應需要時間較長,要點明定高齡者、身障者、更生受保護人、施用毒品者、未就學未就業少年、職業災害失能勞工、街友等 7 類,經執行單位評估同意後可由 90 日延至 180 日,不需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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