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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家扶基金會 用愛包圍受虐兒方案 2026

家扶基金會自 1987 年起辦理兒少保護服務,迄今救援超過 3.3 萬名受虐兒少。「用愛包圍」方案專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嚴重疏忽照顧之 18 歲以下兒少及其家庭提供:家庭處遇服務(家訪、會談、資源連結)、心理創傷復原(個別/團體諮商)、用愛包圍與你同在(專業志工到宅陪伴、親職教育、家務協助、就醫陪伴)、預防宣導。受虐兒少由 113 保護專線、學校、警政、醫療等單位通報轉介;不收費。聯絡:04-2206-1234 / 24 小時通報 113。

最後核對:待重新驗證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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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4-2206-1234

家扶基金會會本部(台中市西區民權路 228 號);24 小時兒少保護通報專線 113

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台中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服務全程免費;含到宅陪伴、心理諮商、親職教育、家務協助、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未滿 18 歲之受虐或疑似受虐兒童/少年(含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嚴重疏忽照顧)
  • 已由 113 保護專線、學校、警政、醫療、社政等單位通報並轉介
  • 施虐者及兒少之主要照顧者願意接受服務
  • 兒少及家庭設籍或居住於各家扶中心服務轄區
  • 經各地家扶兒保社工評估有家庭處遇、創傷復原或到宅陪伴之需求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年滿 18 歲且非在學者(轉介其他成人保護資源)
  • 未經正式通報、無公部門轉介之個案(請先撥 113 通報)
  • 拒絕社工接觸或主要照顧者拒絕服務者(先以兒少安全為優先處理)
  • 已由其他單位提供同性質心理創傷服務者(避免重複介入)

補助內容

服務全程免費;含到宅陪伴、心理諮商、親職教育、家務協助、就醫陪伴;必要時併予經濟急難救助 5,000-30,000 元。

申請步驟

  1. 1目擊或懷疑兒少受虐 → 撥打 113 保護專線(24 小時,全年無休)通報
  2. 2縣市社會局或主管機關於 24 小時內派員調查並評估安全
  3. 3經主管機關評估有家庭處遇需求 → 轉介至各地家扶中心
  4. 4家扶兒保社工於 7 日內聯繫家庭、安排首次家訪
  5. 5依評估結果提供家庭處遇、心理創傷復原、用愛包圍志工到宅陪伴等服務(通常 6-12 個月一週期)

必備文件

  • 113 保護專線通報案號或縣市社會局轉介單
  • 兒少及主要照顧者基本資料(戶籍謄本可由家扶協助申辦)
  • 醫療診斷或驗傷證明(如有)
  • 學校或托育單位提供之兒少行為觀察紀錄(如有)
  • 司法機關通報文件(如有報案、聲請保護令)
  • 其他社政、警政、醫療單位的服務紀錄(由轉介單位提供)

要去哪裡辦

家扶基金會會本部(台中市西區民權路 228 號);24 小時兒少保護通報專線 113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4-2206-1234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113 保護專線通報案號或縣市社會局轉介單、兒少及主要照顧者基本資料(戶籍謄本可由家扶協助申辦)、醫療診斷或驗傷證明(如有)…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已年滿 18 歲且非在學者(轉介其他成人保護資源)
  • ·未經正式通報、無公部門轉介之個案(請先撥 113 通報)
  • ·拒絕社工接觸或主要照顧者拒絕服務者(先以兒少安全為優先處理)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台中市」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4-2206-1234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台中市 8 歲男童遭繼父毆打、母親默許,由學校老師通報 113

30,000 TWD

兒少緊急安置至寄養家庭 1 個月(家扶承擔安置費);返家後家扶兒保社工每週家訪、家庭伙伴志工每週 2 次到府陪伴 12 個月;母親個別諮商 20 次;急難救助 3 萬元;服務全免費。

情境 2新北市 14 歲少女遭網友性侵、父母離異無人關注

家扶兒保社工陪同報案、就醫驗傷、心理諮商 30 次、創傷團體輔導 12 次、轉介少女法律援助、家扶獎助學金支持升學,全程 24 個月免費服務。

情境 3高雄市 3 歲幼兒長期被疏忽照顧、營養不良,由保姆通報

家庭伙伴志工每週 3 次到府示範育兒、家扶補助營養品與奶粉 6 個月、母親接受親職教育課程 24 小時、轉介家扶月扶費長期扶助、幼兒入學家扶非營利幼兒園免費就讀。

常見問題

Q1. 我懷疑鄰居小孩被虐待,但不確定要不要通報,怎麼辦?
請『直接撥 113』。113 是衛福部 24 小時保護專線,由社工接聽,可匿名通報、不會留下個資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判斷指標:(1) 身體有不明傷痕、瘀青、燙傷;(2) 經常獨自在外、衣著不合季節、體重明顯不足;(3) 哭聲淒厲、情緒過度退縮或過度警戒;(4) 言語透露被打、被罰跪、被禁食;(5) 經常缺課、家中傳出咒罵或物品撞擊聲。你不需要『確定』才通報,113 社工會專業評估並派員調查;即使最後查無虐待事實,也不會追究通報者責任。台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教師、醫護、社工、警察為『責任通報人』,知情不報將處 6,000-60,000 元罰鍰。
Q2. 我自己就是受虐兒少,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家扶求救嗎?
可以。直接撥『113』(24 小時、可使用市話、手機、簡訊),社工會以兒少能理解的方式對話、評估安全,必要時派員到場。也可撥打『1995』生命線、『1980』張老師、『110』警政專線,或找信任的老師、護理師、教練等成年人陪同求助。家扶基金會自身沒有 24 小時專線,但會收到 113 與縣市社會局轉介,於 7 日內派社工聯繫。如果處於緊急危險(如即將被打、被性侵、被帶走),請立刻撥『110』報警,警察會優先確保人身安全並通報後續服務。家扶服務全程免費、保密、不會通知施虐者。
Q3. 用愛包圍方案的『家庭伙伴志工』會做什麼?會強制把孩子帶走嗎?
『家庭伙伴志工』是經過家扶 60 小時專業培訓並通過良民證、健康檢查的志工,每週固定到家庭 1-2 次,每次 2-3 小時,為期 6-12 個月。提供:(1) 親職教育示範 — 帶孩子做功課、唸繪本、玩遊戲;(2) 家務管理協助 — 整理環境、烹煮副食品;(3) 就醫/就學陪伴 — 陪同看診、家長會;(4) 情緒支持 — 傾聽家長壓力、轉介資源;(5) 觀察記錄 — 評估兒少狀況回報社工。志工『不會』強制帶走孩子;安置決定屬縣市社會局權責,僅在『立即危險』(嚴重身體虐待、性侵)時才會緊急安置。家扶志工的角色是『支持家庭、預防再虐』,95% 個案皆能在家中完成服務。
Q4. 我是受虐兒的母親,自己也是家暴受害者,家扶能同時幫我嗎?
可以。家扶兒保服務『以家庭為中心』,受虐兒少的主要照顧者(多為母親)通常也是被害人或處於高壓狀態。家扶會同步提供:(1) 母親個別心理諮商(創傷療癒、自我覺察、情緒管理);(2) 親職功能重建(學習辨識虐待循環、改變管教方式、建立健康親子互動);(3) 經濟扶助(轉介月扶費、急難救助);(4) 法律資源連結(聲請保護令、離婚訴訟、子女監護權);(5) 庇護資源轉介(暫時離家、社區型居住);(6) 就業培力(介紹工作、職訓、托育補助)。實務上母親獲得支持後,6-12 個月內可顯著改善管教方式,斷開虐待循環。所有服務免費保密。
Q5. 家扶兒保服務多久結案?結案後還能聯絡嗎?
標準服務週期 6-12 個月,視個案複雜度可延長至 18-24 個月。結案標準:(1) 兒少安全狀況穩定(無新增受虐事件 6 個月以上);(2) 家庭功能改善(親職能力、情緒管理、經濟穩定性提升);(3) 主要照顧者具備辨識危機與求助能力;(4) 家庭已連結社區支持網絡(學校、社福、醫療)。結案後家扶會進行:(1) 結案後 3 個月、6 個月各一次追蹤訪視;(2) 提供 24 小時聯絡窗口,有任何狀況可隨時撥電話回原社工;(3) 部分家庭會自然轉為『家扶月扶費』長期扶助對象,由不同社工繼續服務;(4) 兒少滿 18 歲後可加入『家扶會友會』(自立青年校友網絡),持續獲得追蹤輔導。家扶承諾『服務不終止,只是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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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國內認養/月扶費

家扶國內認養計畫由認養人每月捐款 1,000 元,其中 850 元直接補助受扶助兒少之生活、教育、營養與醫療。受扶助對象為家有 18 歲以下兒少(或就學中大專生)、因父母死亡/喪失工作能力/重大疾病等致家庭經濟困難之家庭。除月扶費外,並提供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業輔導、才藝培育、親職教育、夏冬令營、就業輔導等多元服務。全國 24 家扶中心皆受理申請,由社工到府訪視評估後核定。

立案社團一般民眾學生
最高 1.0 萬元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台中市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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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急難救助金

家扶急難救助金針對發生重大變故(失業、重大疾病、意外、喪葬、火災、水災等)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之兒少家庭提供短期紓困,協助度過難關、維繫家庭功能。救助範圍涵蓋教育、醫療、喪葬、生活所需。每戶平均核發 5,000-30,000 元(依個案急迫性、家庭結構、孩子人數彈性核定),由家扶社工訪視評估後撥款。全國 24 個家扶中心受理,亦可由學校、警政、醫療等單位轉介。

立案社團一般民眾
最高 3 萬元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台中市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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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中家扶兒少保護

北台中家扶中心專為服務台中市豐原、東勢、大甲、清水、沙鹿、梧棲、潭子、神岡、石岡等北部 16 區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提供保護服務。方案三大主軸:家庭處遇(家訪、會談、重建家庭功能)、心理創傷復原(個別/團體/家族諮商)、用愛包圍與你同在(專業志工到宅家庭伙伴)。受虐兒少由 113 通報、學校或社政轉介;服務全程免費。電話 04-2523-2704 / 地址:420 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 199 號。

立案社團一般民眾
免費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北台中分事務所 · 台中市豐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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