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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般民眾長期開放

北台中家扶中心 兒少保護家庭處遇方案 2026

北台中家扶中心專為服務台中市豐原、東勢、大甲、清水、沙鹿、梧棲、潭子、神岡、石岡等北部 16 區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提供保護服務。方案三大主軸:家庭處遇(家訪、會談、重建家庭功能)、心理創傷復原(個別/團體/家族諮商)、用愛包圍與你同在(專業志工到宅家庭伙伴)。受虐兒少由 113 通報、學校或社政轉介;服務全程免費。電話 04-2523-2704 / 地址:420 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 199 號。

最後核對:待重新驗證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北台中分事務所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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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北台中分事務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4-2523-2704

北台中家扶中心(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 199 號)

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北台中分事務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台中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服務全程免費;含家庭處遇、心理諮商、家庭伙伴志工到宅;必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未滿 18 歲之受虐或疑似受虐兒少(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嚴重疏忽)
  • 施虐者或兒少之主要照顧者願意接受處遇服務
  • 兒少及家庭設籍或居住於台中市北部 16 區(豐原、東勢、和平、新社、石岡、潭子、神岡、大雅、后里、外埔、大安、清水、沙鹿、梧棲、龍井、大肚)
  • 經 113 保護專線、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學校、警政或醫療單位通報轉介
  • 經北台中家扶兒保社工評估具家庭處遇、創傷復原或到宅陪伴需求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年滿 18 歲且非在學者(轉介其他成人保護資源)
  • 未經正式通報、無公部門轉介之個案(請先撥 113)
  • 戶籍與居住地皆位於台中市南區(請洽『南台中家扶』)
  • 拒絕社工接觸或主要照顧者全然拒絕服務者(先處理兒少安全)
  • 已由其他單位提供相同性質心理創傷服務者(避免重複)

補助內容

服務全程免費;含家庭處遇、心理諮商、家庭伙伴志工到宅;必要時併予經濟急難救助 5,000-30,000 元。

申請步驟

  1. 1撥打 113 保護專線通報(24 小時、全年無休、可匿名)
  2. 2台中市社會局於 24 小時內派員調查並評估兒少安全
  3. 3經評估需家庭處遇 → 轉介北台中家扶(涵蓋台中市北 16 區)
  4. 4北台中家扶兒保社工於 7 日內首次家訪、評估服務計畫
  5. 5依需求提供 6-12 個月家庭處遇、心理諮商、家庭伙伴志工到宅服務

必備文件

  • 113 通報案號或台中市社會局轉介單
  • 兒少及主要照顧者基本資料
  • 醫療診斷或驗傷證明(如有)
  • 學校觀察紀錄或輔導紀錄(如有)
  • 司法機關通報文件(如有報案、保護令)
  • 其他公部門服務紀錄(由轉介單位提供)

要去哪裡辦

北台中家扶中心(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 199 號)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4-2523-2704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113 通報案號或台中市社會局轉介單、兒少及主要照顧者基本資料、醫療診斷或驗傷證明(如有)…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已年滿 18 歲且非在學者(轉介其他成人保護資源)
  • ·未經正式通報、無公部門轉介之個案(請先撥 113)
  • ·戶籍與居住地皆位於台中市南區(請洽『南台中家扶』)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台中市」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4-2523-2704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豐原區 6 歲男童遭親父酒後毆打,由幼兒園老師通報 113

30,000 TWD

緊急安置 2 週後返家;北台中家扶兒保社工每週家訪 12 個月;父親接受戒酒治療與親職教育 80 小時;家庭伙伴志工每週 2 次;急難救助 3 萬元;服務全免費。

情境 2東勢區 13 歲少女遭繼父性侵、母親酗酒無力保護

兒少緊急安置至寄養家庭 6 個月;個別心理諮商 40 次;司法陪伴 8 次;母親接受戒酒與心理治療;繼父依法起訴;少女回到外祖父母家由家扶持續支持至 18 歲,服務全免費。

情境 3潭子區 4 歲幼兒長期被祖父母疏忽照顧、營養不良

家庭伙伴志工每週 3 次到府示範育兒;家扶補助營養品與奶粉 6 個月;協助轉介至家扶非營利幼兒園就讀;同步協助生母回歸照顧;6 個月後幼兒體重達正常標準,全程免費。

常見問題

Q1. 北台中家扶服務範圍包含哪些行政區?跟南台中、東台中、大台中家扶怎麼劃分?
台中家扶共分 4 個分事務所:(1) 北台中家扶(豐原本部)— 服務豐原、東勢、和平、新社、石岡、潭子、神岡、大雅、后里、外埔、大安、清水、沙鹿、梧棲、龍井、大肚共 16 區;(2) 南台中家扶 — 服務南屯、烏日、大里、霧峰、太平等南區;(3) 東台中家扶 — 服務北屯、北區、東區、西區、中區等中央區;(4) 大台中家扶 — 服務西屯、南區、彰化北部部分區。如不確定戶籍地屬於哪個分事務所,可撥打家扶會本部 04-2206-1234 由總機協助轉介,或撥北台中 04-2523-2704 詢問。轉介後若不屬服務範圍,會代為轉至正確分事務所,不會被『推皮球』。
Q2. 我是學校老師,發現學生疑似被虐待,要怎麼通報?通報後家扶會怎麼處理?
教師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之『責任通報人』,知情不報處 6,000-60,000 元罰鍰。通報流程:(1) 撥打 113 保護專線或上『關懷 e 起來』(ecare.mohw.gov.tw) 線上通報,24 小時內必須完成;(2) 通報內容:兒少基本資料、家庭狀況、虐待事實(具體描述傷勢、時間、地點、加害者)、學校已採取行動、聯絡方式;(3) 同時通知學校輔導室、學務處主任介入;(4) 113 受理後會立即派員(社會局調查員)於 24 小時內到校或家中訪查;(5) 確認虐待事實後轉介家扶,家扶兒保社工會主動聯繫學校建立『學校-家庭-家扶』三方聯繫機制。北台中家扶承諾與學校合作守密、不會讓家長知道是哪位老師通報。
Q3. 我家孩子被親戚(不是父母)猥褻,已經報警,家扶能介入嗎?
可以,且非常重要。性侵害/猥褻案件家扶提供:(1) 立即心理創傷處遇 — 兒少個別諮商、創傷團體;(2) 司法陪伴 — 警詢陪同、地檢署偵訊陪同、法院出庭陪同(避免兒少受二次傷害);(3) 家庭支持 — 父母諮商(協助處理憤怒、自責、保護機制)、手足陪伴;(4) 學校協調 — 與學校溝通請假、轉學、保密;(5) 經濟支援 — 急難救助、心理諮商費用補助。請於報案 24 小時內撥打 113 同步通報並要求轉介家扶;如已逾期,可直接撥打北台中 04-2523-2704 主動申請服務(社工會協助補通報程序)。性侵害個案服務週期較長(12-24 個月),全程免費保密。
Q4. 兒少被緊急安置(強制離家)後,家扶還會服務原生家庭嗎?
會,且是『家庭處遇方案』的核心目標。緊急安置後家扶兵分二路:(1) 對兒少 — 與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密切聯繫、定期探視、提供心理諮商、安排家扶夏冬令營與才藝活動;(2) 對原生家庭 — 評估返家可能性,提供親職教育(每月 8-16 小時)、家庭功能重建、施虐者個別諮商(憤怒管理、藥酒癮戒治)、家庭環境改善(清潔、安全評估)、就業協助、經濟扶助。目標是 6-18 個月內讓家庭具備『安全照顧能力』,逐步增加會面、過夜、最終返家。若評估返家無望,則協助辦理長期安置或出養程序。北台中家扶『不放棄家庭』,平均每年協助 30-50 個受虐兒少返家。
Q5. 我家小孩有偏差行為(中輟、加入幫派、藥物濫用),不算被虐但很需要協助,可以找家扶嗎?
可以。北台中家扶除『兒少保護』外,另設有『高風險家庭服務』、『脆弱家庭服務』、『少年展力方案』等服務專收偏差行為少年。轉介管道:(1) 由學校輔導室主動轉介;(2) 由縣市社會局『脆弱家庭通報』(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3) 由家長/少年自行撥打北台中 04-2523-2704 求助。提供服務:(1) 個別諮商(生涯規劃、自我認同、情緒管理);(2) 團體輔導(同儕支持、人際技巧);(3) 戶外冒險教育(攀岩、獨木舟、登山);(4) 職涯探索(業界參訪、職訓銜接、就業輔導);(5) 法律輔導(少年事件處理、保護管束);(6) 家庭親職教育。服務全程免費,週期 6-2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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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國內認養/月扶費

家扶國內認養計畫由認養人每月捐款 1,000 元,其中 850 元直接補助受扶助兒少之生活、教育、營養與醫療。受扶助對象為家有 18 歲以下兒少(或就學中大專生)、因父母死亡/喪失工作能力/重大疾病等致家庭經濟困難之家庭。除月扶費外,並提供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業輔導、才藝培育、親職教育、夏冬令營、就業輔導等多元服務。全國 24 家扶中心皆受理申請,由社工到府訪視評估後核定。

立案社團一般民眾學生
最高 1.0 萬元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台中市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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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急難救助金

家扶急難救助金針對發生重大變故(失業、重大疾病、意外、喪葬、火災、水災等)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之兒少家庭提供短期紓困,協助度過難關、維繫家庭功能。救助範圍涵蓋教育、醫療、喪葬、生活所需。每戶平均核發 5,000-30,000 元(依個案急迫性、家庭結構、孩子人數彈性核定),由家扶社工訪視評估後撥款。全國 24 個家扶中心受理,亦可由學校、警政、醫療等單位轉介。

立案社團一般民眾
最高 3 萬元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台中市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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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用愛包圍方案

家扶基金會自 1987 年起辦理兒少保護服務,迄今救援超過 3.3 萬名受虐兒少。「用愛包圍」方案專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嚴重疏忽照顧之 18 歲以下兒少及其家庭提供:家庭處遇服務(家訪、會談、資源連結)、心理創傷復原(個別/團體諮商)、用愛包圍與你同在(專業志工到宅陪伴、親職教育、家務協助、就醫陪伴)、預防宣導。受虐兒少由 113 保護專線、學校、警政、醫療等單位通報轉介;不收費。聯絡:04-2206-1234 / 24 小時通報 113。

立案社團一般民眾
免費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台中市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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