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 急難救助金 2026
家扶急難救助金針對發生重大變故(失業、重大疾病、意外、喪葬、火災、水災等)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之兒少家庭提供短期紓困,協助度過難關、維繫家庭功能。救助範圍涵蓋教育、醫療、喪葬、生活所需。每戶平均核發 5,000-30,000 元(依個案急迫性、家庭結構、孩子人數彈性核定),由家扶社工訪視評估後撥款。全國 24 個家扶中心受理,亦可由學校、警政、醫療等單位轉介。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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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台中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3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家有 18 歲以下兒少或就學中大專生
- 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失業、重病、意外、喪葬、災害、家暴離家等)
- 需短期紓困以維繫基本生活、就學或就醫
- 事件發生於申請日前 6 個月內(含),逾期則視個案彈性處理
- 經家扶社工或轉介單位評估確有急難紓困需求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非屬急難性質之長期經濟困難(應改申請月扶費或政府長期補助)
- 已自政府『急難救助』、衛福部『馬上關懷』取得足額補助且生活已穩定者(避免重複)
- 因賭博、債務、投資失利等可歸責於申請人之經濟困難
- 事件發生超過 1 年以上未申請者(視為非急迫性)
補助內容
依社工訪視評估彈性核定,每戶平均 5,000-30,000 元;重大個案(如全戶喪生、火災重建)得專案提高。
申請步驟
- 1撥打戶籍或事件發生地之家扶中心專線(會本部 04-2206-1234 可代轉)
- 2向社工說明急難事件原因、家庭狀況與所需金額用途
- 3備齊急難事件證明(診斷書/死亡證明/災損證明等)與所得清單
- 4社工於 1-3 個工作天內到府或約面談訪視評估
- 5經中心評估會議核定後 7-14 日撥款至指定帳戶;情急者可採『先撥後審』機制
必備文件
-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 急難事件證明(如診斷書、死亡證明、失業證明、火災/水災災損證明、家暴保護令)
- 近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申請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急難救助申請表(家扶中心索取)
- 佐證文件:醫療費用收據、租屋合約、子女在學證明等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4-2206-1234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急難事件證明(如診斷書、死亡證明、失業證明、火災/水災災損證明、家暴保護令)、近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非屬急難性質之長期經濟困難(應改申請月扶費或政府長期補助)
- ·已自政府『急難救助』、衛福部『馬上關懷』取得足額補助且生活已穩定者(避免重複)
- ·因賭博、債務、投資失利等可歸責於申請人之經濟困難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台中市」補助最高 3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4-2206-1234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新北市父親工作意外死亡、母親獨力扶養 2 名國小子女
30,000 TWD
急難救助金 30,000 元(喪葬補助 1.5 萬 + 子女短期生活 1.5 萬),同時納入月扶費長期扶助。
情境 2:彰化縣家暴受害母親帶 1 歲幼兒緊急離家、無經濟來源
20,000 TWD
急難救助金 20,000 元(緊急住宿 1 萬 + 嬰幼兒奶粉尿布 1 萬),轉介家暴保護資源與庇護所。
情境 3:台南市火災致透天厝半毀、家有 3 名國高中生
50,000 TWD
重大災害專案提高至 50,000 元(緊急安置 2 萬 + 子女學用品 1.5 萬 + 生活費 1.5 萬),並結合紅十字會 3 萬元補助。
常見問題
Q1. 家扶急難救助金與政府的『急難救助』、『馬上關懷』有什麼不同?可以同時申請嗎?▼
Q2. 家裡發生火災/水災,房子全毀,急難救助能領多少?▼
Q3. 突然失業、家中孩子下個月就要繳學費,可以救助學費嗎?▼
Q4. 我不是家扶長期扶助的家庭,臨時遇到困難也可以申請急難救助嗎?▼
Q5. 撥款多久?匯到誰的帳戶?金額怎麼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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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國內認養/月扶費
家扶國內認養計畫由認養人每月捐款 1,000 元,其中 850 元直接補助受扶助兒少之生活、教育、營養與醫療。受扶助對象為家有 18 歲以下兒少(或就學中大專生)、因父母死亡/喪失工作能力/重大疾病等致家庭經濟困難之家庭。除月扶費外,並提供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業輔導、才藝培育、親職教育、夏冬令營、就業輔導等多元服務。全國 24 家扶中心皆受理申請,由社工到府訪視評估後核定。
家扶用愛包圍方案
家扶基金會自 1987 年起辦理兒少保護服務,迄今救援超過 3.3 萬名受虐兒少。「用愛包圍」方案專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嚴重疏忽照顧之 18 歲以下兒少及其家庭提供:家庭處遇服務(家訪、會談、資源連結)、心理創傷復原(個別/團體諮商)、用愛包圍與你同在(專業志工到宅陪伴、親職教育、家務協助、就醫陪伴)、預防宣導。受虐兒少由 113 保護專線、學校、警政、醫療等單位通報轉介;不收費。聯絡:04-2206-1234 / 24 小時通報 113。
北台中家扶兒少保護
北台中家扶中心專為服務台中市豐原、東勢、大甲、清水、沙鹿、梧棲、潭子、神岡、石岡等北部 16 區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提供保護服務。方案三大主軸:家庭處遇(家訪、會談、重建家庭功能)、心理創傷復原(個別/團體/家族諮商)、用愛包圍與你同在(專業志工到宅家庭伙伴)。受虐兒少由 113 通報、學校或社政轉介;服務全程免費。電話 04-2523-2704 / 地址:420 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 199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