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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114年)部落安全防災/公共空間/永續藍圖補助 2026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114年)」,113年7月修訂版申請須知(原民建字第1130041468號),4年總經費30億元,補助對象為轄有原住民族部落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由地方政府協同部落會議提報。三大補助項目:(1)部落永續建設藍圖規劃(部落空間調查、發展願景、設計準則);(2)強化部落安全防(減)災機能(落石擋土設施、邊坡保護、避難據點、警戒系統、防災公園、緊急通信塔、聯外便道修補);(3)提升部落居住環品質(部落內公共設施改善、文化景觀整建、活動廣場、傳統建築修繕、無障礙設施、社區公廁、雨水及污水處理、休憩設施)。受益部落須具特色文化、原住民人口比例符合條件。本計畫為原民會公共建設處主管之核心部落軟硬體建設補助,預計改善60公頃災防區域、保護1,200位族人、提升150公頃文化景觀。

最後核對:2026-04-26資料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共建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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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共建設處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共建設處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30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轄有原住民族部落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限55個原住民族地區)
  • 提案部落須為原住民族基本法所稱「部落」(已完成部落核定者)
  • 計畫經部落會議或地方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協商同意
  • 符合三大補助主軸之一:永續藍圖規劃、安全防減災、居住環境品質
  • 規劃設計案須經原民會公共工程基本設計審議機制審查通過
  • 工程類提案須備工程位置圖、土地權屬證明、工程圖說、經費概算
  • 地方政府須具備後續維管養護能力
  • 計畫須突顯原住民族文化特色或族群主流化精神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非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非55個原住民族地區)
  • 未經部落會議或部落主體性同意之提案
  • 已獲其他中央計畫同性質補助之相同項目(避免重複)
  • 純行政性、宣導性、座談會、活動辦理等非建設類項目
  • 屬住宅修繕個案或私人不動產者
  • 前期計畫結算未達一定執行率(通常80%)之地方政府
  • 土地權屬不明、未取得用地或環評未過之工程

補助內容

依「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114年)」申請須知(113年7月修訂版):4年總經費30億元、平均年度7.5億元。單一工程類補助案視規模核定,常見規劃設計類100萬-500萬元、單一工程類500萬-3,000萬元、跨年度大型整建案可達5,000萬元以上。地方政府配合款依財力級次(第1級30%、第2級25%、第3級20%、第4級10%、第5級5%、第6級0%),第6級不需編列。原則上每縣市每年案件總金額視當年度核定額度而定。

申請步驟

  1. 1至原民會「部落建設專區」(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E65275DA4E1C9493/index.html)下載修訂版申請須知、實施計畫書及附件1-1至1-4申請書範本
  2. 2部落召開部落會議或部落公共議題會議,討論建設項目、優先順序並作成決議
  3. 3地方政府(縣市原民處或工務處)依部落需求撰擬計畫書,分規劃設計、工程類、規劃設計暨工程類三類提案
  4. 4地方政府函送原民會公共建設處,並依財力級次編列地方配合款
  5. 5原民會公共工程推動會報初審;通過者再經基本設計審議機制審查(規劃設計類)
  6. 6獲核定後地方政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發包;工程進行中接受原民會年度考核
  7. 7工程驗收完成後檢具結算書、驗收紀錄、照片、效益評估報告函報原民會結報

必備文件

  •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工程類申請書(附件1-4)或規劃設計暨工程類申請書(附件1-3)
  • 部落會議或部落公共議題決議紀錄
  • 工程基地位置圖、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 經費概算表(依規劃設計、工程、雜項費分列)
  • 地方政府函送公文及財力級次自籌款配合說明
  • 前期計畫執行成果(曾受補助者)
  • 工程基本設計或規劃設計成果報告(規劃設計暨工程類)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7 項)

要備齊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工程類申請書(附件1-4)或規劃設計暨工程類申請書(附件1-3)、部落會議或部落公共議題決議紀錄、工程基地位置圖、土地權屬證明文件…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非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非55個原住民族地區)
  • ·未經部落會議或部落主體性同意之提案
  • ·已獲其他中央計畫同性質補助之相同項目(避免重複)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3000 萬元,以下是幾個原住民族、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設籍於原住民地區、具原住民身份的家庭或個人

原住民專屬補助由原民會主辦,金額比一般補助多 10–30%,部分項目不排富。

持「原住民身份證明」是必要條件,設籍在原鄉地區會再加碼。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花蓮縣秀林鄉某太魯閣族部落(第6級財力縣市,配合款0%),鑑於每年颱風及地震頻發、聯外道路常受阻,由部落會議提案興建避難據點及防災緊急通信塔;經鄉公所及花蓮縣原民處初審後,函報原民會公共建設處。

情境 2屏東縣三地門鄉某排灣族部落(第5級財力縣市,配合款5%),既有部落活動廣場老舊、缺乏無障礙設施、傳統石板鋪面破損,由部落會議決議提案改善;同時希望融入排灣族百步蛇及陶壺文化意象。

常見問題

Q1. 我們是部落,可以直接向原民會申請嗎?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部落本身不直接申請,須由部落會議決議後提案地方政府(縣市原民處或工務局),地方政府彙整轄內各部落需求後函報原民會公共建設處。建議部落先盤點建設需求(例如活動中心修繕、聯外便道改善、防災避難據點等)並透過部落會議形成共識,再向所屬鄉公所及縣府原民處反映;地方政府於每年8-10月將下年度提案彙整提報,部落須與地方政府密切配合。
Q2. 宜居部落計畫補助哪些建設項目?跟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差在哪?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聚焦「部落內」公共空間與防災機能,補助項目包括:永續建設藍圖規劃(部落空間發展願景、設計準則)、安全防減災(落石擋土、邊坡保護、避難據點、緊急通信塔、聯外便道修補)、居住環境品質(部落公共設施、文化景觀、活動廣場、傳統建築修繕、無障礙設施、公廁、雨污水處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則專責「部落聯外、通勤、通學、就醫」之道路與橋梁工程。兩者互補:部落內公共設施屬宜居計畫;部落對外連接道路屬特色道路計畫;同一年度可分別提案。
Q3. 計畫總經費30億元怎麼分配?平均一個部落能拿多少?
111-114年4年總經費30億元、平均每年7.5億元,依各縣市部落數、需求迫切性、執行能力分配。實際單案規模差異甚大:規劃設計案約100-500萬元;單一工程類(如活動廣場改善、避難據點)約500-3,000萬元;跨年度大型整建案(如部落綜合設施、防災工程)可達5,000萬元以上。原民會考量部落弱勢及文化特色加權,例如極偏遠部落、台風/地震風險高之部落、保有重要文化空間之部落優先考量。建議部落以「具體效益、文化深度、執行可行性」三項撰寫提案說明。
Q4. 規劃設計類、工程類、規劃設計暨工程類三種申請書怎麼選?
依案件成熟度區分:(1)規劃設計類(附件1-1或1-2):適用尚未完成設計、需先進行可行性評估、地質鑽探、規劃設計者,補助規劃設計費;通過後次年度再申請工程經費。(2)工程類(附件1-4):適用已完成設計、取得用地、可立即發包施工者,補助工程費及監造費。(3)規劃設計暨工程類(附件1-3):適用同一年度希望一次完成設計+工程者,須具備設計能力或委外規劃同步進行,原則限金額較小、技術較單純之案件。建議部落首次提案先申請規劃設計類,次年度提工程類較易通過審議。
Q5. 部落沒有部落公法人或法人,可以提案嗎?地方配合款多少?
可以,本計畫不要求部落須為部落公法人,僅須為原民會核定之「部落」並有部落會議決議即可。地方配合款依縣市財力級次:第1級(直轄市)30%、第2級25%、第3級20%、第4級10%、第5級5%、第6級(最弱勢)0%。例如花蓮縣、台東縣多屬第5、6級,配合款比率最低;新北市、桃園市屬第1級配合款最高。部落會議決議形式應檢具會議紀錄、簽到表、照片,由部落主席或鄉公所原民課協助辦理;首次提案建議與鄉公所原民課及縣府原民處充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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