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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 服務據點周邊及部落內公共設施改善計畫(部落公廁/廣場/公共空間)2026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主管「服務據點周邊及部落內公共設施改善計畫」(部落建設專區項目),補助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部落內及服務據點(如鄉公所、衛生所、學校、文化健康站、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周邊之公共設施改善。補助項目包括:部落廣場、活動中心周邊步道、無障礙設施、社區公廁、停車場、夜間照明、休憩涼亭、社區公布欄、垃圾收集點、雨水截流溝、入口意象、文化景觀小品、運動設施、兒童遊樂設施等中小型公共設施。本計畫為「宜居部落建設計畫」框架下之公共設施改善子項,與部落特色道路、居住環境品質提升計畫共同形成原住民族部落公共建設體系。地方政府配合款依財力級次5-30%;原住民族地區縣市多屬第5-6級,配合款最低。

最後核對:2026-04-26資料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共建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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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共建設處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共建設處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300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原住民族地區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55個原住民族地區)
  • 提案改善項目位於部落內或服務據點(鄉公所、衛生所、學校、文化健康站、原家中心)周邊
  • 工程基地土地權屬清楚(原則上為公有地或經部落同意之傳統領域)
  • 經部落會議或部落代表同意
  • 屬中小型公共設施(避免與宜居部落計畫、特色道路計畫重複)
  • 符合無障礙、安全、文化適切原則
  • 地方政府須具備後續維管養護能力

以下情況不符合:

  • 非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
  • 屬大型公共建設範圍(如完整道路改善、橋梁、大型避難據點,應由其他計畫辦理)
  • 已獲其他中央計畫同性質補助者(避免重複)
  • 屬個人住宅修繕或私人土地
  • 純行政性、宣導性項目
  • 土地權屬不清或未取得使用權者

補助內容

依「部落建設專區」公告之核定案件規模:單一案件常見規劃設計類50-300萬元;小型公共設施改善(如夜間照明、休憩涼亭、入口意象)100-500萬元;中型工程(活動中心周邊步道、廣場整建、社區公廁)500萬-1,500萬元;大型整合案(多項設施同時改善、結合文化景觀)1,500萬-3,000萬元。地方政府配合款依財力級次(第1級30%、第2級25%、第3級20%、第4級10%、第5級5%、第6級0%)。每縣市每年獲核定金額視整體年度經費及提案優先性而定。

申請步驟

  1. 1至原民會「部落建設專區」(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E65275DA4E1C9493/index.html)查詢年度受理及核定案件
  2. 2部落或鄉公所盤點公共設施改善需求(廣場、廁所、夜間照明、入口意象、無障礙設施等)
  3. 3經部落會議或部落代表討論決議優先項目
  4. 4鄉公所或縣市政府工務/原民處撰擬提案書,依規劃設計類或工程類擇一申請
  5. 5地方政府函送原民會公共建設處,編列財力級次配合款
  6. 6原民會公共工程推動會報審議;通過後核定金額及執行期程
  7. 7獲核定後地方政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發包;工程驗收後檢具結算書、效益評估函報原民會結報

必備文件

  • 公共設施改善提案書(含位置、現況、改善內容、預期效益)
  • 工程位置圖、現況照片
  • 土地權屬證明或使用同意書
  • 經費概算表(規劃設計費、工程費、雜項費分列)
  • 部落會議或部落代表同意紀錄
  • 地方政府函送公文及財力級次配合款編列說明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公共設施改善提案書(含位置、現況、改善內容、預期效益)、工程位置圖、現況照片、土地權屬證明或使用同意書…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屬大型公共建設範圍(如完整道路改善、橋梁、大型避難據點,應由其他計畫辦理)
  • ·已獲其他中央計畫同性質補助者(避免重複)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3000 萬元,以下是幾個原住民族、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設籍於原住民地區、具原住民身份的家庭或個人

原住民專屬補助由原民會主辦,金額比一般補助多 10–30%,部分項目不排富。

持「原住民身份證明」是必要條件,設籍在原鄉地區會再加碼。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宜蘭縣大同鄉某泰雅族部落(第5級財力縣市,配合款5%),活動中心為部落會議、節慶、長者共餐主要場域,但周邊步道破損、夜間無照明、無障礙坡道不足;由部落會議決議改善,鄉公所及大同鄉原民處整合提案。

情境 2嘉義縣阿里山鄉某鄒族部落(第5級財力縣市,配合款5%),既有部落入口缺乏文化意象、社區公廁老舊、夜間照明不足;結合鄒族文化特色及觀光發展需求,由部落會議決議改善。

常見問題

Q1. 本計畫和「宜居部落建設計畫」有什麼差別?
兩者皆為原民會公共建設處主管之部落公共設施補助,但定位有別:(1)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114年):4年總經費30億元,涵蓋部落永續發展藍圖規劃、安全防減災(避難據點、緊急通信塔、邊坡保護)、居住環境品質(綜合性提升)三大主軸,多為較大型整合案。(2)服務據點周邊及部落內公共設施改善計畫:聚焦「服務據點周邊」(鄉公所、衛生所、學校、文化健康站、原家中心)及「部落內」之中小型公共設施改善,例如廣場、廁所、夜間照明、入口意象、無障礙設施等。實務上單案規模通常較宜居部落小(100-1,500萬元為主),更彈性靈活,適合單項設施改善。建議地方政府依案件性質與規模分別提案。
Q2. 我們部落想改善活動中心周邊步道及夜間照明,可以申請嗎?
可以,這正是本計畫核心補助項目。活動中心周邊步道屬於「服務據點周邊公共設施」,夜間照明屬於「部落內公共設施」,均符合補助範圍。建議部落(透過鄉公所及縣府)提案時:(1)說明活動中心使用頻率(部落會議、節慶活動、長者共餐)及周邊步道現況(破損、無夜間照明、無障礙不足);(2)量化受益人口(部落族人多少人、活動頻率);(3)規劃融入文化意象(步道採當地石材、照明燈具設計呼應族群圖騰);(4)提出後續維管計畫(鄉公所每年編列維護預算、定期巡查)。整合提案(步道+照明+無障礙坡道一案)較單項申請通過率高。
Q3. 個人或部落協會能否直接申請?
不能直接申請。本計畫補助對象限「原住民族地區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個人、部落、社區發展協會、教會、部落公法人均不能直接送件。實務做法:部落如有公共設施改善需求,應透過:(1)部落會議形成共識;(2)向所屬鄉鎮公所原民課反映;(3)鄉公所彙整後送縣府原民處或工務處;(4)由縣府函報原民會。建議部落準備:現況照片、改善必要性說明、預期受益人口、文化意象構想,協助鄉公所及縣府撰擬提案。也可請鄉公所代表族人參與部落會議,現場討論改善優先順序。
Q4. 「服務據點」具體指哪些?校園、衛生所周邊也算嗎?
「服務據點」指部落族人經常使用之公共服務空間,本計畫明確涵蓋:(1)鄉鎮市區公所及其分支辦公處;(2)衛生所、衛生室、巡迴醫療站;(3)原住民族地區國中小學、幼兒園;(4)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原家中心);(5)文化健康站;(6)部落集會所、活動中心;(7)部落教會(為傳統服務據點)。校園周邊(如通學步道、校門口無障礙坡道、校外緊急避難動線)屬補助範圍;衛生所周邊(救護車迴轉空間、無障礙坡道、夜間照明)亦屬補助範圍。建議提案時明確標示改善設施位於哪個服務據點周邊,並量化族人使用頻率。
Q5. 本計畫補助案件規模大約多大?要等多久才能完工?
依「部落建設專區」歷年核定案件:規劃設計類約50-300萬元;小型公共設施改善(夜間照明、休憩涼亭、入口意象)約100-500萬元;中型工程(活動中心周邊步道、廣場整建、社區公廁)約500-1,500萬元;大型整合案(多項設施結合文化景觀)約1,500-3,000萬元。執行時程:規劃設計案約3-6個月;小型工程約6-9個月;中型工程約9-12個月;大型案件可能跨年度執行(12-18個月)。建議地方政府於前一年6-9月提案,當年初核定後立即發包,年度結束前完工驗收,避免延宕影響次年度提案考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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