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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文一般民眾159 天後截止

文化部 文學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2026

文化部「文學創作獎勵」(原青年創作獎勵升級為不限年齡版本)每年 8 月開放申請,鼓勵以國家語言進行全新文學創作,創作期程 1 年(可展延 1 年)。獎勵分 3 類:「文學創作獎勵」每案最高 60 萬元、「重要文學獎得主下一本書獎勵」每案 60 萬元、「流浪計畫獎勵」每案最高 20 萬元(須與創作計畫併案)。申請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創作者本人,每人每年限 1 案。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文化部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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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文化部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85126651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主管機關

文化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9/30

補助金額

最高 6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申請者須為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且為創作者本人親自申請
  • 創作計畫須為全新提案(未曾出版、未獲其他公部門補助同一作品)
  • 須以國家語言(華語、臺灣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馬祖語、臺灣手語)創作
  • 創作期程以 1 年為原則,可申請展延 1 次最長 1 年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出版或已簽訂出版合約之作品不得申請
  • 公部門員工以職務身分創作之作品不適用
  • 同一年度每人限申請 1 案,重複申請以最後 1 件為準

補助內容

文學創作獎勵每案最高新臺幣 60 萬元;流浪計畫每案最高 20 萬元,須併同主創作計畫提出。

申請步驟

  1. 1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grants.moc.gov.tw)註冊個人帳號
  2. 2下載文學創作獎勵作業要點與申請表,撰寫創作計畫書
  3. 3於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受理期間線上送件並上傳所有附件
  4. 4通過評審後簽訂契約並依期程創作,期末繳交完成稿、過程記錄與成果報告

必備文件

  • 申請表與創作計畫書(含創作主題、結構、期程、預期產出)
  • 申請者作品集或既有發表清單
  • 身分證影本
  • 若併申請流浪計畫,需附駐村、田調、考察行程與經費規劃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9-30,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可以線上申請的話優先用線上,避免郵遞延誤。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4 項)

要備齊 申請表與創作計畫書(含創作主題、結構、期程、預期產出)、申請者作品集或既有發表清單、身分證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已出版或已簽訂出版合約之作品不得申請
  • ·公部門員工以職務身分創作之作品不適用
  • ·同一年度每人限申請 1 案,重複申請以最後 1 件為準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6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85126651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30 歲台語小說家提案 1 年期長篇創作

600,000 TWD

獲文學創作獎勵 60 萬上限,分 3 期撥款(首期 30 萬、期中 20 萬、結案 10 萬),執行 12 個月內完成 8-10 萬字長篇。

情境 2金鼎獎得主提案下一本書並併申請流浪計畫赴蘭嶼田調

800,000 TWD

主獎勵 60 萬 + 流浪計畫 20 萬合計 80 萬,含創作維持費、3 趟蘭嶼往返機票、駐島住宿 30 天、訪談禮金與譯介費用。

常見問題

Q1. 我以前申請過青年創作獎勵,現在還能再申請嗎?
可以,但需注意是否在禁領年限內。文化部規定獲補助者完成計畫後,通常要間隔 1-2 年才可再申請同類獎勵,避免長期占用資源。若你過去申請失敗或未獲補助,無禁領期間限制,可立即再次提案。新版「文學創作獎勵」已將原僅限 18-40 歲的青年創作獎勵調整為「不限年齡」,門檻更友善;建議重新審視創作主題與期程,避開過去評審曾質疑的弱點再提案。
Q2. 60 萬會一次撥嗎?需要繳稅嗎?
60 萬獎勵金通常分 2-3 期撥款:簽約後撥首期(約 50%)、期中查核通過後撥次期(約 30-40%)、結案完成繳交完成稿後撥尾款(10-20%)。獎勵金屬「執行業務所得」或「競賽獎金」性質,需依所得稅法申報;若一次給付超過扣繳起徵點,會由文化部於撥款時扣繳 10%。建議獲獎者於當年度報稅時併入綜合所得申報,並保留執行業務相關費用憑證可列為成本扣抵。
Q3. 流浪計畫 20 萬怎麼申請?可以單獨申請嗎?
流浪計畫不可單獨申請,須與主文學創作計畫併案提出。若你的創作主題需要實地田調、駐村、考察、訪談(例如書寫某地歷史、人物、語言、文化),可在主計畫之外加列流浪計畫,補助交通、住宿、訪談禮金、必要設備等費用。20 萬為流浪計畫上限,主計畫 60 萬為獨立額度,合併最高可達 80 萬。請於計畫書中明確說明流浪行程、地點、訪談對象、與主作品的關聯性,避免被認為是純旅遊。
Q4. 可以用台語、客語、原住民語創作嗎?
可以,且文化部明確鼓勵以國家語言(含臺灣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馬祖語、臺灣手語)創作,這幾年此類作品的獲補助率明顯較華語單語作品為高,反映文化部支持多元語言文學的政策方向。若以原住民語創作,建議搭配華語對照或附錄;若使用台語漢字、客語字書寫,需於計畫書說明用字標準(教育部建議用字、教羅、白話字等)。手語文學則可採影像紀錄方式呈現。
Q5. 已經出版過小說的作家還能申請嗎?
可以,且鼓勵專業作家提案。本獎勵的「全新」是指「申請的作品為新提案」,並非要求申請者首次寫作。若你已是出版作家,更適合申請「重要文學獎得主下一本書獎勵」,前提是曾獲金鼎獎、臺灣文學金典獎或國際重要文學獎。重要獎項認定有明確清單,建議申請前致電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確認。已出版作家的優勢在於有完整作品集、出版規劃與通路,評審通常較具信心;劣勢是「下一本書」需證明創新性,避免複製過往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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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
最高 60 萬元
文化部 · 不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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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創業者
最高 200 萬元
文化部 · 不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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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音產業補助

從事電影、電視節目、流行音樂等影視音產業的事業或個人,可向文化部申請製作補助。電影長片最高約 2,000 萬元、電視節目最高約 3,000 萬元、流行音樂專輯約 150 萬元。每年分梯次公告徵件。

創業者一般民眾
最高 3000 萬元
文化部 · 不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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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文化部

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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