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文學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2026
文化部「文學創作獎勵」(原青年創作獎勵升級為不限年齡版本)每年 8 月開放申請,鼓勵以國家語言進行全新文學創作,創作期程 1 年(可展延 1 年)。獎勵分 3 類:「文學創作獎勵」每案最高 60 萬元、「重要文學獎得主下一本書獎勵」每案 60 萬元、「流浪計畫獎勵」每案最高 20 萬元(須與創作計畫併案)。申請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創作者本人,每人每年限 1 案。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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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文化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9/30
補助金額
最高 6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申請者須為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且為創作者本人親自申請
- 創作計畫須為全新提案(未曾出版、未獲其他公部門補助同一作品)
- 須以國家語言(華語、臺灣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馬祖語、臺灣手語)創作
- 創作期程以 1 年為原則,可申請展延 1 次最長 1 年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已出版或已簽訂出版合約之作品不得申請
- 公部門員工以職務身分創作之作品不適用
- 同一年度每人限申請 1 案,重複申請以最後 1 件為準
補助內容
文學創作獎勵每案最高新臺幣 60 萬元;流浪計畫每案最高 20 萬元,須併同主創作計畫提出。
申請步驟
- 1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grants.moc.gov.tw)註冊個人帳號
- 2下載文學創作獎勵作業要點與申請表,撰寫創作計畫書
- 3於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受理期間線上送件並上傳所有附件
- 4通過評審後簽訂契約並依期程創作,期末繳交完成稿、過程記錄與成果報告
必備文件
- 申請表與創作計畫書(含創作主題、結構、期程、預期產出)
- 申請者作品集或既有發表清單
- 身分證影本
- 若併申請流浪計畫,需附駐村、田調、考察行程與經費規劃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9-30,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可以線上申請的話優先用線上,避免郵遞延誤。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4 項)
要備齊 申請表與創作計畫書(含創作主題、結構、期程、預期產出)、申請者作品集或既有發表清單、身分證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已出版或已簽訂出版合約之作品不得申請
- ·公部門員工以職務身分創作之作品不適用
- ·同一年度每人限申請 1 案,重複申請以最後 1 件為準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6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85126651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30 歲台語小說家提案 1 年期長篇創作
600,000 TWD
獲文學創作獎勵 60 萬上限,分 3 期撥款(首期 30 萬、期中 20 萬、結案 10 萬),執行 12 個月內完成 8-10 萬字長篇。
情境 2:金鼎獎得主提案下一本書並併申請流浪計畫赴蘭嶼田調
800,000 TWD
主獎勵 60 萬 + 流浪計畫 20 萬合計 80 萬,含創作維持費、3 趟蘭嶼往返機票、駐島住宿 30 天、訪談禮金與譯介費用。
常見問題
Q1. 我以前申請過青年創作獎勵,現在還能再申請嗎?▼
Q2. 60 萬會一次撥嗎?需要繳稅嗎?▼
Q3. 流浪計畫 20 萬怎麼申請?可以單獨申請嗎?▼
Q4. 可以用台語、客語、原住民語創作嗎?▼
Q5. 已經出版過小說的作家還能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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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音產業補助
從事電影、電視節目、流行音樂等影視音產業的事業或個人,可向文化部申請製作補助。電影長片最高約 2,000 萬元、電視節目最高約 3,000 萬元、流行音樂專輯約 150 萬元。每年分梯次公告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