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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文一般民眾6 天後截止

文化部 翻譯出版獎勵計畫 2026

文化部「翻譯出版獎勵計畫」鼓勵國外出版社翻譯臺灣作家原創正體中文作品為其他語言並出版發行。每年受理 2 次(4 月、10 月),每案獎勵上限新臺幣 60 萬元,獎勵項目包含授權費、翻譯費、行銷推廣費及圖書製作費。申請資格須為依外國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出版事業(法人);個人譯者可作為協力夥伴與海外出版社合作提案。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文化部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文化部 公告為準。

注意:可能與其他補助衝突

  • · 已獲他國政府或同性質補助同一作品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前請致電確認,避免重複申請或違規。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85126652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出版獎補助科)

主管機關

文化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4/30

補助金額

最高 6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申請者須為依外國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出版事業(外國法人)
  • 被翻譯作品須為臺灣作家(具中華民國國籍)原創之正體中文出版作品
  • 翻譯目的語言不限,鼓勵小語種與多元市場
  • 申請計畫須附翻譯試譯稿、譯者簡歷、出版發行計畫、預定出版日期

以下情況不符合:

  • 純電子出版而無實體書計畫者另案考量
  • 翻譯來源若為簡體字版本而非臺灣原版者不予獎勵
  • 已獲他國政府或同性質補助同一作品者不得重複申請

補助內容

每案獎勵額度上限新臺幣 60 萬元,依授權、翻譯、行銷、製作費合理性綜合核定。

申請步驟

  1. 1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grants.moc.gov.tw)下載要點與申請表
  2. 2海外出版社與譯者準備授權書、譯稿、出版規劃
  3. 3於每年 4 月或 10 月 1-30 日線上送件或郵寄至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4. 4通過評審後簽訂契約,依出版進度撥款並繳交樣書與行銷成果

必備文件

  • 申請表與出版計畫書
  • 與臺灣原作者或原出版社簽訂之翻譯授權合約影本
  • 譯者簡歷與既有翻譯作品清單
  • 翻譯試譯稿至少 5,000 字

要去哪裡辦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出版獎補助科)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4-30,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可以線上申請的話優先用線上,避免郵遞延誤。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4 項)

要備齊 申請表與出版計畫書、與臺灣原作者或原出版社簽訂之翻譯授權合約影本、譯者簡歷與既有翻譯作品清單…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純電子出版而無實體書計畫者另案考量
  • ·翻譯來源若為簡體字版本而非臺灣原版者不予獎勵
  • ·已獲他國政府或同性質補助同一作品者不得重複申請
  • ·申請前先確認是否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多數補助規定「同性質不可重複」,若已領過類似款項可能要退費。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60 萬元,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一般民眾」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一般民眾,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85126652 最快。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捷克出版社翻譯吳明益《複眼人》為捷克語版

600,000 TWD

核定 60 萬上限,含授權費 12 萬、翻譯費 32 萬、行銷推廣 8 萬、圖書製作 8 萬,預計 18 個月內出版精裝本與平裝本。

情境 2越南出版社翻譯臺灣兒童文學作家短篇集為越南語

350,000 TWD

核定 35 萬,含授權費 5 萬、翻譯費 18 萬、行銷與書展 5 萬、印刷設計 7 萬,預計 12 個月內於河內、胡志明書展首發。

常見問題

Q1. 我是個人譯者,怎麼參與這個計畫?
本獎勵的申請主體為「海外出版社」,個人譯者無法直接申請,但你是計畫的關鍵協力者。建議方式:(1) 主動向海外出版社推薦你想譯介的臺灣作品,協助接洽授權與譯稿,由出版社具名申請、你擔任掛名譯者並分潤翻譯費;(2) 透過光磊國際版權、太台本屋等臺灣版權代理協助媒合;(3) 累積譯作與獎項後,逐步建立海外出版社合作網絡。譯者在計畫中通常可獲翻譯費 30-50% 的補助分潤,是穩定收入來源。
Q2. 60 萬補助實際如何分配?
補助項目分 4 類:(1) 授權費 — 給臺灣原作者或原出版社的版權金,通常 5-15 萬;(2) 翻譯費 — 給譯者,依字數與語種,通常 20-40 萬;(3) 行銷推廣費 — 國際書展、新書發表、書評公關,5-10 萬;(4) 圖書製作費 — 印刷、設計、編輯,5-15 萬。實際分配由出版社規劃,文化部會依合理性審核。建議優先確保翻譯費充分(影響譯文品質),授權費依市場行情,避免將補助大量挪作行銷而忽略本業。
Q3. 什麼語種比較有機會獲補助?
近年文化部明顯鼓勵「小語種」與「策略市場」:捷克語、波蘭語、土耳其語、阿拉伯語、泰語、越南語、葡萄牙語等獲補率高;日語、韓語、英語等大語種因申請件數多、競爭激烈,需更具特色的選書與行銷規劃才能脫穎而出。德、法、西語介於兩者間。原則上,能將臺灣文學帶入未曾翻譯過的語言市場、或開拓新讀者群(如東南亞華僑、中東文學圈)的計畫評分較高。建議出版社在選書時即考量語種策略,提案更具說服力。
Q4. 外國出版社怎麼證明已立案合法?
需提供當地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營業執照或非營利組織立案文件,並附中英文對照(必要時加註翻譯認證)。常見證明文件視國家而定:日本為「登記事項證明書」、美國為「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英國為「Companies House」紀錄、德國為「Handelsregister」紀錄等。若為大學出版社、學術機構或非營利組織,可附主管單位核准設立之文件。所有非中、英文文件原則上須附英文翻譯,以利文化部審查。
Q5. 出版時程要多久內完成?延誤可以嗎?
通常要求簽約後 18-24 個月內完成翻譯、印刷、發行,並於發行後 30 天內提交樣書(紙本 5 本以上)、銷售通路證明、書評或媒體報導。若因翻譯難度、印刷排程或國際物流延誤,可申請展延 6 個月(最長 1 次),需提出書面說明與新時程。重大延誤超過 1 年未發行,文化部可追回已撥補助;建議出版社在提案時即評估自身翻譯與出版量能,編列合理時程,避免結案壓力影響譯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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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文化部

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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