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 附表十)
教育部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及《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附表十發放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目的為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長期服務、穩定師資、提高教學品質。實際服務於偏遠地區學校(含一般、特殊、極度偏遠等三類)之合格教師,連續服務屆滿 8 年者一次發給 7 萬元、屆滿 11 年者再一次發給 11 萬元。校長亦比照辦理。本獎金與服務地點之地域加給、傷害保險、進修等其他獎勵不衝突,由各該學校編列預算或由國教署專案補助發給,2026 年仍持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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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教育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服務屆滿 8 年一次發給 7 萬元;服務屆滿 11 年再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現職為公立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或校長(含主任教師、代理代課除外)
- 實際服務之學校經主管機關公告為偏遠地區學校(一般/特殊/極度偏遠 3 類皆適用)
- 於同一偏遠地區學校連續實際服務屆滿 8 年(首發)或 11 年(次發)
- 服務期間最近一次教師成績考核應達甲等
- 未曾受懲戒或涉及不適任情事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以下情況不符合:
- 代理、代課教師及兼任教師不適用
- 曾於屆滿期間內無故曠職、停聘、解聘者
- 已領取相同年資之久任獎金者不重複發給
補助內容
服務屆滿 8 年一次發給 7 萬元;服務屆滿 11 年再一次發給 11 萬元(合計 18 萬元)
申請步驟
- 1確認任職學校屬主管機關公告之偏遠地區學校(可至國教署或各縣市教育局網站查閱名冊)
- 2於連續服務年資屆滿 8 年(或 11 年)當年度,向學校人事室提出久任獎金申請
- 3人事室彙整年資證明、考核紀錄、相關證明後函報主管機關(縣市教育局或國教署)核定
- 4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學校或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發放,並由國教署專案補助核撥
必備文件
- 服務年資證明書(由人事室開立)
- 教師證書影本
- 近 5 年教師成績考核紀錄
- 校長 / 教師獎金申請表
- 偏遠地區學校認定函(由縣市政府提供)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服務年資證明書(由人事室開立)、教師證書影本、近 5 年教師成績考核紀錄…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代理、代課教師及兼任教師不適用
- ·曾於屆滿期間內無故曠職、停聘、解聘者
- ·已領取相同年資之久任獎金者不重複發給
- ·僅限設籍 全國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受雇上班族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受雇上班族」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受雇上班族,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教育部 客服 最快。
常見問題
Q1. 教育部 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公最多可以領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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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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