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公立中小學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調升至 2,800 元)
教育部依《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發給公立中小學編制內、持有特教教師證書之專任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本加給自民國 81 年起為每月 1,800 元,凍漲 33 年;經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持續爭取,行政院於民國 114 年 6 月核定調升至每月 2,800 元,2026 年仍適用。同時依教育部 113 年 1 月 10 日核定修正之要點,「兼任分散式資源班 / 巡迴輔導班導師」「兼任特教學校主管」「兼任一般學校特教業務主管」者,可同時支領全額特教職務加給與兼任職務加給(不再相互扣減),並溯自 112 年 8 月 1 日生效,全國約 5,800 名特教老師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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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教育部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每月新臺幣 2,800 元(自 114 年 6 月行政院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現職為公立國中、國小或高中職編制內專任教師
- 持有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 實際擔任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教學工作
- 或於特殊教育學校 / 一般學校兼任特教業務主管職務
- 在編制員額內任職並按月支領薪俸
以下情況不符合:
- 代理、代課及兼任教師不適用
- 未持特教教師證書之普通班教師(即使兼任特教輔導工作)不適用
- 領取本加給期間如轉任普通班,應停止支領
補助內容
每月新臺幣 2,800 元(自 114 年 6 月行政院核定後調升,原 1,800 元);兼任導師 / 主管者另支領兼任職務加給不扣減
申請步驟
- 1由學校人事室於每學年新聘 / 編配時主動造冊申請(教師個人無須另行申辦)
- 2人事室向縣市教育局或國教署提報特教教師名冊與派令
- 3經主管機關核定後,自任職特教教學職務當月起按月發給
- 4如轉任職務或卸任特教教學工作,由人事室通報停發
必備文件
- 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影本
- 派任公文(擔任特教班 / 資源班 / 巡迴輔導班教師之派令)
- 現職教師證明
- 薪資扣繳憑單(學校人事室登錄用)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4 項)
要備齊 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影本、派任公文(擔任特教班 / 資源班 / 巡迴輔導班教師之派令)、現職教師證明…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容易踩到的雷
- ·代理、代課及兼任教師不適用
- ·未持特教教師證書之普通班教師(即使兼任特教輔導工作)不適用
- ·領取本加給期間如轉任普通班,應停止支領
- ·僅限設籍 全國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受雇上班族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受雇上班族」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受雇上班族,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教育部 客服 最快。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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