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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觀光推廣(2026)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依「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觀光推廣作業規範」,補助本市合格立案或中央立案設址於新北市之民間團體,配合觀光政策辦理觀光活動、推廣會、展覽、人員訓練或研討會。補助金額以執行總經費 25% 為上限,同一團體年度補助累計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申請須檢附立案證明、計畫書與公職人員關係人揭露表,活動辦理前須完成保險。本案為觀光旅遊局獨家補助,與其他機關補助同案不得就同筆支出重複請領。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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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29603456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行銷科

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新北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2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新北市合格立案之民間團體(人民團體、協會、基金會)
  • 或中央政府立案且設址於新北市之民間團體
  • 活動須配合新北市觀光政策,於新北市辦理
  • 活動辦理前須完成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政黨及學校財團法人
  • 曾未依規定核銷或經追繳補助款者
  • 同一活動已獲其他機關全額補助者
  • 純宣導性質、不具觀光推廣效益之活動

補助內容

執行總經費 25% 為上限,同一民間團體每年度累計補助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為原則

申請步驟

  1. 1至新北市雲端櫃台「交通觀光」專區下載申請表與計畫書範本
  2. 2備妥立案證明、負責人證明、計畫書、揭露表
  3. 3於活動辦理前 1 個月至觀光旅遊局申請(線上或郵寄)
  4. 4等候審查並收受核定通知
  5. 5活動辦理前完成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
  6. 6活動結束 30 日內檢附核銷單據、成果報告請款

必備文件

  • 申請表(含切結書)
  • 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書影本
  • 現任負責人當選證明書影本
  • 活動企畫書(含經費明細表)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要去哪裡辦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行銷科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29603456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申請表(含切結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書影本、現任負責人當選證明書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曾未依規定核銷或經追繳補助款者
  • ·同一活動已獲其他機關全額補助者
  • ·僅限設籍 新北市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新北市」補助最高 2 萬元,以下是幾個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戶籍設於新北市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瑞芳九份觀光發展協會辦理「九份山城日語導遊培訓」3 天

20,000

情境 2淡水區某文史協會辦理「淡水夕陽觀光推廣會」

12,500

常見問題

Q1. 金山萬里溫泉協會、烏來原住民部落協會可以申請嗎?
只要為新北市合法立案之人民團體或設址於新北市之民間團體,且活動辦理地點在新北市內,皆可申請;原住民部落協會通常會搭配原住民族行政局再爭取一筆原民觀光加碼。
Q2. 為什麼補助上限只有 2 萬?我活動花 80 萬怎麼辦?
本案僅為小額觀光推廣補助,目的是分散補助多家團體。若活動規模大,建議改申請觀光署「特色觀光獎勵」或併申請文化局、原民局補助;觀旅局亦會視需求專案簽辦較大型補助計畫。
Q3. 同一年度可以申請兩次嗎?
可以送件兩次以上,但年度累計補助總額不得超過 2 萬元;超過部分審查時會自動調減,請於計畫書揭露已獲補助情形。
Q4. 公職人員揭露表是什麼?要寫什麼?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補助案 10 萬元以上應由團體填具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要揭露負責人、董事是否為各級民意代表或政府首長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本案多在 10 萬以下,但仍建議檢附以避免退件。
Q5.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是多少?
依新北市觀光旅遊局實務要求,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300 萬、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亡 1,500 萬、每一意外事故財損 200 萬、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 3,400 萬;活動人數較多時須加保。
Q6. 和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差別在哪?
新北案上限 2 萬、年度滾動受理;臺北案無單案明確上限、每年僅 2 期。新北傾向小額多家、臺北傾向中大型專案;可同時申請但活動須在不同行政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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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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