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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補助雇主企業身心障礙長期開放

新北市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每人每月 7,000 元 × 最長 36 個月)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針對在本市僱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員工的私立事業單位,發給每人每月新臺幣 7,000 元獎勵金。包含兩類受獎機構:(一)依法應進用身障者之私立義務機構(員工 67 人以上),進用比例已超過總人數 1% 部分;(二)員工 5 人以上之非義務機構,每進用 1 人以上重度(含)以上身障者。獎勵期間最長至連續進用滿 36 個月止,由雇主按季向勞工局申請。本獎勵與中央勞動部「進用身心障礙者超額補助」併行不悖,是新北市對雇主僱用重度以上身障者最直接的現金加碼。 補助內容:每進用 1 名重度以上身障者每月 7,000 元,最長 36 個月共 252,000 元;薪資需達基本工資以上,工作地點限新北市轄區。

最後核對:2026-04-26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2960-3456 轉 6328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科

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25.2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依法令登記設立或立案,工作地點在新北市轄區
  • 私立義務機構(員工總人數 67 人以上)進用比例需超過 1%
  • 或員工 5 人以上之非義務機構,進用 1 人以上重度(含)以上身障員工
  • 身心障礙員工須為在申請機構首次加保
  • 薪資需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以上
  • 申請前一年內無違反勞工法令受罰紀錄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公部門(公立機關、學校、公營事業)不適用
  • 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獎勵
  • 已領中央同性質獎助項目部分不重複(其他項目可併領)
  • 非首次加保之身障員工

補助內容

每進用 1 名重度(含)以上身心障礙員工每人每月 7,000 元,最長連續 36 個月(總計上限 252,000 元/人);薪資需達基本工資以上方得申請;非進用義務機構需員工 5 人以上、進用 1 人以上方符合。

申請步驟

  1. 1確認事業單位設於新北市且員工人數符合門檻
  2. 2首次加保進用重度(含)以上身障員工並達基本工資
  3. 3於每年 1月、4月、7月、10月之 16 日至月底前,按季提出前一季申請
  4. 4備齊申請表、薪資清冊、身障證明、領據等文件
  5. 5送件至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審核
  6. 6審核通過後核撥獎勵金至雇主帳戶

必備文件

  • 獎勵金申請表
  • 身心障礙員工薪資清冊/薪資證明
  •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度以上)
  • 勞保投保資料
  • 領據及受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設立登記證影本

要去哪裡辦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科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2960-3456 轉 6328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獎勵金申請表、身心障礙員工薪資清冊/薪資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度以上)…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多數就業補助會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你是主動離職,可能不符合資格;被資遣或公司關廠才算。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後,務必在離職日起 2 年內申請。失業給付領取期間也可能影響其他補助,先問清楚衝突規則。

容易踩到的雷

  • ·公部門(公立機關、學校、公營事業)不適用
  • ·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獎勵
  • ·已領中央同性質獎助項目部分不重複(其他項目可併領)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每月最高 25.2 萬元,以下是幾個雇主/事業單位、身心障礙者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有穩定職缺、願意僱用特定族群(青年 / 中高齡 / 身障 / 新住民)的雇主

政府用「25.2 萬元」換你錄用政府想幫助的族群。若你本來就打算擴編,這筆獎勵等同直接貼補你的人事成本。

申請前先確認該職缺是否符合「新進」「穩定就業 X 個月」等認定,申請期限短。

不適合 ·沒有實際職缺、純為領補助而雇用的雇主

政府會抽查受僱者是否實際到職、薪資流水是否合理,造假會被追回且列入黑名單。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新北市某金屬零件廠員工 67 人,為法定義務機構(應進用比例 1% = 1 人)。2026/3 新進用 2 名極重度肢障員工,月薪各 30,000 元、首次以該廠加保。

情境 2新北市某工程顧問公司員工 10 人(非義務機構),2026/2 新進用 1 名重度視障擔任行政助理,月薪 32,000 元。

常見問題

Q1. 新北市這個 7,000 元和中央勞動部的進用身障者獎助可以同時領嗎?
可以,且不衝突。中央勞動部針對「未達進用比例之雇主」核發超額進用獎勵金,新北市本獎勵則是針對「進用重度(含)以上、首次加保」的身障員工發給每月 7,000 元,制度目的不同、發放條件不同。雇主可同時提出申請,惟須注意若同一員工已在中央方案計算超額補助部分,地方獎勵會審核避免重複給付。
Q2. 員工只有 4 人的小型公司可以申請嗎?
不行。本獎勵明訂兩種情形:(1) 私立義務機構(員工總人數 67 人以上)進用超過總員工 1% 部分;(2) 員工總人數 5 人以上之非義務機構,進用 1 人以上重度以上身障者。員工 4 人以下無法適用,建議改申請中央勞動部「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助辦法」或新北市職場達人獎勵金。
Q3. 「首次加保」是甚麼意思?以前在別家公司加保過還算嗎?
「首次加保」指該身心障礙員工係在「申請機構」首次參加勞工保險,不限制其終身首次加保。換句話說,員工若離職後到貴公司任職並第一次以貴公司名義投保勞保,即符合「首次加保」要件。但若員工在過去 6 個月內曾於同一公司加保再離職重投,會被視為延續而非首次。
Q4. 薪資多少才算「達基本工資」?2026 年新台幣多少?
依勞動部 2026 年 1 月 1 日公告,月基本工資為 28,590 元、時薪 190 元。雇主給付身障員工薪資需達月薪 28,590 元(全時)或時薪 190 元以上才符合本獎勵金核發標準。低於此薪資雖不違法(部分庇護工場另有規定),但無法請領 7,000 元獎勵。
Q5. 36 個月期滿後還可以續領嗎?
原則上以連續進用 36 個月為上限,期滿即停止給付。但若該員工於 36 個月內曾離職並間隔超過 6 個月再復職並重新首次加保,可重新計算(極少數案例);或同一機構新進用其他重度身障員工,新員工另起算 36 個月。建議雇主預先規劃職涯路徑,避免員工於補助期滿後因雇主負擔提高而被迫離職。
Q6. 中度/輕度身障員工不適用本獎勵嗎?
是的,本獎勵僅針對「重度(含)以上」身障員工。若進用中度或輕度身障者,可改申請中央勞動部「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助辦法」(每人每月 5,000~13,000 元)或定額僱用差額補助。新北市為鼓勵雇主進用「相對難以就業」的重度/極重度身障者而設此獎勵,金額較高且期間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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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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