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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對民間團體補助(115 年度上半年)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為推動本市觀光發展,鼓勵民間團體及個人行銷在地觀光資源、活絡觀光產業及推動觀光活動產品化、國際化,受理計畫補助申請。補助對象包含設於臺中市之觀光相關科系學校、觀光行銷推廣團體、觀光同業公會、具公益性質教育文化社福團體。個案補助上限新臺幣 2.5 萬元,民間團體計畫總金額 50% 為上限,全案預算 280 萬元。受理至 115 年(2026)12/15 止。本案為觀光旅遊局獨家補助,不與經濟發展局補助併用同一支出。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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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4-22289111 #58030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行銷科

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臺中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2.5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於臺中市轄內設有觀光、休閒、旅遊相關系(科、所)之學校
  • 配合觀光政策推動之團體、學校或個人
  • 依法設立並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同業公會
  • 申請補助計畫具公益性質之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團體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政黨及純政治宣傳活動
  • 已獲經濟發展局或文化局針對同一支出補助者
  • 純會員旅遊或內部訓練無對外觀光行銷效益者
  • 近 3 年內未依規定核銷或經追繳者

補助內容

個案補助上限 2.5 萬元;民間團體核定金額不得超過計畫總金額 50%;全案預算概估 280 萬元

申請步驟

  1. 1至 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1530014/Lpsimplelist 下載補助申請須知
  2. 2備妥計畫書、經費明細、立案證明、負責人證明、切結書
  3. 3於活動辦理前 10 個工作天函文送觀光旅遊局
  4. 4等候審查並接受核定通知
  5. 5活動辦理前完成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
  6. 6活動結束 30 日內檢附成果報告與發票核銷

必備文件

  • 計畫書(含名稱、目的、內容、期程、人員編組、預期效益)
  • 經費概估明細表
  • 申請補助切結書二式
  • 團體立案證明影本
  • 團體負責人當選證明影本
  • 活動辦理前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證明

要去哪裡辦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行銷科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4-22289111 #58030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計畫書(含名稱、目的、內容、期程、人員編組、預期效益)、經費概估明細表、申請補助切結書二式…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已獲經濟發展局或文化局針對同一支出補助者
  • ·純會員旅遊或內部訓練無對外觀光行銷效益者
  • ·僅限設籍 臺中市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臺中市」補助最高 2.5 萬元,以下是幾個雇主/事業單位、學生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戶籍設於臺中市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靜宜大學觀光系辦理「臺中山城雙語導覽人才培訓」3 場

25,000

情境 2新社花海觀光發展協會辦理「花海季周邊推廣會」

25,000

常見問題

Q1. 靜宜大學觀光系、僑光科大觀光系可以申請嗎?
可以。設於臺中市轄內、設有觀光相關系所的學校為本案明文補助對象;學生社團(如旅遊社)若由學校核章亦可代表申請。
Q2. 個人也可以申請嗎?
可以。但個人須能證明配合觀光政策且具公益性質,例如導覽志工辦理大坑步道公益導覽、和平區原民部落達人帶路等;個人申請建議搭配立案團體共同送件。
Q3. 金額為什麼只有 2.5 萬?大型活動怎麼辦?
本案為一般民間團體補助上限,目的廣覆蓋;若舉辦大型活動(如台中燈會周邊推廣),請改向觀光行銷科洽詢專案補助或併申請經濟發展局、交通部觀光署相關計畫。
Q4. 115 年度全案預算 280 萬有可能用罄嗎?
歷年觀察上半年用掉約 60-70%,下半年較緊。建議盡早於上半年送件,並於計畫書中具體量化效益(預估遊客人次、外地客占比)以提升核定機會。
Q5. 和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補助衝突嗎?
不衝突,但同一筆支出不得重複請領。若活動兼具觀光與藝文性質(如新社花海音樂會),可分項申請:藝文表演費向文化局、觀光行銷費向觀旅局。
Q6. 山城和海線都會被優先嗎?
觀光旅遊局歷年公告偏好山城(東勢、和平、新社、大坑)與海線(梧棲、清水)的特色觀光案,因有助於分散市區觀光壓力;但平地或都會型推廣亦可送件,由審查委員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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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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