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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2026年第2期)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依「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辦法」及「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受理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於臺北市辦理且對促進觀光發展有助益之觀光相關活動、訓練、推廣會或研討會。每年分兩期受理:第1期 11/1-11/30 受理次年 1-6 月活動,第2期 4/1-4/30 受理當年 7-12 月活動。補助金額由審查委員會依企畫內容核定,受補助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未投保扣減 20% 並 3 年內不受理。本案為觀光傳播局獨家補助,為配合觀光發展之地方加碼。

最後核對:2026-04-25連結驗證:2026-04-25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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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27208889 #1505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發展科

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臺北市

申請截止

2026/04/30

補助金額

由審查委員會依企畫書內容核定具體補助金額;同一案不得超過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 活動須於臺北市轄內辦理
  • 活動內容須對促進臺北市觀光發展有助益或配合市府政策
  • 活動辦理前須完成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政黨及學校財團法人
  • 以政黨或學校財團法人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法人
  • 未檢附立案登記證書影本者
  • 近 3 年內因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被本局扣減者

補助內容

由審查委員會依企畫書內容核定具體補助金額;同一案不得超過實際支出,須提供至少 50% 自籌款

申請步驟

  1. 1至市民服務大平台 https://service.gov.taipei/ 註冊申辦帳號
  2. 2於 4/1-4/30(第2期)或 11/1-11/30(第1期)線上填寫申請表並上傳企畫書
  3. 3或紙本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3 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觀光發展科)
  4. 4等候審查委員會排審並通知核定金額
  5. 5活動辦理前完成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
  6. 6活動結束後 30 日內檢附核銷文件、活動成果報告、發票、佐證照片請款

必備文件

  • 觀光活動補助申請表(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
  • 觀光活動企畫書(含活動名稱、內容、預算明細、預期效益)
  • 申請人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
  • 現任負責人證明文件
  • 活動經費收支明細表

要去哪裡辦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發展科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4-30,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可以線上申請的話優先用線上,避免郵遞延誤。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5 項)

要備齊 觀光活動補助申請表(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觀光活動企畫書(含活動名稱、內容、預算明細、預期效益)、申請人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以政黨或學校財團法人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法人
  • ·未檢附立案登記證書影本者
  • ·僅限設籍 臺北市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臺北市」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戶籍設於臺北市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信義區某觀光協會辦理「臺北跨年國際推廣會」,活動費 80 萬

400,000

情境 2大稻埕某地方文化團體辦理迪化街觀光導覽人員訓練 3 場

100,000

常見問題

Q1. 什麼算「對促進臺北市觀光發展有助益」?
包括傳統民俗節慶、地方特色活動(如端午龍舟、藝文嘉年華)、觀光人員培訓、跨境推廣會等;觀光傳播局審查時會評估活動是否能吸引外地或國際旅客來臺北,並提升消費或留宿意願。
Q2. 補助金額大概是多少?有上限嗎?
本須知未訂單一上限,由審查委員會視企畫規模、預期效益、自籌比率核定,實務上單案多落於 5 萬至 50 萬之間,須提供至少 50% 自籌款,且不得超過實際支出。
Q3.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沒投保會怎樣?
未於活動前投保者,本局將扣減原核准補助款 20%,且自核定扣減日起 3 年內不再受理該團體之補助申請;屬重大事項,務必提前完成投保。
Q4. 可以同時申請文化局、產業發展局的補助嗎?
可以,但同一活動不得就同一筆支出重複請領。需於申請書與核銷時主動揭露其他機關補助金額,總受補助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活動總支出。
Q5. 外縣市團體想在臺北辦活動可以申請嗎?
可以。本辦法以「活動於臺北市辦理」為要件,不要求團體立案地在臺北市,惟立案證明須齊備且須於臺北市完成活動全程。
Q6. 錯過第2期申請期,下次什麼時候開放?
下一輪為第1期 2026/11/1-11/30,受理 2027 年 1-6 月活動;建議活動企畫至少提前 3 個月準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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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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