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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補助直轄市政府、立案登記之財團法人及非營利性社團法人、私有古蹟與歷史建築所有人或管理人進行修復、再利用、調查研究、出版及日常管理維護。私有古蹟除寺廟教會自籌40%外,其餘原則自籌10%,不足額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分攤補助。是首都區私有文資修繕、文資守護民間團體最重要的地方補助管道,由文化局文資科辦理。

最後核對:2026-04-26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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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公告為準。

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臺北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私有古蹟原則自籌10%(寺廟教會自籌40%),餘由中央及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經臺北市公告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者
  • 申請者須為直轄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之財團/社團法人或私有文資所有人/管理人
  • 申請補助項目須為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調查研究出版、或日常管理維護
  • 私有文資申請者須完成自籌款編列並具備管理維護能力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尚未完成法定指定或登錄程序的一般建築
  • 未編列自籌款或自籌款證明不足者
  • 近三年內有重大違反文資法紀錄者

補助內容

私有古蹟原則自籌10%(寺廟教會自籌40%),餘由中央及地方分攤補助;民間團體日常管理維護不逾總經費20%;硬體類市府補助不逾總經費30%

申請步驟

  1. 1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資科備齊申請文件並提出申請
  2. 2由文化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3. 3通過初審後由中央組成複審小組進行實地勘查與會審
  4. 4核定後簽訂補助契約並依工程或計畫進度分期撥款

必備文件

  • 申請書(市府制式表格)
  • 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公文影本
  • 修復或維護計畫書(含工程內容、預算、進度)
  • 所有權或管理權證明文件
  • 自籌款證明
  • 近年管理維護紀錄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申請書(市府制式表格)、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公文影本、修復或維護計畫書(含工程內容、預算、進度)…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尚未完成法定指定或登錄程序的一般建築
  • ·未編列自籌款或自籌款證明不足者
  • ·近三年內有重大違反文資法紀錄者
  • ·僅限設籍 臺北市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臺北市」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戶籍設於臺北市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常見問題

Q1. 臺北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最多可以領多少錢?
私有古蹟原則自籌10%(寺廟教會自籌40%),餘由中央及地方分攤補助;民間團體日常管理維護不逾總經費20%;硬體類市府補助不逾總經費30% 注意:這是「法定上限」或「核定額度」,實際發放會依個人條件、預算額度、當年度排序有所不同。建議以「可能領到額度的 70%」為規劃基準,避免預期落差。
Q2.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多久會核准?
申請時程:長期開放 從送件到核准,一般流程: 1. 文件初審(3–7 個工作天) 2. 若補件,每次補件會延長 10–14 天 3. 正式核定(2–4 週) 4. 撥款入帳(核定後 2–6 週) 整體常見時間是 2 個月內到帳,長照類、急難救助類會加速處理。
Q3. 我符合資格嗎?怎麼確認?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經臺北市公告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者 2. 申請者須為直轄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之財團/社團法人或私有文資所有人/管理人 3. 申請補助項目須為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調查研究出版、或日常管理維護 4. 私有文資申請者須完成自籌款編列並具備管理維護能力 若有任何一項疑慮,建議直接撥打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官方客服 確認,不要自己推測。問到的答覆最好記下日期+承辦人姓名,以免認定爭議。
Q4. 可以和其他補助一起領嗎?
有衝突規定,以下情況擇一: · 同性質補助通常不可重複 大原則:不同目的補助通常可疊加(例:育兒津貼 + 租金補貼),同目的則擇一。申請前先問清楚承辦單位最保險。
Q5.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必備文件: 1. 申請書(市府制式表格) 2. 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公文影本 3. 修復或維護計畫書(含工程內容、預算、進度) 4. 所有權或管理權證明文件 5. 自籌款證明 6. 近年管理維護紀錄 小技巧: · 戶籍謄本建議申請「3 個月內」版本,太舊可能被退件 · 所得證明找國稅局臨櫃申請或財政部 e 化網下載最快 · 存摺封面要清楚看到戶名和帳號,帳戶必須是申請人本人 · 影本也要準備一份,有些機關會要求留存
Q6. 要去哪裡申請?怎麼申請最快?
可用申請方式:臨櫃辦理 申請流程: 1. 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資科備齊申請文件並提出申請 2. 由文化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3. 通過初審後由中央組成複審小組進行實地勘查與會審 4. 核定後簽訂補助契約並依工程或計畫進度分期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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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確認時間: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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