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補助直轄市政府、立案登記之財團法人及非營利性社團法人、私有古蹟與歷史建築所有人或管理人進行修復、再利用、調查研究、出版及日常管理維護。私有古蹟除寺廟教會自籌40%外,其餘原則自籌10%,不足額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分攤補助。是首都區私有文資修繕、文資守護民間團體最重要的地方補助管道,由文化局文資科辦理。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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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臺北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私有古蹟原則自籌10%(寺廟教會自籌40%),餘由中央及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經臺北市公告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者
- 申請者須為直轄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之財團/社團法人或私有文資所有人/管理人
- 申請補助項目須為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調查研究出版、或日常管理維護
- 私有文資申請者須完成自籌款編列並具備管理維護能力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尚未完成法定指定或登錄程序的一般建築
- 未編列自籌款或自籌款證明不足者
- 近三年內有重大違反文資法紀錄者
補助內容
私有古蹟原則自籌10%(寺廟教會自籌40%),餘由中央及地方分攤補助;民間團體日常管理維護不逾總經費20%;硬體類市府補助不逾總經費30%
申請步驟
- 1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資科備齊申請文件並提出申請
- 2由文化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 3通過初審後由中央組成複審小組進行實地勘查與會審
- 4核定後簽訂補助契約並依工程或計畫進度分期撥款
必備文件
- 申請書(市府制式表格)
- 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公文影本
- 修復或維護計畫書(含工程內容、預算、進度)
- 所有權或管理權證明文件
- 自籌款證明
- 近年管理維護紀錄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6 項)
要備齊 申請書(市府制式表格)、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公文影本、修復或維護計畫書(含工程內容、預算、進度)…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尚未完成法定指定或登錄程序的一般建築
- ·未編列自籌款或自籌款證明不足者
- ·近三年內有重大違反文資法紀錄者
- ·僅限設籍 臺北市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臺北市」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一般民眾、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戶籍設於臺北市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常見問題
Q1. 臺北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最多可以領多少錢?▼
Q2.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多久會核准?▼
Q3. 我符合資格嗎?怎麼確認?▼
Q4. 可以和其他補助一起領嗎?▼
Q5.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Q6. 要去哪裡申請?怎麼申請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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