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突發危機時,多數人不知道該找誰。第一個直覺是「打 1957」,但其實 1957 只是入口之一。台灣對家庭急難的支援是『3 層救援網』:中央衛福部、地方政府、民間慈善機構。三者可同時申請、加總可觀。
本篇依公開的法源、官方公告與基金會章程整理 3 層救援網的金額、條件、申請順序,並提供 4 種常見急難情境的最佳路徑。
第 1 層:中央急難紓困(衛福部)
依《社會救助法》第 21 條,衛福部設置『中央急難紓困實施方案』,由社家署主管。
- 主管: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申請窗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社政課)
- 金額:每戶最高 10 萬元;重大事由可放寬到 20 萬元
- 適用:家庭突發危機致生活陷入困境,例如主要收入者突然死亡、失能、入獄、失蹤;家庭遭受重大災害;家中重病無法支付醫療費。
- 處理時程:受理後 30 天內審核發給
第 2 層:地方政府急難救助(22 縣市加碼)
各縣市依地方自治法源設立『急難救助』方案。多數縣市每戶 1-3 萬不等,但部分縣市另有『重大急難』高額專案。
- 申請窗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政府社會處(局)
- 金額:依縣市公告,多數 5,000-30,000;重大事由可達 50,000-100,000
- 處理時程:受理後 7-14 天,較中央快
- 可同時申請:地方急難可與中央急難紓困『同時』申請,不衝突。
第 3 層:民間慈善機構
民間機構審查通常較有彈性,且金額可觀。下列為已驗證有正式申請辦法的主要管道:
- 行天宮急難濟助:每案最高 30,000-50,000(依個案);申請窗口為各分宮社會服務組;需社工或機構轉介。
- 家扶基金會家庭扶助:每月 1,500-3,000 元生活費,至子女滿 18 歲;需社工評估;長期支援。
- 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 1919 急難家庭救助:每戶最高 3-6 萬,社工或學校轉介;緊急現金。
-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社會救助:每案 3-10 萬,需正式機構轉介;醫療費為主。
- 勵馨基金會:婦幼弱勢、性暴力受害者,緊急安置與生活支援。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天然災害、火災、車禍急難。
- 雲田基金會 / 月星基金會 / 信義公益基金會 / 永齡急難救助:各有專案,多為機構轉介申請。
申請順序建議
急難情境通常需要『立即現金』和『長期支援』,建議分階段申請:
- 1第 1 天:撥打 1957 取得指引;同步聯繫所在地里長或社區社工。
- 2第 2-3 天:到區公所同時申請『中央急難紓困』+『地方急難救助』。
- 3第 1 週:透過社工或里長轉介至民間機構(行天宮、家扶、1919),多管道並行。
- 4第 2 週:若是醫療相關,向就醫的醫院社工部申請『院內社工急難基金』(多數醫院都有)。
- 5第 1 個月:評估『長期支援』需求 — 若家戶所得長期低於門檻,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若有兒少教育負擔,申請家扶長期家庭扶助。
- 6第 2-3 個月:補助核定通常需 30 天,這段時間用前面的緊急款項度過。
4 種常見急難情境的最佳路徑
情境 A:主要收入者突然死亡 / 重病住院
- 立即:勞保 / 國民年金死亡給付(5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雇主撫卹金。
- 短期:中央急難紓困 + 地方急難救助;醫院社工急難基金。
- 長期:申請中低收入戶 + 家扶基金會長期家庭扶助 + 子女學雜費減免。
情境 B:家中火災 / 重大災害
- 立即:消防局核發災害證明後,向地方政府申請災害救助金(每戶 5-50 萬,依毀損程度)。
- 短期:中央急難紓困 + 紅十字會急難 + 慈濟急難 + 家扶 1919 急難。
- 長期:申請『重大災害災民安置中期租金補助』每月 6,000-10,000,最長 24 個月(內政部)。
情境 C:失業 + 家中重病同時發生
- 立即:申請失業給付(離職證明)+ 醫院社工急難基金。
- 短期:中央急難紓困 + 地方急難救助 + 健保保險費補助(失業期間)。
- 長期:若所得達標,申請中低收入戶;若仍找不到工作,申請就業促進津貼。
情境 D:罕見疾病 / 重大傷病費用負擔
- 立即:醫院社工急難基金;罕見疾病基金會醫療費補助。
- 短期:中央急難紓困;張榮發 / 雲田 / 信義 等基金會醫療專案。
- 長期:申請重大傷病卡(健保署);身障輔具補助;兒童青少年醫療費用減免(若兒少)。